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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场中的“义工”受剥削的无奈新移民

文章发布时间:February 9, 2003

义工”(VOLUNTEER)在加国社会主要是指义务为社会公益奉献的志愿工作者,是受人尊重的奉献精神,虽然许多新移民对加拿大“义工”社会服务体系了解不多,但不少人却在求职场中学到了另类“义工”学问。

不过两者的含义差之甚远,他们不是为了社会公益事业而牺牲个人的时间精力,而是为了一份可怜的加拿大工作经验,或是一份工作推荐信,无偿或是以极低的津贴为营利的公司打工,明知老板靠“义工”赚钱,自己劳动被剥削,有人只有无奈接受,有人却是“心甘情愿”,这就是加拿大劳工市场中怪象冰山的一角,新移民求职难的悲情也从中显现。

劳工市场供过于求 免费“试用”

求职场中的“义工”,一言以蔽之即是免费“试用”,将加国传统支薪的工作“试用期”规矩淡化,改为无偿先用,或试用合者,2、3个月后再转为正式职员,或是根本以一份工作推荐信作为交换。

针对的对象就是刚刚到来的新移民,老马识途的老移民就不太管用。

因为新移民完全没有加拿大工作经验,又急于找寻老本行或是相近专业的工作, 所以最易上钩,他们非常无奈,只有“不在乎”一时薪水,卖力工作博取信任,再争取一份本地工作经验。

劳有所获是每一个打工者的求取,只是在目前求职难的环境下,他们只能悲哀接受另一种现实、另一种回报,就连他们出国前都没有想到,在异国打工是“免费”的。

本文所讲的“义工”与政府、大专院校等的职业培训计划,或是一些大公司的人才培训计划完全不同,而是商业营利公司、雇主完全使用求职者的工作才能,某种意义上是在一段时期剥削求职者的劳动。

以往主要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如高科技电脑业、专业文职等,但如今发展至普通职业,更不可思议的甚至有华人公司连打杂、体力工,也打明招牌聘请“义工”,明显是占尽求职者的便宜,自己赚钱却剥削无奈新移民的劳动。

当然在一些紧俏的行业,并非都是雇主有意收纳“义工”,而是求职者在没有办法之下,急于想通过短时期的无偿试用,来证明自己的能力,求取一份工作经验或未来正式的职位,这也成为新移民困境求职推销术之一,也对一些暂时有财务困难的公司有吸引力,所以成为新移民求职场中一种怪象。

贪利雇主欺压新移民 无本厚收

既然劳工市场有此需求,有些“精明”雇主就想方设法诱使求职者充当“义工”,解决公司本身时间性劳工短缺的困难,真正用意并非想雇请正式长期职员。

根据本报读者及熟识新移民求职市场情况者的反映,雇主这方面确多有手段:

●大排场招聘 中意无经验新移民

有些公司招聘广告的条件非常诱人,甚至还举办大型招聘会,租用高级场地,排场豪华,令求职者感觉在这家公司有很好的发展机遇。

有些华人公司还专门聘请西人来担当第一轮的面试考官,非常像模像样,实际上背后老板早已选好了毫无加拿大工作经验的高质素人选,到了第二轮老板才出面点出重点,因为新移民没有工作经验,所以暂时无薪试用,将来在公司有很佳的前途。

即使将来不合用,公司也会开出一份工作推荐信,由于公司招聘宣传非常诱人,一般初来乍到的获“选”者都不想失去难得机会,就这样无薪给这家公司白做2、3个月,通常这些求职者工作最卖命,但最终结局往往不会被转为正式职员。

●明讲以工作推荐信作交换

雇主利用新移民无加拿大工作经验的短处,招聘时就讲明试用不支薪,但会给予工作推荐信,尤其是以一些短期性工作职位为主,在一些较专业领域,雇主往往可以节省聘请本地专业公司的费用,甚至利用小留学生或非法劳工来谋取己利。

●以培训、参与活动为名剥削劳动

有些雇主以培训为名吸纳领失业金或是没有加拿大工作经验者工作,支出较少的现金给拿失业金者,实际上是欺诈加拿大政府的做法,以“培训”之名更不用支付新手薪金。

所以往往一些小公司会“职员”庞大,而且人员转动飞快,但其中多少员工是按加拿大劳工法最低薪资付薪的,只有老板心知肚明。

不过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种公司最终只是出出进进的名义上的“培训站”。

还有一些聪明人以举办各种形式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会务,吸收热心人充当“义工”,最后自己赚饱,为其流汗出力的“义工”却分文没有。

也有雇主利用别人的善心,甚至利用刚到年老新移民闲着无事做的心态,让这些老年人心甘情愿作“义工”, 老板笑哈哈得省下了一笔人工费。

专业职位的“义工”见仁见智

普通工种或是体力工种,由于工作经验对未来帮助不大,所以一般少有人会上当,有求职者就大骂这种雇主当新移民是“白痴”。

但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义工”成为另类求职形式,许多求职者还是愿意一试,如一些科研机构在暂时缺少经费之时,求职者愿意作短期“义工”,等到日后有经费时再被聘用,确实有新移民就如此找到了正式职位。

还有急于需要工作、市场开发经验的会计、金融界求职者,愿作“义工”获取经验,只担心没公司请。

由于近年来大多数大陆新移民是以电脑专长移民加国,所以电脑业的“义工”情况就较普遍,对此的观点也相去很大。

现在本地一家大型电讯公司任电脑数据控制高级职位的黄中就认为,依目前电脑业状况,作“义工”并不会带来正式职位的机会,他表示,近一年多他周围有几位朋友在电脑公司作“义工”,且近期似乎越来越多,华人公司倒不多见,大多是在印度、犹太人开设的小型电脑公司,但没有一个人最终得到正式职位。

而且现在许多新移民都压低身价去求职,令电脑业薪资很混乱,竞争更大,但市场电脑业职位是在减少,大公司仍在裁员,所以“义工”方法并非是可取之道。

与人合资开设电脑公司的钱文新表示,他见过不少主动上门要求作“义工”的新移民,他们主要是为了得到最初的加拿大工作经验,才能都相当不错,谁都不想自己不拿钱帮人打工,但在目前市场状况下,对他们而言工作经验远比薪金重要,一是可跟进最新电脑业发展,另一是一旦公司业务扩大,或是有新的研发项目,他们有试用经验,自然会优先录用。

但这只是短期“义工”,而且一般公司都不太会有这类“义工”职位,如果有公司长期以轮流“义工”方式来节省开支,那肯定是剥削劳动,对其公司业务发展并没有益处,只是见人流不停转动。

从事市场推广业务的林光则认为,新移民即使心甘情愿作“义工”,也是被环境逼出来的,雇主如果利用新移民初来乍到的弱点,从他们身上榨油,实在是因受道德谴责的,良心何在?而且不少雇主本身就是到来不久的新移民,想想许多大陆新移民社团正呼吁加拿大政府应多关注新移民利益之时,自己人却在欺压自己人,太惨忍了一些。

新移民应利用劳工法例保护自己权益

劳工法律师NELLIGAN O’BRIEN PAYNE明确指出,雇主并不能以无薪“义工”的方式,来躲避安省劳工法的规定,如果查实雇主聘请“义工”,实际在做公司职员的工作,雇主必须按劳工法付给“义工”的薪水。

如果认为自己受到劳动剥削的“义工”,可以向安省劳工关系局(OLRB)提出投诉,劳工关系局主要根据“义工”实际工作性质,与雇主双方的经济利益等作出决定。

全国劳工联盟安省负责人吴温温,鼓励受到不合法劳动剥削的新移民向劳工关系局作出投诉。

她认为,按安省劳工法例,雇员即使在试用期也应得到至少最低规定的薪水,雇主不能剥削雇员的劳动。

可能许多新移民求职者相信通过作“义工”,老板将来就可以提供正式职位,或是工作推荐信等,但这种老板口头保证根本没有保障,白做2、3个月可能什么都得不到。

新移民应学会在加拿大法律保护下的个人权益,不能因为人生地不熟而受不正当的侵害。

(文 /王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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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加中时报》为应因越来越多新移民对加拿大劳工法例关注的情况,将特设专栏,解答新移民各种关于劳工法例的疑问,并由加拿大劳工联盟提供法律谘询意见。

读者可将问题传真416-447-9791或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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