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远华集团走私贪污案主犯赖昌星,因涉嫌走私其收入人民币一百二十亿元,将黑钱透过香港再汇到加拿大,正被中国政府以涉嫌洗黑钱和行贿等罪行,全球通缉,乃中国自1949年以来最严重的经济罪犯。
该案除了主犯赖昌星外,其他涉案人士包括:中国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厦门市委副书记张宗绪等,人员多达160人。
香港大公报报道,42岁的赖昌星原籍福建晋江,农民出身。
七十年代中期,他来港从商。
自中国改革开放後,他又以港商身份回国发展。
1994年,他到厦门,以过亿港元注册成立「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涉嫌走私货物,包括石油、化工产品、汽车、电器、电子零件等,以及涉嫌逃税、贿赂及欺诈罪名。
1999年,当北京查案时,由福建省公安厅一名副厅长通风报讯,赖昌星遂携妻和三名子女,由香港转飞往菲律宾,逃往加拿大。
与此同时,中央政府要求港府立即冻结赖昌星在港银行帐户。
今年六月赖昌星夫妇和三名子女以难民资格,向加拿大政府要求政治庇护,以免被遣回中国。
可是,遭受加拿大法庭拒绝。
加拿大移民局认为赖昌星夫妇不可信,而且有确实理由认为赖昌星犯有走私行贿罪。
此外,移民局还认为,如果赖昌星返回中国,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他会获得不适当的处罚。
目前,赖昌星仍在加拿大申请上诉。
(万维读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