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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旅游保险实用问答

文章发布时间:May 5, 2006

进入五月,春暖花开。

在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季之后,多伦多开始进入一年中最好的季节。

不少朋友在考虑办理父母、亲戚或好友来加探亲旅游,或享天伦之乐,或叙相聚之情,心情自然高兴。

不过,高兴之余有些朋友也有一些顾虑,这就是亲人万一生病或有意外需要住院,医疗费用将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另外,刚刚登陆的新移民朋友在等待政府医疗保险计划期间,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实际上,这些朋友大可不必过分担心。

因为探亲旅游医疗保险会为你解除这方面的后顾之忧。

笔者由于工作关系,时常会有一些朋友(认识的或不认识的)打来电话,询问有关探亲旅游保险的一些具体问题。

为了使大家对此有一个比较全面和清楚的了解,笔者把这些问题作了归纳,并力求给出尽可能准确的答案,以供准备办理亲友来加探亲旅游的朋友们参考。

需要指明的是,本文涉及的问题及解答,是以21世纪旅游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为基准的,其他旅游保险公司的条款会略有不同。

探亲旅游保险,买还是不买?

同其他种类的保险一样,探亲旅游保险的目的在于防意外。

具体地讲,在亲友来加探亲旅游期间,万一有重大疾病或意外发生,探亲旅游医疗保险将会提供一个短期但却非常有效的医疗保障。

谁都不希望有意外发生,但意外又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

这就是保险的意义和目的所在。

从这个意义上讲,购买保险实际上就是“购买”一个安心。

实际上,探亲旅游保险是大多数家庭可以承担的,因为这类保险的最大特点是保费便宜(当然保额有限),而且灵活方便。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同的保额;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购买,或者分月购买。

另外,探亲旅游保险的保费是按天数计算的。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受保人提前离开加拿大,剩余天数的保费在扣除行政管理费后会如数退还给投保人。

探亲旅游保险的另一特点是简单明了。

同其他种类的保险如人寿险或财产险相比,探亲旅游保险是最简单明了的一种保险,没有任何隐含的项目或费用。

原因在于,在探亲旅游保险计划的条款中,对于如何购买保险,哪些项目可以保,哪些项目不可以保,投保人应该特别注意哪些事项,以及如何申请理赔等,都有明确且详细的规定。

因此,在决定购买保险时,投保人一定要向保险经纪或代理弄清楚所投保险的条款,特别是保险计划中有哪些限制条款,以免在理赔时遭遇麻烦。

实际上,媒体上时有报道的索赔案例,大都是因为没有弄清楚计划条款所致。

探亲旅游保险,什么时候买比较合适?

21世纪旅游保险公司提供的探亲旅游保险(Visitor to Canada Insurance), 可以在受保人入境之前或入境之后的任何时间购买。

不过,其受保时间会因购买时间不同而相异。

具体规定如下:

* 如果在受保人入境之前购买保险,受保人离开原居地前往加拿大时,意外保障和疾病即开始受保,没有“等待期”(Waiting Period)。

* 如果受保人是85岁或以下者,若在入境后30天以内购买保险,意外保障立即受保,但疾病保障则需等待72小时后才能受保;若在入境后31天或以后购买保险,意外保障立即受保,但疾病保障则需等待7天后才能受保。

* 如果受保人是86岁或以上者,不论在入境后什么时间购买保险,意外保障立即受保,但疾病保障都要在保险生效15天后才能受保。

由此可见,在受保人入境之前购买保险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这样可以使受保人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一次性购买还是按月购买?

探亲旅游保险可以一次性购买比如一次保六个月或一次保一年,也可以一个月一个月地购买。

但不同的购买方式有其不同的优缺点。

一次性购买的连续保险有如下一些优点:首先,一次性保单只有一个生效日期(Effective Date),因此在保单有效期内,“不受保范围”(Exclusions)条款中“每份保单生效日期前180天内的先存病例概不受保”只计算一次。

这也就是说,保单有效期内受保人的同一病症可以多次就诊和治疗,而不会影响到理赔。

其次,由于连续保单容许同一病症多次治疗(Continuing Treatment),因此,在申请理赔时有很大的优点。

例如,21世纪旅游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规定,每一疾病治疗费用的头50元要由受保人自己负担。

在连续保中,虽然同一病症的治疗可能持续较长时间,甚至好几个月,但因为是连续治疗,投保人就可以在受保人完全康复后,将所有与该病症有关的医疗费用的收据收集在一起,作为一种病症来申请理赔。

这样,投保人自己需要负担的费用也就只是50元。

一次性购买的缺陷是:其一,由于连续保单需要一次性付清受保期内所有保费,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

这也是不少投保人宁愿选择分月购买保险的部分原因。

其二,如果受保人由于某种原因提前离开加拿大,而此前已有索偿个案发生,那么,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剩余部分的保费则不予退还,这对投保人来说是一种损失。

当然,如果此前没有申请过理赔,剩余部分的保费则会在扣除25元行政管理费后全部予以退还。

按月购买保险的优点是比较灵活。

投保人在保单到期时可以选择续保或者停止购买。

如果在已有保单到期之前或到期当日续保,且保额没有变化,则新的保单可视为连续保单,意外保障和疾病即刻受保,无需“等待期”。

即使投保人在保单到期后不续保,如果在之后某个时间感到有需要保险,他仍然有资格购买。

不过,按月购买保险的最大弊病在于,“不受保范围”条款中规定的“每份保单生效日期前180天内的先存病例概不受保”适用于所有续保的保单。

这就是说,180天从每一份续保的保单生效日期起重新计算。

如果在前一份保单中有疾病发生并已申请索偿,该疾病在新的保单中将不再受保。

这是投保人在选择按月购买保险需要特别加以注意的。

保额多少比较合适?

对于这一问题没有一个一定的答案。

究竟购买多大的保额比较合适,通常取决于受保人的年龄、身体状况以及投保人的经济状况。

一般来讲,如果受保人比较年轻,健康状况比较好,已往没有什么重大疾病。

那么,购买一个基本的保额即可。

因为探亲旅游保险的本质在于在意外疾病或事故发生时有一个基本的医疗保障,而且这种保障是短期性的。

相反,如果受保人年纪较大,过往健康状况不是很好。

那么投保人就需要考虑购买保额较大的保险。

原因在于,一是这类受保人容易由于旅途劳累或气候环境变化而引发原有疾病,严重时需要住院治疗。

二是一旦这类受保人住院治疗,恢复起来也比较慢,而目前加拿大住院治疗的费用是比较昂贵的。

据统计,目前在大多伦多地区,非加拿大居民平均每天的住院费为1500 ~2000加元。

如果需要做重大手术,费用会更高。

在这种情况下,小保额的保单就起不到保障的作用。

目前,21世纪旅游保险公司的探亲旅游保险计划中,对于不同的年龄段,共有5种保费价目可供选择,保额分别为1万、1万5千、2万5千、5万和10万。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额。

如何理解“稳定慢性病”(Stable Chronic Condition) 条款?

在21世纪旅游保险公司的条款中,有一项特别需要加以说明,这就是“稳定慢性病”条款(并不是所有旅游保险公司都提供该条款)。

所谓“稳定慢性病”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第一,在保单生效日期前180天之内,已有的疾病借助饮食或连续服用医生所开处方药而得到有效地控制,没有因此住院、改变治疗方法、或改变药量。

因健康状况改善,经医生同意而减少药量或停药,不算改变药量;因健康状况改善,经医生同意而减少或停止治疗,不算改变治疗方法。

也就是说,这两种情况都属于“稳定慢性病”范围。

第二,在保单生效日期前180天之外已有的疾病,如果医生并没有指明必须在保单生效日期前180天之内继续接受治疗,也属于“稳定慢性病”的范围。

“稳定慢性病” 条款的好处在于,年龄在70岁以下的受保人,只须付正常保费,其已有稳定慢性病自动处于受保范围;年龄在70 ~79岁的受保人,只要付较高一些的保费,其稳定慢性病也可以进入受保范围。

如何理解理赔条件(Conditions)?

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通常都有一些条件限制,这在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的说明。

比如,在21世纪旅游保险公司的条款中,对于理赔条件有如下一些规定:
如果受保人除有本保险外还有其他有效保险,应先向其他保险索偿,本保险负责理赔之差额部分;如果不是由于受保人的过失而延误离加日期,则保单的有效期可延长至72小时;在保单到期前取消保险,需支付25元行政管理费;意外疾病在诊疗后,如果医生认定受保人的健康状况容许其返回原居地,则保险公司将负责机票及随行所需护理之费用。

如果受保人选择继续留在加拿大,对于其后所需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则不予理赔。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送受保人返回原居地的机票及随行所需护理之费用,投保人需要事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并取得同意。

这里需要着重讨论一下理赔条件之第6款“连续治疗”(Continuing Treatment)。

原则上讲,疾病或意外伤害发生以后,如果医生不认定你已经康复,那么,受保人就有资格接受连续治疗。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连续治疗到什么时候为止?对此理赔条款有明确的规定。

下列三种情况若有任一发生,保险公司将终止对连续治疗理赔:
其一,医生认定你已经康复;
其二,从疾病或意外伤害发生起已经超过了365天;
其三,所投保额已经用完。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三种情况中任一情况发生,对于同一保单中的同一疾病,受保人可以继续接受治疗并得到理赔,即使是保单已经过期。

这一点对于投保人非常之重要。

如何申请理赔?

如何申请理赔也是投保人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对于如何申请、办理理赔,各家旅游保险公司在条款中都有详细的说明。

这里以21世纪旅游保险公司为例作一简单介绍。

在有疾病发生并经医生诊断治疗, 需要申请医疗保险理赔时, 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写保险索赔申请表(Visitors to Canada Claim Form);
2) 保险证明 (Policy Confirmation) 的复印件;
3) 附有进入加拿大日期的旅行证件 如 带有签证的护照、 机票等的复印件;
4) 医生填写的诊断治疗证明(Attending Physician’s Statement),内容包括症状及诊断结果, 医生的签字等,必须是原件;
5) 医生诊断费用、药费及各种医疗费用的原件;
6) 如果疾病是由于交通事故引起,则需提供当执警察的报告。

在上述材料准备齐后,将材料邮寄至保单上指定的地址。

投保人通常会在四至六周内收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支票。

(作者为经济学硕士,就读于英国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

现为恒邦投资理财集团投资理财顾问,主要提供人寿保险,旅游保险,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注册教育储蓄计划(RESP)等家庭理财服务。

读者对本文所涉及的问题有何疑问,欢迎垂询:Jack Guo 416 618-1835 或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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