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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有人头税后裔说“苦主”不是他们

文章发布时间:December 5, 2006

“人头税”后裔的赔偿问题,至今一直没有明朗化的结果。

早前有消息指,联邦政府拟向3,000多个“人头税”苦主的后裔家庭,每家庭赠送相信具有升值能力的、重量以安士计的“人头税纪念金币”,或向这些家庭提供配合升学需要的奖学金,虽然这个传言并未获得政府的确认,但从争取“人头税”后裔赔偿的团体反应看,这个建议并未能获得“后裔”的一致认同。

安省“人头税”家属联盟共同主席刘来增认为:纪念金币方案只是政府放出“测风气球”,联盟方面不会同意这补偿方式。

他认为,对“人头税”苦主子女一般而言,政府发放个人补偿款项比颁授金币来得实际,苦主子女收到前者后容易摊分,但后者通常只能透过一人保存,长远可能出现问题或纷争。

据刘来增透露,联盟所推崇的对“人头税”后裔赔偿的方案,首推是政府向“人头税”苦主子女清还(每张“人头税纸”)1万元,其次是向“人头税”苦主子女家属提供奖学金或助学金。

而在上星期,加拿大人头税家属会亦在温哥华华埠召集数百人誓师大会,声言向政府讨赔偿的行动,将会长期争取到底,直至人头税后人亦能够得到赔偿。

据媒体报道,该家属会共同主席黄天恩认为,保守党的人头税方案未能够顾及已经过世人头税付税人的后人,这是不完整的、令人失望的平反。

该会另一共同主席周明辉表示,平反要顾及荣誉与公义,政府要秉承一纸人头税单,一笔赔偿的原则,不能厚此薄彼。

关于政府赔偿“人头税”后裔问题,过去媒体报道多聚焦在争取者身上,对于另一部分提出放弃赔偿的“人头税”后裔的呼声,却报道不多。

作为“人头税”后裔,黄超云、伍求登、赵国源三位老先生,对于刘来增等提出的赔偿设想,却有话要讲。

何谓“买纸移民”?

赵国源和伍求登都是通过“买纸”移民加拿大的,赵先生抵达加拿大的时间是1951年,伍先生抵达加拿大的时间是1954年。

什么叫“买纸移民”呢?这还得简略地再回顾一下“人头税”的历史。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1869年,美国完成了横贯全国东西海岸的太平洋铁路,当时加拿大西岸英属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多次表示要脱离加拿大联邦加入美国,他们提出留在加拿大联邦内的条件,就是要求联邦政府亦修建一条如美国那样的横贯东西的铁路。

为了加拿大的统一,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属下铁路建设公司,在1881至1885年间引进了近10,000修建铁路的华工,修建加拿大太平洋铁路。

1885年11月7日,连贯东西两岸的铁路打下最后一口枕木道轨铁钉,铁路完工了,约有4,000名来自广东台山、新会、开平、思平(俗称”广东四邑”)客死异乡。

铁路完工后,加拿大刚好遇到空前的经济萧条,数千名生存下来劳苦功高的铁路华工不但没有受到联邦政府的器重,相反,当年政府为了阻止华人进入加拿大,对所有入境的中国人开始征收50元的”人头税”(Head Tax),这币税款逐年增加,至1900年增至100元,1903年再增至500元。

加拿大联邦政府对华人征收了整整38年“人头税”后,遂于1923年7月1日通过了《中国人移民法案》,即现在我们所称的“排华法法案”(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该法案直到1947年才被终止。

由于“排华法法案”实施了24年,当时有不少华人在回国探亲后,回来报称在中国生下了子女,这中间有些是真实的,有些是虚报的,虚报者因为手上有名额,这为“交易”创造了可能性,所谓“买纸”,其实就是买“名额”。

当年的华侨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名额”可卖呢?据安省华人参政会创会会长黄超云先生介绍:“广东四邑”乡亲互相帮助的风气很浓。

当时乡下很穷,能到美国或加拿大,不失为一条“致富”之路。

卖纸移民”现象战前有,但大部分发生在战后。

当时不少华侨在回国探亲后再回到加拿大时,不管妻子是否怀孕了,都会向政府报称自己在回国探亲时令妻子怀孕产下1名,或不止1名的子女,目的是先占个名额,以利于日后帮助乡里乡亲。

从1947年“排华法法案”终止后,联邦政府同意居住在加国的华侨,他们在华18岁以下(后来放宽到21岁)的子女,只要在加国有登记的,都可以申请来加。

这个决定等于为“广东四邑”的穷乡亲打开了一道“逃生门”。

当时有部分适龄加国华侨的在华子女,凭著父亲在加国的登记,顺利踏上来加之路,这是合法的移民者。

还有部分是非法的移民者,他们通过“买纸移民”,达到抵达加国的目的。

这部分人又分两种情况:其一,他们确实是华侨的子女,因为超过法定的年龄,只好找到有多余名额的华侨,通过购买(按100元1岁的价格)名额,申请来加;其二,他们虽然没有亲人在加拿大,但通过购买“名额”,成为乡亲叔伯的 “冒牌子女”,改换姓名,隐瞒真实岁数,达到移民加国的目的。

据伍求登先生介绍,他一家原生活在印尼,当年他的舅公问他阿爷借了500元移民加国,后来回唐山(中国)三次,回到加拿大后,向政府申报有三个子女,分别是李国麟、李国华、李国安三人。

1954年,印尼排华,伍求登以2,100元的价格,向他舅公购得移民权,以他舅公二儿子李国华(时年21岁)的身份移民加国。

伍求登移民加国后,一直使用“李国华”这个名字。

直到1966年,政府鼓励买假纸的移民坦白,可以恢复我的真名,我才改回我的名字。

同伍求登的情况有些不同,赵国源的父亲是在战前花了500元买假纸移民加国,时间大概在“排华法案”实施前,之后曾4次回中国探亲,回到加拿大后报称生下四名子女(实际上只诞下两名儿子),1947年后,赵国源父亲除申请了他的儿子赴加后,亦卖了两个名额出去,所以,赵国源在加拿大有一名“假哥哥”,一名“假妹妹”。

发生在伍、赵两家的故事,并不是简单的个案。

黄超云先生说,五十年代从中国移民到加国的“人头税”后裔,有近80%以上是“卖假纸”移民过来的,而伍卓生先生(他于1947年由父亲按正当手续申请来加)认为:“有没有80%不敢说,但起码是60%至70%以上。

所以,黄超云、伍求登、赵国源约请记者采访的目的,是希望说明:“人头税”后裔要求政府赔偿的要求有不合理之处,因为政府在“人头税”后裔的身份甄别上相当困难,如果连身份都无法甄别清楚,赔偿又怎么履行呢?

我们不是“苦主”

伍求登认为:“人头税苦主”这个词以前并不存在,是2005年才出现的。

如果熟悉当年“广东四邑”的乡情,“苦主”两字就不存在。

赵国源完全赞同伍求登的看法。

什么是苦主呢?当年在乡下,民不聊生,人人争著出洋,这才造就了这么多人花钱买身份出来。

能出来的人,都是幸运的人,出不来的人,才是苦主。

黄超云强调:“加拿大政府在过去设立‘人头税’和通过‘排华法法案’,确实是对不住中国移民,是歧视。

但现在既然政府已经承认了错误,对在生的‘人头税’当事人和遗孀亦作出合理的赔偿,并且承诺新设立的社区基金中,将体现对’人头税’后裔的帮助,这已经足够体现政府对我们华人社区的尊重和重视。

今天我们应该以华人社区的发展大局着想。

“我们都不主张对‘人头税’后裔履行赔偿,因为牵涉面太大。

那些‘卖假纸’的人,他们本身就已经欺骗了政府,亦赚了非法的利润,现在还要政府赔偿给他们,这么做理直气壮吗?凡事都有个适可而止,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我们应该站在国家利益立场上去多考虑问题,而不应该基于狭隘的个人利益立场。

伍求登认为:“其实政府对我们已经相当宽容,当初接受我们坦白,允许我们更正资料,亦不追究我们的法律责任。

政府能从全局出发,为什么我们不能从全局出发呢?刘来增先生亦是我们这一批买假纸过来的,我们应该问问自己良心,过去这么多年来,我们生活得怎么样?

“我有四个女儿,以前我经过多伦多大学都会想:小时候我没有读书的机会,希望我的孩子能进入这里读书。

结果后来我的这个愿望都实现了,我的四个女儿都毕业于多大,大女儿现在保险公司工作,二女儿是会计师,三女儿在银行工作,四女儿在美国太空署工作,我想说,加拿大令我一家的生活很幸福,我们应该感谢政府,报答政府,而不是要政府赔偿。

赵国源呼吁:“华人社团为华人做事,我不反对。

但我希望大家应该珍惜今天的环境。

今日在生的‘人头税’后裔,大部分是在五十年代过来的,他们之间有多少人是真正‘人头税’后裔,政府清楚,当事人内心更清楚。

中国有句话,叫落地生根,意思就是要融入我们这个社会,我们应该想想,这个国家令我们的家庭欣欣向荣,我们应该为这个国家做些什么?”

对于这样一群“人头税”后裔的呼声,华社是否也应该重视呢?

(木然)

源自木然博客“随手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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