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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法严苛律师界高分贝反弹

文章发布时间:April 2, 2003

针对加拿大新移民法中一项规定,一群以卢森堡律师楼 (Rosenblatt International) 为首的移民律师,向加拿大移民局提出集体诉讼,要求移民局撤消以新移民法标准、处理至少一年前已入纸的移民申请的规定。

其中由卢森堡律师楼负责上诉的申请,共有150宗以上。

事缘于2001年12月,加拿大联邦政府正式通过及使用新移民法,取代原有的移民法例,而且追溯实施。

这表示,以前提出的申请案件、都要以新法中较严规定处理。

据说,国会曾向移民局谘询,直至2002年12月31日,轮侯审阅的移民申请为数多少。

移民局报称数目为3万宗。

因此联邦政府决定,凡于2003年3月31日前获处理的移民申请,均以旧移民法审阅办理,即可豁免新移民法的严苛要求。

然而,真正的轮侯审阅的移民申请数目,却教人大吃一惊。

根据卢森堡律师楼调查,累积至2002年12月31日的移民申请,多达8万至10万宗。

其中超过8成赶不及于3月底的期限前获审,兼且无法符合新移民法的要求。

换言之,这8成人申请均告白费。

卢森堡律师楼,连同一众法律从业员,于今年2月向加拿大联邦政府进行集体控诉,要求加拿大联邦法庭,重新厘定有关新旧移民法的引用方针。

法庭最候裁定,举凡于2002年内入纸的移民申请,均以旧移民法审批处理,期限亦押后至2004年1月。

然而于2003年入纸的移民申请,就依然不获豁免,将以新移民法办理。

卢森堡律师楼代表,大卫·卢森堡律师谓,加拿大移民局的做法“全无公信性可言,他们不单对国会及民众作出误导,更连累无辜申请移民的人,使他们对加拿大的期待落空。

政府必需作出补偿,并且负上全盘责任。

卢森堡律师表示,移民局故意向国会虚报轮候审批的申请数目,用意只有一个:“好像在一张办公桌上,一边是之前未处理好的文件,另一边是新发的文件。

一个有责任感的正常人,会先把旧文件处理好,再处理新的文件。

如今移民局的做法,就好比那人将所有旧文件丢到垃圾桶里去,以眼不见为净。

这是最懒惰和最不负责任的做法。

移民局长科德尔实在令人失望。

卢森堡律师指新移民法例中,移民局拥有“追溯特权”,令申请移民的成功率微之又微。

追溯特权就是移民局可以随时向申请人更改移民的条件,从此加拿大就再没有设定的移民法例”他表示在任何合法的商务交易当中只要买卖双方一签合同、就从当时起马上生效。

新移民法例的追溯特权就是移民局可随意更改合同内容,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卢森堡律师楼将继续为其已入纸的申请人上诉,要求法庭给予公平判决。

卢森堡律师坦言,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是引起国会议员的关注,令他们正视事件的严重性,并作出相关的立法修定。

他鼓励市民向国会议员反映他们的意见,除了打电话和写信之外,市民亦可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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