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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难民上诉案今起开庭

文章发布时间:July 14, 2003

为中国大陆和加拿大两国政府高度关注的赖昌星难民上诉案,将于今 (14) 日起在温哥华市中心的联邦法院就其上诉申请事由开庭聆讯,法院预定至少要聆讯至周五 (18 日 ),如果有必要可能会延至下周。

依照加拿大难民申请和联邦法院程序,难民申请人被拒后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司法覆核,如果法院认为上诉理由不足,可以直接拒绝进行聆讯。

赖昌星难民上诉案得以进入上诉申请聆讯程序,被认为是该案一项重要进展。

为方便赖昌星和家人亲自出庭聆听,经辩护律师梅特斯与移民暨难民局协商,目前在软禁中的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已获特别许可,得以在规定的禁闭时段到庭。

这项以英语进行的聆讯,由于关系到赖昌星在加拿大的难民申请在被移民暨难民局拒绝后是否仍留下一线生机,获中国大陆和加拿大两国政府高度关注。

据了解,联邦法院就难民被拒上诉案举行的口头聆讯,仅限于当事人和移民部双方的代表律师,就移民暨难民局难民庭对法律认知和法律施用进行争辩,两造不得传唤新证人,法庭也不接纳新证据,因此通常当事人本人不一定亲自到庭。

不过,由于赖昌星难民申请案的复杂性和重要程度,赖昌星和家人决定出席聆听上诉案申请的庭上辩驳。

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目前处于每天只有 3 小时自由活动时间的在家软禁状态。

本案两造法律代表分别为代表控方的赖昌星辩护律师梅特斯,以及代表辩方的联邦移民部代表律师艾丝塔·芮斯尼克,负责主审该案的是联邦法院大法官麦凯。

事先大法官曾与两造律师多次举行电话协商,确定聆讯时间、地点,以及双方需要向法庭递交的呈庭备忘法律文件。

据控辩两造和大法官麦凯初步确定,赖昌星上诉案聆讯至少需要 5 天时间,其中 3 天用于控方赖昌星律师陈述,1 天半时间留给辩方移民部律师芮斯尼克。

若五天时间不够,可在下周继续。

梅特斯原本希望这项聆讯会在温尼辟进行,这样就不需客户为他支付来温哥华的机票费用,可为经济拮据、目前正被另一宗讨债官司困扰的赖昌星省一点钱。

这项上诉聆讯将会与赖昌星在 2001 年 7 月 3 日至 11 月 6 日出席的难民聆讯一样,除部分内容之外大部分聆讯对外界公开。

(杨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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