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长安德逊周四宣布,从二○○四年起,在加拿大行驶的新车必须符合更严格的废气排放标准。
联邦政府已拟定减少烟雾成因的长期策略,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制定的法规的目标是,将新车导致烟雾的废气减少百分之九十五。
另外,保护法中列为有毒的苯、乙醛等污染物等的排放量也必须减少。
环境部表示,藉着新法规,到二○二○年的氮氧化物(NITROGEN OXIDES)排放量会减少百分之七十三,一氧化碳排放量也可减少百分之二十三。
安德逊发布新闻说,如果没有进一步的防范措施,气候变化带来的温暖天气会造成更多空气污染,加拿大的“坏空气”日数也会增加。
环境部发言人吉罗(PAUL GIROUX)指出,新法规生效日期已从原先的二○○三年九月三日延期至二○○四年一月一日,让加拿大汽车业有更多时间配合新法规。
他说,二○○四年份的新车都应符合新标准。
联邦政府为了执行京都协议所拟定的加拿大气候变化计划(CLIMATE CHANGE PLAN FOR CANADA)政策的其他措施包括∶
与汽车公司合力,在未来七年内使新车的燃油效率提高百分之二十五。
增加乙醇生产,以便支持在汽油中添加百分之二十五乙醇的措施。
*发展燃料电池添加燃料科技及设施,促成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