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奇摩新闻快讯,在庭讯5小时、评议3小时后,台北地方法院维持原裁定,前总统陈水扁二度无保获释。
第二次羁押庭从下午2点半召开,一直到晚上7点15分结束,法官到办公室评议多时,最后在晚间10点半裁定维持原判,但附加2个条件,要求扁不得干扰扁案相关人士,且要准时到庭。
历经5小时的羁押庭终于结束,扁律师与检方互有攻防,法官进入办公室评议,晚间10点半终于有了结果,维持原判,扁无保释放,但加了2个附带条件,要求扁不得干扰扁桉证人、检察官和警方三等亲,并且要准时到庭;检察官表示,尊重法院裁定。
◎维持原判 但有2附带条件
审判长周占春要求扁要准时到庭,不可挟群众魅力而不到,也不可影响审判继续进行;也不得对证人与司法执行者,就是警察与检察官三等亲家属,进行干扰!
◎扁有串证之虞? 法官:侦查终结
检方提出新事证,表示有串证事实;但法官认为,证人与被告的陈述,可能因观点不同,再加上起诉结果已经完全掌握,既然检方已侦查终结,表示该问的已经问完,移审法院应该表示尊重,因此不认为有串证事实。
◎骚扰检察官? 法官认定无直接证据
检方提出张玮津与曾劲元部份,表示扁曾骚扰检察官,也有图为证。法官认为当时扁已收押,是张玮津自己不满特侦组,才拿出照片,没有直接证据显示,是扁指示张玮津干扰特侦组办案。
不过扁与吴文忠说,「吴大哥,这是我们众多照片之一,你要不要看一看?」法官认为扁发言不当,相当暧昧,因此附带条件,要求扁不得对证人与司法执行者,就是警察与检察官三等亲家属,进行干扰或恐吓动作!
◎杜丽萍轻生? 法官无法证明与扁有关
而元大董事杜丽萍轻生的行为,有传言是因为扁珍的压力,法官认为没有证据证明与扁有关,无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