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商业竞争局昨天为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扫清障碍,允许加航降低票价去和那些低成本的对手竞争,条件是只要它的票价不要低于竞争对手的水平就可以了。
商业竞争局在昨天发给加航的信中说,如果作为主要市场占有者的加航把票价降得比小航空公司更低,或者让廉价机票泛滥市场的话,那么,他们将对加航进行惩罚。
商业竞争局局长史戈特在她的信里表示:“作为总的原则,作为市场主要占有者对竞争做出的反应,就是把票价降到符合竞争的水平,而不是比竞争对手更低。
竞争局不会对此采取强制行动。
但是,如果大幅度减价,或者折扣机票大量发售的话,那么,这个‘安全港’就没有了。
”
2003 年 7 月,加航为了扩展加东市场,在加航大西洋省份的两条航线上把票价降至低于成本。
联邦商业竞争局在接到卡加利的 WestJet航空公司的投诉后,裁定加航的行为是恶意竞争。
加航当时争辩说这是为了维持其竞争能力。
商业竞争局则说,加航把票价降至低于成本或者在几条航线上同时降价,以将其对手赶尽杀绝的做法是违反了竞争法。
加航对此裁决的上诉,因为正处于破产保护期而未有结果。
它的破产保护期将于下周结束。
商业竞争局在信中提到,自从加航从 1999 年接管了加拿大国际航空公司 (the Canadian Airlines) 以后,局面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新的竞争局面已经出现,特别是在满地可-渥太华-多伦多的三角地带,折扣航空公司已经发展起自己的飞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