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有数千名残障儿童家长参与的集体诉讼,将向省府索赔五亿元。
代表律师昨日在递交省高等法院的诉状中指称,省府迫使残障儿童家长放弃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做为向残障儿童提供护理的条件。
律师道格拉斯·艾略特在诉状中指出,残障儿童家长被要求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以获得到政府为残障儿童提供的护理。
他还指出,这样做是违背法律的。
主要原告安妮·拉卡德指称,省社区暨家庭、儿童服务厅告诉她,为儿子取得政府护理的唯一方法,就是签字同意将对儿子的监护权转给省政府。
但拉卡德没有这样做,而是求助于媒体,以说服政府让她保留对 13岁儿子的监护权。
她的儿子目前居住在位于安省贵湖的一个残障儿童收养中心,距离她的家近 300 公里。
拉卡德昨日在省高等法院外表示,如果对儿子的治疗没有发言权,而且无法保留对儿子的监护权,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她说,全省有数千名家长与她一样遭受这种痛苦,因为省政府没能向残障儿童提供广泛的照顾。
拉卡德指出,据她所知,全省至少已有百余名残障儿童的家长,被迫将监护权转给了政府。
另一名符合参加集体诉讼资格的家长,是痛失女儿的丹尼斯·乔宾。
他的女儿于 98 年死在残障儿童收养中心,当时她遭收养中心工作人员强制绑缚。
死因调查厅去年对这宗死亡展开调查。
乔宾称,他被迫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就是为了让女儿获得政府提供的护理。
到目前为止,已有 120 户家庭表示有兴趣加入集体诉讼。
艾略特表示,如果这起诉讼案能以集体诉讼形式进入审理程序,相信将有数千名家长要求加入。
省政府反覆辩称,从没有要求家长放弃对残障子女的监护权,做为获得政府护理的条件。
省政府每年花费五亿元,向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