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市中心东端一组织日前发出三十封信给在东端拍电影的制片公司,要求“买路钱”,补偿区内乞丐及街头妓女的生计,因为拍片影响他们正常运作,他们要求按其他商业损失的补偿方式补偿。
但至今制片公司仍没有回应。
据《星岛日报》报道,温哥华地区瘾君子网络(Vandu)周二发信,周五作出公开声明,指电影制作,令区内的一些乞丐及街头性工作者失去了地盘,甚至有时将他们拍入片中作流动布景板,故此,他们应如其他受拍片影响的商业,获得经营损失的补偿。
组织者指出,区内一旦有戏拍,居民反而要左闪右避,被拍戏的工作人员反客为主赶走。
在香港,这种情况会被视为收取“陀地费”或“保护费”,但不同之处是,在香港索钱的多有黑社会背景,例如在新界拍摄电影,尤须向当地有势力人士示好,免生事端。
该组织在信中说:“你们在市东端拍片,是侵占国内最边沿化的人民,是攻击毒品区,令最被人糟踬的人受影响,对受困的人构成更多不便,故此应对区内所有受拍摄影响的住户提供金钱补偿,提供额外安置所及对工作受阻的人,包括性工作者及乞丐,作出金钱上的赔偿。
”
至令仍未有电影制片公司作出回应。
该组织负责人声言已接触律师,可能采取法律行动要求补偿。
据知温市府有拍片申请部门,负责批出拍外景场地许可证,因为制片公司在公众场地拍摄,引起不便,市府要收回手续费。
至于有在区内街头“营生”人士受影响而索偿,则未有所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