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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葵姊不满判决结果盼获社区支持

文章发布时间:July 6, 2005

【本网注】最近法庭审理了“李博杀妻案”,认定被告误杀罪成立,判入狱8年。

对此结果,被害人尚葵的姐姐尚阳不能接受,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讲述了她对该审判结果的看法。

同时,尚阳还希望获取关注此案件的华人社区同胞支持,并草拟了一封英文申述信。

她希望认同此案判决不公的人士在签名后(她称,发信人也可以自行起草或修改此信内容)寄给检察总长,要求他批准重审本案,推翻不公平的判决。

以下为尚阳在今日媒体发布会上的发言
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先感谢媒体对我和此案的高度关注,我们也想借此向关注此案的所有人士表示感谢。

我叫尚阳,是尚葵的姐姐。

与大家一样,在中国我们家是普通老百姓。

我们是四口之家。

父母是国家公务员。

尚葵是我们家最小的女儿。

她于1998年来到加拿大读书,我们将所有能给她的钱都给了她。

但是没有想到,在她和李博结婚半年多之后,2003年7月底,她被李博殴打,并报警。

在警局禁止李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接近尚葵之后的一个月,8月26日,李博又接近尚葵并发生争吵, 并在尚葵的寓所残忍的扼杀了她。

警方以二级谋杀对李博起诉。

但是陪审团和法官作出了误杀和8年刑期的判决。

这个判决让我无论在理智还是情感上都无法接受。

因为这个判决与事实相差很远。

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应该尊重事实。

而本案的事实是 – 蓄意谋杀,不是误杀。

李博在事发当晚,用手扼住尚葵的脖子,不顾尚葵的挣扎和尖叫,持续长达30秒以上,直到尚葵被勒死。

事后没有为他的妻子寻求任何帮助,包括救护车。

相反,清理血迹,反锁了公寓的门,开走了尚葵的车,扬长而去。

他是在清醒的情况下,有意至尚葵于死地的。

这个误杀的判决依据两点,一个是李博称他因挑衅而被激怒, 另一个是李博称因为受到惊吓而失去理智。

让我们看看事实是怎样的。

第一,根本不存在因挑衅被激怒。

检控官在法庭盘问李博时,曾问他,当最后他把尚葵从电梯前拖回房间时,他自己有没有生气。

李博作证说没有。

所以不存在李博因挑衅而被激怒。

第二,李博的证词自相矛盾。

他一面称自己因惊吓而失去理智。

另一方面,又称听到尚葵的尖叫,就先用手去捂尚葵的嘴,希望制止她的尖叫。

但发现不能,就把手从尚葵的嘴上移到尚葵的脖子上。

这个动作的步骤,显示他当时思路清晰,有连贯的思维与行动配合,并没有失去理智。

而且他知道用手掐住她的脖子会导致什么后果。

按常理,受惊吓的反映应该是 打电话叫救护车 或寻求帮助,而他没有。

相反掐住尚葵的脖子,直到她死。

请大家来想一想,这到底是蓄意谋杀还是误杀。

尚葵死了,一个鲜活的生命被残忍地扼杀了。

在经历这样的悲剧以后,两年之后的今天,我们又一次经历了第二个悲剧,就是这样严重的家庭暴力凶杀案,被错判为误杀和仅仅8年徒刑。

我看到公众对此案的看法,在Omni 国语新闻的民意调查中,94%的公众认为这个判决不公正。

我很受安慰。

感谢大家的关注。

我盼望大家对家庭暴力的问题更加关注,因为这个悲剧不仅仅是我们家庭的悲剧,也对我们的社区和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我们周围有许多家庭都面对不同程度的家庭纠纷和暴力,我不希望看到尚葵的悲剧发生在其他的家庭和我们的姐妹们身上。

这样她的死,才不会是没有意义的。

我呼吁与我有同样看法或认为判决不公正的各界人士能支持我,向总检察长提出申诉的要求。

如果此案能得到重新审理,并获得真正公正的判决,那才是尊重事实,对社会负责。

以下为尚阳草拟的申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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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n: Michael Bryant
Attorney General of Ontario
720 Bay Street, 11th floor
Toronto, Ontario
M5G 2K1
Email: [email protected]

Dear Mr. Bryant,

We, as part of Chinese community in Ontario, are outraged on the outcome of Bo Li’s trial. Bo Li committed intentionally killing his wife Kui Shang, on Aug 26th 2003, by strangling her to death. Bo Li was convicted of manslaughter with 8 years in prison on July 4th, 2005. This judgment is neither fair nor adhere to the truth. We believe Bo Li’s crime was brutal and not so called unconscious. We believe the 2nd degree murder charge is based on solid evidence and fits this case.

The influence of the result of this domestic violence case is huge within Chinese community. In one of the survey from News media, Omni News Mandarin version, 94% of the people think the judgment is unfair. We believe to have crime convicted of right judgment will not only show that Canadian judicial system is best, effective and fair, but also serve the great purpose of prohibiting more potential violent crime of such to happen, therefore relieve the worsening situation on family violence in our society.

In short, we want appeal!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Sincerely,

[Your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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