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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显示:加国二成民众是道路狂暴案受害者

文章发布时间:September 3, 2001

每五个加拿大成人中便有一个是道路狂暴(roadrage)事件的受害者,与此同时大约每三人中就有一人曾目睹这种事情,这是一项民意调查得出的结论。

李格市场调查公司在访问了一千五百零八人之后发现,有百分之二十点四的人是野蛮司机的受害者,另有百分之三十二点一的人说,曾亲眼见到危及他人的粗野驾驶行为。

在被要求描述最后一次遇到的道路狂暴行为时,有百分之四十点五的人说是被其它司机比画不雅的手势,例如伸出中指;另有百分之二十七点一的人称是受到言词污辱或者威胁。

李格市场调查公司总裁李格说:「马路上一向有野蛮的司机,只是现在越来越多而已。

他在分析这项民意调查结果时称,这一结果反映出的是,人们在生活中承受的压力增加,交通更为堵塞,道路状况恶化。

「这种现象将继续存在下去。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节奏日益加快、压力越来越大、表现越来越暴戾的社会,在汽车和日常生活中均如此。

这项民意调查是在八月三日至十三日期间进行的,调查结果的误差率在正负二点六个百分点之间,二十次中十九次正确。

经常在多伦多一带驾车旅行的林格利斯沃士女士称,她也是道路狂暴事件的受害者,不时被无礼的司机比画中指、谩骂或者以紧逼加以威胁。

她回忆道,数月之前的一天晚上,她为了捡起一样落在汽车地板上的物品而减慢车速,不料引起跟随在她后面那辆汽车司机的强烈不满。

那个男性司机先是连续闪大光灯照射她,接着开始「紧贴」在她汽车之后,又数次以极近的距离与她的汽车「并肩」前行。

如此这般一路折腾了数公里,一直到林格利斯沃士转入一条高速公路,才摆脱那个野蛮司机的威胁。

林格利沃士说:「我承认我减慢车速是不好,但上帝啊,我当时一路吓得要死。

现在我开车永远带着手机以防万一。

最会引发道路狂暴事件的原因是车速太慢(百分之二十五点九),其次是被人强行超车(百分之二十三点二)。

非盈利性交通消费者团体「交通二千」的总裁、前渥太华大学犯罪学家戈尔认为,从前被认为禁忌的「道路狂暴」行为,现在日渐增多,都是美国文化透过电视北侵的结果,很多加拿大人已将暴力表现视为一种时髦。

就在今年七月三十日,一位四十六岁的多伦多妇女在遭另一位司机强行超车后,忍不住开口谩骂与比画中指,结果遭对方开枪击伤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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