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昨天提出一项新法案,规定安省驾驶人驾车时遇见路边有闪红灯的警车停泊,必须减慢速度,若有可能,还应该换入旁边车道行驶。
五年来,已有四名省警在省内执勤时遇难。
他们都是在把警车停在路边执行公务时,发生意外。
至于在执勤时被车撞到或辗过的警察,更是不计其数。
安省公共安全厅长仑西曼表示,这项法案的目的是要教育民众。
因为很显然,老百姓都不太知道,在路边有正在执勤的车辆时,自己应该怎样做。
仑西曼表示,很多人意识不到在第一线工作的警察,停车执行公务时面临的高度危险。
他说,虽然没有必要认为这是警察工作中的危险部份,但事实上,这确实是他们工作中面临的危险。
这项法案同时要求驾车人开车经过停在路边的其他急救车辆时,也要减慢车速,并尽可能地换到旁边的车道行驶。
仑西曼表示,在美国已有大约二百名警察,因同样原因而殉职。
美国16个州已有同类法律,加拿大的沙斯卡其旺省也已制定此类法律。
安省的这项法律规定,首犯将面临最高二千元的罚款,还可能被吊销驾照两年。
如果重犯,则可能面临六个月的监禁。
反对党自由党表示将支持这项法案,新民主党亦对此立法表示赞同,并称之是保障急救工作者安全的“适当的改进措施”。
安省警察协会的布莱恩.阿德金表示,这些飞车驾驶人经常令省警不胜“烦扰”,新法将加强警察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