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北京, 不曾想只在加拿大生活了三年多, 就有了“劳改”的经历。
在1998年的春天, 我因为触犯当地法律,被笑咪咪的警察,法官和同学送上了劳改之路。
此事说来话长, 且听我细细讲来。
那时候, 我生活在西部草原省的沙屯市。
那是一个冬天很冷,夏天很热, 很安静,民风很淳朴的地方。
话说有一天晚上正在家里, 忽然有一位同学大嫂打电话来通知说在SuperStore有降价猪肉出售。
太座一听, 当机立断, 马上出发。
于是带上室友, 一行三人直奔SuperStore而去。
谁知道还是晚了, 当我们到达的时候, 降价猪肉已销售一空,于是三个人垂头丧气打道回府。
可真是祸不单行, 在回家的路上, 因为一个Stop sign 没停, 被埋伏在暗处的警察逮了个正着。
警车闪着五彩灯, 把我拦到路边。
警察来要走了驾照,还不许我下车。
过了几分钟, 警察回来了, 把驾照还给我, 笑咪咪的说:
“知道怎么错了吗?”警察挺和气, 没准能搪塞过去, “不知道。
”
“好好想想。
”自己的确该停没停,还是召了吧, 先落个态度好再说。
“Stop sign 没停。
”
话音刚落,警察就递给我一张纸 “这是你的罚款单, 如果你不服可于此月此日去法庭上诉。
”
接过罚款单,上面竟赫然印着, “我(警官)以英国女王陛下的名义给你以处罚 ……” 算了吧, 人家英国女王都开始关心我了, 还是认了吧。
可这50多块大洋, 毕竟是我们夫妻二人一个星期的生活费呀。
第二天中午与中国同学会餐的时候,忍不住, 就向大家讲述了我的悲惨遭遇。
“怎么要50多块钱, 也太狠了。
”
“你也没好好解释解释?”
“就不交, 看他能把你怎么样。
”
“ 去法庭, 跟他搅和”
正当大家七嘴八舌之际, 一位老大哥发话了“罚款还是得交,不过你可以去要求法官判你劳改。
”
“劳改???”
“对了, 就是去做社区公益劳动。
”
原来这位老大哥数年前曾经非常幸运的钓到了一条不允许钓的很稀罕的鱼,但是 没有及时放生, 不幸被巡警发现, 虽然是鱼儿自己咬的钩, 也还是被英国女王陛下的代理人罚了300多。
后来老兄去图书馆做了好几天, 抵了罚款了事.嗯, 这可真是个好主意。
钱没有, 力气还是有的,就算去不了图书馆干活, 总不会让我去砸石头吧。
对策定下来, 心里也踏实了,就等上法院吧。
法官是个慈祥的老太太, 笑咪咪地问我:
“认罪吗(guilty)?” 对, 她用的是guilty这个词。
“我认罪。
” (承认自己有罪还真是挺难的, 可谁让咱自己做了呢。
)
“那就请交罚款吧。
”
“我没钱交罚款。
”
“那你想怎么样?”
“我可以去做社区公益劳动吗?”
“好啊, 你什么时间有空?”
“星期六和星期天。
”
“那你打这个号码同他们联系吧。
”老太太给了我个纸条就让我回家了。
几个电话打过以后,事情联系好了。
我要去一个爵士乐俱乐部劳动12个小时,然后我就可以解脱了。
劳改那日, 提前20分钟到达了“劳改潮。
老板已经记住了我的名字,见我进去,就迎上来给我介绍了一下“劳改潮的情况。
这里是政府资助的爵士乐俱乐部,来演出的是本地乐队,来听音乐的多是演员的亲朋好友。
这里的正式工作人员只有老板一个, 来服务的全是同我一样的劳改犯。
劳改犯们陆续到来, 老板带领我们扫扫地,摆摆桌子就静等客人上门。
很快乐队来了, 观众也来了。
我们这些工作人员就帮忙送送饮料,收收钱,洗洗杯子什么的。
终究是活少人多, 闲的时候就坐下来听音乐。
老板还给每人发了一瓶免费啤酒。
真是其乐融融呀。
后来又去了一次,凑够了12小时,我的劳改也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