安省上诉法院昨天说,如果拒绝让同性婚姻中的丧偶者领取数以百万计的追溯性养老金,是对其应有权利及联邦政府所承诺的平等权利的非理性以及违宪性的侵犯。
安省上诉法院在其措词强烈的判决书里,破天荒地以低一级别法院的身份,裁定联邦政府对于同性婚姻中的丧偶者有关加拿大养老金计划的判决是错误的。
据估计,自从 2000 年联邦政府规定同性夫妇享有同等权利后,合乎该项法律规定的金额高达 8000 万元。
安省上诉法院在其裁决书里说:“把许多本应该包含在养老金计划里面的人,拒于法律的门外,这有违于该法律的目的。
这个目的就是终止对同性夫妇享受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权益的歧视。
”
同性婚姻权益活跃人士对此表示欢迎。
该宗集体诉讼案里的五名原告之一 -77 岁的西斯洛普说:“我一向认为加拿大人追求公平。
我觉得安省法院已经很清楚地阐明这个信息。
”
对于安省上诉法院的裁决,联邦法务部长考勒表示,他须在研究该份判决书之后,再决定是否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他说:“这个案子既不是关于同性婚姻,也不是关于同性恋权益。
它针对的是整个联邦福利计划及其政策。
”
在 2000 年,联邦政府批准同性夫妇可以享受许多经济上的权益。
不过却表明,如果他们的配偶是在 1998 年1月 1 日前死亡的话,那么,仍然在世的一方不能领取丧偶退休金 (Survivor’s Benefit)。
西斯洛普则和其他人发起集体诉讼。
他们争辩说,该项权益的有效期应该追溯到 1985 年 4 月 17 日,因为从当天开始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就赋予他们平等的权利。
在2003年12月,安省高等法院法官麦克唐纳德判决原告胜利。
联邦则提出上诉。
它说,它想澄清一点,就是只有国会才能决定法律何时生效。
联邦政府还说,由于牵涉到追溯性问题,低一级别法院的裁决将会妨碍未来新的社会福利计划的实施。
据估计,全国大约有 1500 名同性恋者有资格领取丧偶退休金。
原来,人们估计这项金额大概有 4000 万左右。
但是,最近的数字显示,这笔金额接近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