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始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贩卖盗版光盘者,第一次给这种人判刑。星期五,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周雪斌一年有期徒刑,并处以1万元罚款。
根据中国法院网的说法,周雪斌于2004年成立了一个音像中心,并取得了经营许可证。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贩卖盗版光盘。公安机关从 该音像店内起获的DVD光盘中,有849张为侵权复制音像制品,10093张为非法出版物。鉴于被告自愿认罪,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据中国法院网了解,“这是北京市法院审结的首例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贩卖盗版光盘行为的案件,此前此类行为一般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的市场上充斥着盗版DVD和假冒商品。美国和欧盟一致敦促中国采取更多措施打击盗版,因为盗版使有关公司每年损失数十亿美元的营业额。
在迎接8月北京奥运会和准备“欢迎朋友四方来”之际,中国强化了打击盗版假冒的行动。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前夕,北京宣判了上述案子,对贩卖盗版光盘者绳之以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