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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官司随想之二:人弱遭人欺

文章发布时间:December 25, 2003

圣诞节前夕,本站网友Doggy在本站论坛发表了一篇感想:《加国新移民应该团结起来》。

文中提到,“……我们是任人宰割的肥肉!移民公司要割我们的肉,加拿大政府要割我们的肉,加拿大人要割我们的肉,加拿大制度要割我们的肉……”,并号召“所有华人移民们,大家应当抛弃门户之见,无论我们的信仰如何、经济状况如何都应该有劲往一处使,为我们的团体谋取最大的利益”。

应当说,这篇文章所反映的问题无非是新移民的疾苦问题,这已经是一个陈旧的课题了——如果这篇文章投稿到《星岛》、《明报》或者《世界日报》等大报,估计连发表的可能性都不会有。

但这篇文章在本网摘录后,依旧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共鸣,截至到本文完成之际,已有多达30篇评论跟贴。

对于网友Doggy的观点,已有如此之多的网友予以了评论,我就不想在此赘述了。

倒是这篇文章所表述的“新移民遭人欺负”的问题,引起了我本人的某些联想。

我想到了一位在银行作Teller (柜台客户服务员) 的人给我讲述的经历:她告诉我,凡是拿支票存入账户者,按加拿大银行的规定要hold一个星期,但Teller是可以灵活掌握的,如果客户提出来立即兑现,Teller也可以不hold而满足其要求,但这是有条件的。

这位Teller告诉我,对于富人,账号下的资金很多,如果富人顾客急于兑现某张支票的话,她通常会免去hold的步骤,而立即予以兑现。

但对穷人而言,Teller看到其账号下的资金很少,立即兑现支票的风险就很大,就非要hold这张支票不可。

顾客和Teller的矛盾往往就出现在这个时候:你作为Teller,为何可以给他立即兑现,而我不可以?

以上这个例子,我想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人弱遭人欺”,固然包含着“欺人者可恶”的含义,但这当中也还有另一层含义,即“被欺人者也一定事出有因”,至少是“实力不够”所致。

这就使我联想到本网和TVB的“版权”官司了。

10天前本网曾发表了署名为“新移民” 的来稿:加拿大的“陆步轩”之呐喊

事实上,这篇文章所提出的观点,也正是我们本网站的两位管理员感到困惑的问题:虽然我们这个网站得到了如此众多网民的支持(公开信得到了近1500名网友的签名支持),但为何得不到多伦多如此众多的社团和媒体的关注,哪怕有一家社团出面,与原告和被告沟通一下也好?

类似于上例,这当中的原因或许也不单纯是TVB“仗势欺人”,应当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们多咨处网站目前的实力太弱。

我们没有后台:出于媒体的独立性的考虑,我们两位网络管理员从未加入任何组织、协会,我们也从未邀请过任何名人来为我们壮声势;我们没有资金:我们这个网站从未有过一分钱的外来投资,希望网站的广告收入能够我们养活两位管理员的生活,这迄今还只是梦想;而鼎立支持我们这个网站的网友,虽然人数众多但却是弱势群体,因为多咨处的网友大多是目前尚未溶入主流的新移民……

这又使我联想到了,两年前的今天,吴征杨澜两位名人控告多维新闻网、曹长青和本人赵平波的那场官司——当时,吴征杨澜给我们三位当事者发来了律师函之后,情形和我们多咨处网今天的处境是多么不同:当时,有多少律师义正词严地要为我们提供服务;当时,有多少名人发表了慷慨激昂的声援文字;当时,又有多少中国大陆和北美的媒体,表现出了关注之声:那场官司最终以吴征杨澜知难而退收场。

为什么?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但笔者作为当事人之一,我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应当是,多维新闻网是有实力的:它的影响力足以与吴征杨澜两位的名人效应一搏;当时多维新闻网也吸纳了数以千万美元的投资,在经济实力上,二者也有一搏——至少不会象我们多咨处网目前这样,花不起钱请律师的地步。

现在,又可以回到网友Doggy的 “我们新移民是任人宰割的肉”这一观点上来了。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人类生存进化的普遍规律。

早在100多年前的中国,严译的《天演论》就给当时的中国知识分子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冲击,今天,作为踏上移民加国这条不归路的新移民来说,更应当坦然地面对这一社会的现实问题:作为溶入加国社会的程度还很肤浅的后来人,我们会受到某种不公平的待遇是很自然的。

当然,如果一味地抱怨加拿大对我们新移民不公平,并没有多大意义。

正如前例的穷人要求Teller公平地把他的支票也立即兑现一样,这种要求是难以得到普遍满足的:除非这位Teller是了解你的熟人,确信你这张支票不会有任何问题。

但一味地认可了这种不公平,也不是积极的态度。

不错,“落后就要挨打”,但这仅仅是意味着落后者必须奋起直追,决不意味着“先进了就可以打人”。

加拿大是一个法制社会,理应存在着公平和正义。

即便我们新移民是弱者,也不应放弃有追求平等地位,尽管这种追求是要付出代价的。

可是,我们新移民如何去追求平等地位?笔者十分赞同Doggy的文章的最后一段文字:“呼吁所有华人移民们,大家应当抛弃门户之见,无论我们的信仰如何、经济状况如何都应该有劲往一处使,为我们的团体谋取最大的利益。

有实力才有机会,才有在加拿大真正溶入社会的资本(去它的加拿大主流社会,加拿大华人社会才是我们的主流社会),才能受人尊敬。

”尤其是“有实力才有机会”,这句话笔者有切身之感。

可惜, “有劲往一处使”,究竟要怎么个使法?作者没有说明,我们也没有发现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看来,这确实是加拿大新移民群体当前面临的一个难题。

(赵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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