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安省自由党政府提出了一项新的物业出租法案建议案。
据悉,此项建议案去除了前进步保守党政府提案中的许多对业主有利的条款,但也没有全部采用NDP曾经提出的对租户有利的条款。
提案相对于现行法案,进行了如下改动:
已出租公寓的租金涨幅要严格与通货膨胀率挂钩,而不再依据复杂的公式来计算。
但业主可继续对空置公寓按市场价格确定租金。
为收回新窗户及阳台等项目投资而提高租金的额度限定为每年3%,时间长度为3年。
一旦业主收回投资,房租必须调回。
对不缴租金的租户,如未进行听证,业主将不能驱逐,但对于损坏公寓者,业主可以快速驱逐。
Ontario Rental Housing Tribunal将更名为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并转变为一个租客友善的组织。
此项法案预计将在今年晚些时候通过,将影响几百万的租客。
住房部长(Housing Minister)John Gerretsen评价说,“建议的改革将在保持出租市场强劲的同时,给租户提供更多的保护。
”
多伦多市长David Miller说,“现行法律对租客不利,而建议法案对此进行了显著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