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特别调查组昨天宣布,经过调查发现上月5日警察击毙一名17岁男子是合法行为。
特别调查组同时对发生于前晚的一宗警察枪击一名男子案展开调查。
特别调查组调查官苏特兰(JohnA.Sutherland)昨天表示,两名多伦多警员于11月5日晚11时10分开枪打死一名青少年,现证实警方的行为完全合法。
事发当日,两名涉案的便衣警员正开着警车在艾斯林顿大道与波鲁街(Islinton Ave & Plukett Rd.)一带巡逻,调查汽车盗窃案。
他们发现在附近巷道中有一群人行踪可疑,于是一名警员便走出警车探查,后来便是这名警员开了一枪,击中受害人。
尽管立即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救治,但已回天无力。
苏特兰说,特别调查组经过到现场细查,并且向当时在现场的六名警员问话,同时还对当时在附近的16名市民调查,最后得出结论:“从法律层面上讲,开枪的警察无须对死者负责”。
另外,特别调查也开始对另一宗多伦多警察开枪击毙一名31岁男子的案件展开调查。
此案发生于前天(16日)晚上11时57分,一辆多伦多警察局的警车正在克来斯考街(Criscoe St.)例行巡逻,车上的警员发现在这条街的尽头有一辆汽车;当警车向这辆汽车驶近时,汽车便开始驶进附近的一个停车场。
后来,警车上的一名警员与汽车上的31岁男子发生了口角,接下来便是警员开枪打死了这名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