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来自中国大陆的新移民因将8岁的孩子独自锁在家中而遭到警方的控告,目前正苦于寻找法律上的援助,以求在法庭上胜诉。
据了解,在大陆新移民中,类似违法的“小鬼当家”情况十分普遍。
来自东北的这位新移民居住在密西沙加位于艾格纳斯街 (Agnes St.)上这幢公寓的6楼。
她不愿媒体公布姓名。
她表示,由于自己不了解加拿大有 12 岁以下的孩子不可独自在家的法例,才造成今天的结果。
这位新移民多伦多才两年时间。
现有一个8岁的儿子,并且怀有身孕七个多月,预产期是 10 月初。
她的先生因在原居住地有较好的发展,所以在上个月返国,留下她与儿子在多伦多生活。
她有一份蓝领工作。
8 月 7 日那天中午时分,她在工作中,被儿子的电话紧急唤回家。
到家后,发现有警察在家。
原来,由于隔邻的小孩试图从阳台爬到她家 (两家的阳台相连 ),被路人发现,立即致电报警。
警方赶来后,发现这位新移民家原来只有8岁的孩子独自一人在家。
而邻家爬阳台的孩子,家中有成人看管,但当时正在熟睡。
警方当即将这位新移民带到警局,并对其控以“照看子女失职”。
同时,警方通过附近的儿童保护中心,将其儿子带走。
这位新移民表示,因自己来加拿大的时间不长,且英语能力有限。
故事先并不知道加拿大有相关的法律。
而且平时考虑到孩子还小,一个人在家无法料理自身生活,所以一直请一位住在附近朋友帮忙照管儿子,只是那天很不巧,那位朋友临时有事脱不开身,没有来家里帮忙。
尽管警察很快放她回家,并且第二天也让其儿子回到家里,但这件事对她一个有身孕的妇女来说,精神上受到的打击很重。
自那时起,她吃不下,睡不好。
法庭定于 9 月 8 日开庭审理此案。
对于这位对法律和英语所知有限、打官司财力不足的新移民来说,更是不知如何是好。
这期间,经朋友介绍,她去了多伦多服务华人及东南亚社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得到的回答是此事属“小案子”,不过对方因种种原因爱莫能助。
后来,她也通过人联络了一些华人律师,但对方都希望她先去政府机构申请到法律援助基金,随后再去找律师帮忙。
随着开庭的时间逼近,这位新移民日感压力深重。
她非常担心万一法庭判警方胜诉,她会失去对儿子的监管权。
她表示,她非常希望懂法律者能给她谘询,帮助她度过难关。
据本地一些新移民服务的机构人士表示,将不满 12 岁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的情况,在大陆新移民中较为普遍。
其中的原因是,一些人确实对相关的法律不了解,但也有不少人略知有关法律,却抱着反正违法也无人知道的侥幸心态,以省下请保母看孩子的钱。
事实上,因把 12 岁以下小孩单独留在家中而被警方发现,之后家长受法律起诉、小孩被送到儿童保护中心抚养的事件多次发生,这类事件最后往往以家庭悲剧收场。
昨天一些社区人士法律界人士都在受访时呼吁新移民到新土地后,一定要尊重当地法规,不可视法律为儿戏,否则受害的是自己。
(沈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