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编辑注:本网日前发表网友“摩洛伊斯兰阵线”在新闻论坛的一个帖子“关于波兰移民丧命机场的几点不同看法”,引起读者广泛关注,评论达到133条。
以下是另外一位网友直接发在本网“加国要闻”栏目的文章,由于作者的身份是警察(很可能是华裔),对事件从一个专业技术的视角提出了不同解读,因此有助于网友对此作更加深入的了解。
必须申明的是,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的看法,与本网站的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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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温哥华机场波兰移民跟RCMP发生冲突后不幸死亡的事在被各个媒体转载后在不同的社区引起强烈的反映,不少文章用‘开枪’‘枪杀’等字眼,这虽然反映了不少人的情绪,但的确有点走的太远了!
根据我的判断,使用TASER是完全正确的选择!
前几天,OPP的COMMISONER JULIAN FANTINO 接受采访时说: 很多指责TASER的人‘HAVE NO IDEA WHAT THEY ARE TALKING ABOUT’。
我还是非常同意 FANTINO 的说法的。
加拿大的法律对警察使用武力有严格的要求。
在安大略省,有一个警察使用武力的模型。
其中规定,当被拘捕人被动反抗的话,例如警察让你把手放到背后以便带手铐,你还把手放在前面,这时警察就可以采用身体的武力,譬如用拳打脚踢来使对方就范;当被拘捕人积极反抗的话,警察就可以使用中级武力,如BATON, OC-SPRAY, TASER; 当被拘捕人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警察可以使用致命武器,即开枪。
所以警察总是可以合法使用比被拘捕人更高一级的武力行为,这是执法的正常需要。
但法律又对警察使用武力有很多制约,在安省,如果发生了警察在执行公务的时候造成公民受重伤和死亡的事,都有一个SIU (SPECIAL INVESTIGATION UNIT)介入调查,该组织是完全独立于警察之外的。
另外在执行公务时,如果警察在公众面前拔枪的话,都要写报告解释问什么那样做。
TASER 是 ‘THOMAS A。
SWIFT’S ELECTIRC RIFLE’的第一个字母的组合,它是一种非致命武器,使用时2个探针发射出去,钉在人身上,它发射的电波取代了大脑控制人体肌肉的电波,所以一旦击中,人的肌肉就不受大脑控制了,它虽然有5万伏高压,但电流不大,不会直接致命。
自从TASER问世以来,已经经历过很多改进,它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武器,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警察和公民的伤亡事件。
根据安省的使用武力模型,TASER属于中度武力的武器,同警棍和辣椒水属于同一级别,当对方积极反抗的时候就可以使用。
所以在温哥华机场事件中,使用TASER是一个完全正确的选择。
根据目前知道的情况,波兰移民已经有了很严重的暴力倾向,摔电脑和椅子,如果不及时制止的话很难想象会有什么后果。
当时RCMP来了4个警察,就在一定程度说明了问题(通常也就是2人)而且来之前,他们肯定知道了一些该事件的背景,如该移民的一些举止等等,所以有人说他们刚进机场还没见到该移民时就决定使用TASER是先入为主,乱用武力,这个说法虽然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是不太正确的。
对警察来讲,处理一个事件之前,总要或多或少掌握一些信息,然后提前采取一些措施,如果去处理一个枪击案,没见到嫌疑人就拔枪是很正常的。
同样对于该移民的举止,提前就有使用TASER的想法是非常正常的。
据当时的情况,被拘捕人是积极反抗,而且有暴力倾向,可能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所以应该使用中级武力,如果形势恶化的话,还可以使用致命武器,当时可以选择警棍,辣椒水,TASER,使用警棍效果不会太好,因为该移民看起来很强壮,而且处于精神失常的状态,他很可能对疼痛不敏感,如果要制服他,可能要对他身体造成永久的伤害而且在旁观者看来会更残忍一些;同样对辣椒水来说,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对精神亢奋或失常的人效果往往不理想,因为他们对辣椒水不敏感,而且在使用后,还牵扯到环境污染问题,尤其在机场,更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TASER了,但不幸的是该移民突然死亡了,这对该移民,他的家庭,RCMP都是一个悲剧,但对媒体来说是个好的题材,某媒体讲目前加拿大有18起TASER导致死亡的事件。
但是加拿大是法制社会,在没有尸检报告之前,谁也不能武断的给TASER定案。
多伦多曾经报道过警察用辣椒水杀死人的事件,结果尸检报告说死亡人服用超过致命剂量2倍的毒品,不管是否使用辣椒水,他都是要死的,但服用毒品过量死亡不是新闻,被警察喷辣椒水死亡才有新闻效应。
回到TASER事件,尸检报告结果只能有两种可能。
1,死亡不是由TASER直接造成的,可能是HEART ATTACK等等,这可能是媒体所不希望听到的,由于自身隐藏的疾病造成的死亡,太没新闻效应了,不过我想这种结果可能性比较大。
2,死亡是由TASER直接造成的,这就需要对TASER的使用规范重新检讨以避免类似事件重演,但即使这样,也不能象有些人所要求的禁止使用TASER,完全抹杀TASER的功劳。
这次很多华人媒体只所以感兴趣,我想跟该移民的身份有关:不懂英文的新移民。
的确在华人社区有很多这种情况的人。
很多人还提到语言歧视的问题。
不过我认为,加拿大作为民主法制国家,这方面做的已经不错了,法律并没有强行要求提供除法定语言外的多语服务,但是作为移民或公民,我们有义务学习或学好至少一种官方语言。
作为中国新移民,英文往往不好,这是很正常的,与其埋怨政府或其他组织还不如多花时间提高自得的英文水平。
我本人是一名警察,在我的辖区内有一个很大的精神病医院,我们要经常处理类似温哥华机场的案件,TASER的确是一种有效的工具,对警察和被拘捕人都有好处,但什么东西都不是完美的,也有可能在使用中不太理想的情况,但重要的不是否定它,还是更好的改进提高它,使警察更好的保护自己和公民。
同时也希望移民能多了解一些警察工作程序的知识,避免由于缺乏相关知识而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从而更好的利用警察的服务,保护自己,保护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