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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富婆被情人杀害并割下头颅抛尸

文章发布时间:September 4, 2008

2006年7月14日夜里1点钟左右,江苏无锡市有名的风景点蠡湖之光的湖面上突然漂起一颗已经腐烂的人头。无锡警方仅仅用了4天的时间,就抓获了凶手。

原来,凶手和死者刘丹是情人关系,为了得到刘丹的钱,他残忍杀害了她,并分解了尸体。但是,开庭审理的时候,凶手突然翻供,说自己并没有杀人,刘丹是在绝望之中自杀的,他只是由于害怕才分了尸,案件一时变得扑朔迷离。

捕鱼人发现人头

刘丹的人头是被几个渔夫发现的。

2006年7月14日深夜1点左右,无锡蠡湖之光风景区在经过一天的喧闹之后重归平静,几乎看不到什么游人。但这么大的湖面还是吸引了一些捕鱼者,虽然蠡湖是禁止捕鱼的。其中两个捕鱼人拿着鱼叉,小心地在湖边走着,用微弱的手电筒照着湖面,看着湖面上的动静,是否有鱼游来。

就在这时,他们突然发现湖面上有一个白色的物体,正在随着水波漂浮,而且还有一股淡淡的酸臭味。会不会是一条死鱼。他们并没有在意,但是,当他们走近用手电筒照亮漂浮物的时候,才发现这原来是一个已经腐烂的人头。

接警的警察陆续赶了过来。头颅不久就被打捞上岸。正在腐烂的头颅看上去非常恐怖,头的下面还连着四节颈椎,而更为恐怖的是,这个头骨的正面边缘,眼部边框、上颌骨等多处都有火烤的痕迹。明显是一起杀人分尸案件,而且侦查人员还推断,凶手之所以用火烤死者面部,是不想让警方认出死者是谁,以增加警方的侦破难度。

那么,尸块会被抛在哪里呢?警方在附近寻找起来。不久,尸块也陆续被发现了。果然,这些尸块被销毁的特征和头颅一样,也被火烤过,而且被烤的部位在手指纹和脚趾纹处,显然凶手是想销毁死者的身份特征。

但警方还是通过先进的刑侦技术从尸体上得到了不少有用的线索:死者是一个女性,从她的牙齿来看,年龄在30岁到40岁之间,死亡时间在五天以上。

报案:老婆在无锡失踪了

那么,死者会是谁呢?现在,破案的关键是确定死者的身份,这样许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就在这时,无锡市的溪南派出所接到了一个报案,报案者是一位男性,专门从山东泰安赶过来的,他告诉民警,自己的老婆在无锡失踪了。这名男子说,他的妻子叫刘丹,30多岁,做生意,2006年7月4日晚从泰安坐火车去上海,说是要谈一笔业务。

5日下午5点,刘丹用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打电话回家,说是晚上要在上海请人吃饭,然后再乘火车回泰安。但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刘丹并没有回家,而且手机也关机了。刘丹的丈夫觉得不妙,便回拨前一天刘丹打来的手机号码,结果发现这个号码竟然是无锡滨湖区小商店里的公用电话。于是他急忙赶到了无锡。

一具被分割的女尸和一个失踪的女人。警觉的侦查人员把两者联系在了一起,确实,两者有太多的共同点:一是女尸死亡的时间和刘丹失踪的时间非常接近;第二,两者的年龄也比较相似,都在30岁以上,而且还是女性。

于是,警方抽取了刘丹女儿的血样,和头颅的DNA进行对比,结果和猜想的一样,死者就是刘丹。但让警方疑惑的是,刘丹明明说在上海,怎么会在无锡给丈夫打电话呢?她在无锡见到了谁呢?解开这些问题,谜底也就快出来了。

死者账户少了两万元

警方决定先从刘丹使用的公用电话着手调查。他们拿着刘丹的照片来到了小商店,想问问店主是否记得这个女子曾经来打过电话。照片刚拿出来,店老板就认出了她。虽然店老板每天要接待上百个打电话的人,但当时打电话的刘丹还是给了店老板很深刻的印象。

“因为她问了我一些很奇怪的问题。”店老板向警方回忆说,刘丹在打电话之前询问他,这个公用电话的号码是电信的还是移动的,老板说是移动号码,不会显示区号,刘丹这才放心,说:“我找的就是这样的电话。”通话结束后,刘丹又叮嘱店老板,如果有人回拨过来,不要说这里是无锡。精明的店老板发现,这个打电话的女子好像是在刻意隐瞒自己所处的位置。

而且,店老板又向警方提供了一个惊人的线索:刘丹不是一个人来打电话的,陪在她身边的还有一个30多岁的男子,两人看上去举止亲热。而且,电话打完后,这名男子还问店老板,有没有蜡烛卖。最终,两人买了一对白蜡烛和几双男袜。

刘丹和这名男子是什么关系?买蜡烛是想进行烛光晚餐吗?刘丹的死会不会跟这名男子有关?那么,这名男子现在又在哪里呢?

店老板只能简单地提供这名男子外貌情况,其他的一概不知。看来,侦破工作还得从另外渠道获得突破。警方决定从刘丹的存款入手。如果这是一起因财引发的命案,刘丹的银行存款记录应该有所变动。

2006年7月15日下午,山东警方将7月8日之前刘丹银行卡的取款情况传了过来,单据显示,7月6日下午1点,在案发地不远的一处农行,曾取过两万元现金。警方马上赶到那家银行,调出了当天的监控录像。

狡猾凶手雇发廊妹取钱

让人们感到意外的是,取款者并不是刘丹本人,也不是那名30多岁的男子,而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子。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衣服,监控上显示,她取款在单子上签名的时候,还看了看卡主的姓名,显然,她对刘丹并不熟悉。

取款女子会不会是作案者之一。找到她,案件应该会取得突破。很快,办案民警在银行附近的一家发廊找到了这名女子。但调查的结果却让民警失望。这名女子告诉民警,是一个男子给了她这张银行卡和密码,让她去银行取钱,而她只是得到了100元的小费。但这名女子对要她取款的男子并不熟悉,不过经过她的口头描述,这名男子的模样和当天陪着刘丹打电话的男子相似,看来,这名男子就是凶手,而杀人的目的是为了劫财。

就在这时,山东警方再次传来一份取款交易清单,清单显示,7月9日,在无锡市一家取款机上,有人取走了四百元钱。

警方再次提取了监控录像,取款的是一名神秘的男子,录像上显示,这名男子头上戴着一顶帽子,手里拿着毛巾挡着脸部,显然,他不想让人看清他的脸。监控录像里,这名男子一共出现了两分钟左右,但是,有那么一秒钟,挡在脸部的毛巾掉下了一个角,男子赶紧又捂了上去。但就是这一秒钟,男子的脸部在监控录像中清晰地显露出来。他的嘴上有一颗痣。

警方把男子的照片截取下来,拿给发廊女和小商店老板辨认,他们作出了一致的回答,取钱者就是他们上次看到的男子。这样子侦查人员的心中有了底。这名男子的活动范围并不大,无论是陪着刘丹打电话,还是到银行取钱,就在滨湖区的周边。

而且,他的口音显示是外地人。那么,他肯定在无锡租有房子。侦查人员拿着男子的照片进行了走访,当来到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时候,一个工作人员告诉民警,这名男子在7月初的时候来租过房子,他叫陈冬华,租房的时间是2006年7月3日,租期六个月。

这个时间正好是刘丹离开山东泰安的前一天。民警立即赶到出租屋,但里面没有人,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放着两根只使用了一点点的白蜡烛。在厨房里,民警发现了一把刀刃已经卷曲的菜刀。还发现了很多血迹,经确认,这血迹就是刘丹所留。

富婆包养的是个盗窃犯

陈冬华就是凶手!民警立即展开了抓捕工作。在案发的四天之后,陈冬华在上海落网。

陈冬华,现年34岁,福建连江县人。他前科累累,曾因盗窃三次被判刑,第三次判刑是1995年,判刑14年,2004年5月提前释放。三十出头的陈冬华几乎在监狱中度过了将近一半的时间。

而陈冬华和刘丹相识,是在2006年的年初,认识的地点是上海火车站。陈冬华看见了孤身一人的刘丹,她穿得非常高贵,而且长得也比较漂亮,陈冬华便主动和刘丹搭讪起来。刘丹毫无戒心,甚至对陈冬华还有了一点好感,她留给了陈冬华一个手机号码,随后,两人用短信聊了起来,越聊越暧昧。2006年的 4月份,刘丹到上海办事,和陈冬华一起睡在了酒店。以后的几个月,他们又见过很多次。

得到了刘丹身体后的陈冬华并不满足,因为他觉得刘丹很有钱,每次见面的吃饭开房等费用都是刘丹掏的,而且还经常给陈冬华零花钱,有一次,刘丹甚至给了1万多块钱给陈冬华,让他去做生意。这些还不算,毫无防备的刘丹把银行卡的密码告诉了陈冬华,让他帮忙取钱。但陈冬华显然不满足这些,最终把刘丹杀死分尸,取走了刘丹银行卡里的钱,但卡里只有两万多元让他很是失望。

凶手翻供:死者是自杀

近日,陈冬华故意杀人一案开庭审理,但是,在法庭上,陈冬华突然翻供,说自己并没有杀死刘丹。陈冬华的说法让所有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陈冬华说,刘丹是自杀的。而他之所以最终分尸,是因为“怕说不清楚”。

陈冬华在法庭上辩解说,刘丹患有癌症,而且与丈夫的关系很不好。两人在一起后,刘丹一直挑唆陈冬华去杀了她的丈夫,这样她就可以和陈冬华在一起了。但陈冬华并没有答应。这让刘丹很是郁闷,于是选择了自杀。陈冬华说,那天晚上,他们本来要吃烛光晚餐的,但等他买东西回来,刘丹已经自杀了,他怕警察认为他是凶手,便把刘丹的尸体分割,并抛尸。

而陈冬华的辩护律师——无锡法舟律师事务所的范凯舟也当庭辩护,希望法庭能够慎重对待陈冬华的说词。随后,检察机关的人员来到刘丹户籍所在地,调阅了她的医疗档案,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刘丹曾经患有癌症。

最终,法院认定陈冬华的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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