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一直在检讨自己作为一个中国人的专业水准,那种感觉有如说了一辈子英语的美国人考托福不一定可以考过上过新东方学校的中国人一样。
上周在加拿大一家中国超市,一个排在我身后的外国老太太提了一个大篮子,我于是请她排到我的前面。
作为答谢,她一边往传输带上放货品,一边看我的菜篮对我好心地指导:你看这个,江桥米线才59分钱一包,我买了4包。
还有这个硬豆腐也打折,我们每两天都吃一盒豆腐,当沙拉吃,很健康。
我当时无比惭愧,因为我的购物篮里没有我们的国粹豆腐。
而那种江桥米线,我从来没有吃过,从状如粉丝的形态上看,估计是可食用的。
我仔细看了看那位50出头的老太太,才确定她蓝色的眼睛确实因为血统而不是有色隐形眼镜。
前些天,和同事一起去吃小组的圣诞午餐。
加拿大过节也是请客吃饭,从公司上千人的圣诞PARTY、部门的包场聚餐到小组的联络感情饭。
一行人在一家蒙古铁板自助店里坐了长长一桌子,饭吃到一半,突然有人在桌子那头问我:到底应该怎么样有效地用筷子从盘子里吃到米饭?十多对蓝的、绿的、灰的眼睛齐刷刷望着我。
这时才发现,所有的同事都入店随俗地拿着筷子,只有我这个惟一的中国人拿着叉子吃炒米炒面。
我只好解释,中国人吃米饭一定要有一只饭碗,在大平底盘子里用筷子拣米饭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因此我才选择了叉子。
于是想起了钱大师的围城定律,城里的老外用筷子,城外的老中用刀叉。
最近我常常在一些正宗西餐店里,吃到形状和味道都很像饺子或者春卷的餐前头牌。
虽然,乌克兰和意大利都有土豆和奶酪馅儿的饺子,可是我吃到的大都是猪肉和豆芽菜,还有葱花。
美国连锁店EARLS光明正大地在菜单上放了中国菜:湖南宫保鸡(HOT)。
我向侍者询问时得到了兴致勃勃的指点:非常棒的菜,你可以点从1只到7只辣椒,微辣到特辣。
等宫保鸡端到面前的时候,我看到的是半碗酱油汤泡着的干面,鸡肉,花生和青椒。
但是翻翻细数了一下,毕竟是具有西餐精神的中餐,我点的4只辣椒一只都不少,而且都是红的。
《陈香梅传》里面说陈香梅在尼克松竞选团的时候就经常邀上那些同僚到她家里吃中餐,这样的机会大大增强了他们间的友谊。
中餐我是不太会做的,可是吃中餐的时候招呼上同事们也一样的具有战略意义。
上次我发现了一家正宗东北菜馆,同事们不管是对海鲜过敏还是对花生过敏都呼啦啦去了一群。
吃了几盘炖小鸡、宽粉条以后,同事们开始称赞:东北菜真是好吃,比广东中餐少放了好多味精。
第二天,还有同事意犹未尽,张口还是吃中餐的事儿。
周末的时候你往拥挤的广式茶楼一站,1/3的顾客都是团团围坐无惧广东音乐和中式嘈杂的金发蓝眼。
朋友去吃点心,也总是带着一些加拿大朋友。
上一次和一加国帅哥坐了一桌,那位兄弟爱吃点心又记不住中文,看见送餐的小车就指手画脚乱说英语。
我在旁边察言观色,每每帮他翻译,大叫:哈(虾)饺,叉烧包。
结果都被我蒙对了。
星期一上班,发现桌子上多了半打玫瑰。
下班,见那位爱吃叉烧包的兄弟端端正正地等在楼下。
他的表白是这样的:我昨天在吃早茶的时候,发现你非常美丽。
尤其当你帮我用汉语点点心的时候,我发现我们之间的默契,那当然绝不仅仅是因为你聪明。
我可不可以请你吃晚饭呢?吃中餐。
有一句俗话:要拴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拴住他的胃。
这话可以引申为:让一个外国男人爱上你,首先要带他吃中餐。
(兰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