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加拿大举办了全国性“TERRY FOX长跑”活动。
为此,我想更多地谈谈TERRY FOX这个人物所引发的话题:中国人和西方人的英雄观有何不同。
记得在大约2000年的时候,笔者读到过一份关于加国中学生最崇拜的加国的英雄人物的一项调查,结果TERRY FOX荣获第一名。
我当时就想,假如有位中国人,像TERRY FOX这样,已经身患癌症了还要带着假肢长跑来为癌症医学研究捐款,当然也会受到人们的赞赏。
但人们钦佩的,可能仅仅局限于这当中所体现的人的毅力和善良,而不大可能会把这样的人物当作英雄来崇拜,更不可能在所有崇拜的英雄人物中,还名列第一名。
为此,笔者下面着重要分析的就是,东西方文化对英雄这个概念的理解,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什么是中国人心目中的英雄?笔者认为,中国人心目中英雄的第一要素是必须无畏、要敢于牺牲,中国心目中的英雄典型,如荆轲、谭嗣同、刘胡兰等等,这些人物都有共同的特征,都是视死如归。
毛泽东的一段经典的语录,就是号召人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在此,也不要认为这样的英雄概念是共产党灌输的,其实国民党也一样,国民党人所鼓励的“杀身成仁”和共产党人的“为革命而牺牲”,其内涵都是一样的。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以上的英雄观可能还并不单纯是中国人的理解,还可进一步扩展到整个东方民族。
同为东方人的日本人也是这么理解英雄的:日本的武士道精神,二战期间的自杀式攻击,难道不也是体现了某种“无畏”和“敢于牺牲”吗?
而加拿大人,或者更广义地说,北美人乃至包括欧洲在内的西方人,他们对英雄的理解就与中国人的理解有很大的区别。
依照笔者的看法是,西方人心目的英雄的第一要素是生命:一个人,越是努力地去保护生命,或者越是努力地去展示自己生命的价值,那么他/她就越可能被人们视为英雄。
除了以上TERRY FOX的这个例子以外,我想摘录一篇网上文章,或许能更生动地说明这一点。
以下文字来自发表在中国《杂文报》的一篇短文:“谁是你心中的英雄”,作者王贵成,从这篇文章的语气来看,中国人对美国人的英雄观显然觉得不可思议:
美国一媒体以“谁是你心中的英雄”为题,对民众进行调查,最后评选出了20位英雄。
其中有10位“生活中的英雄”,尽管我们对他们的大名闻所未闻,但他们的“英雄壮举”,我们不妨了解一下。
休•汤普森是一个军人,1967年参军赴越南作战,为了使美军包围圈里的9个越南平民免遭屠杀,他把枪口对准自己的战友:“你们开枪,我也开枪!”他的行为在当时遭到非难并受到调查,但后来五角大楼授给他越战纪念章。
他在“生活中的英雄”排行榜中名列第二。
在排行榜中列居第六的也是一位参加越战的军人,叫约翰•麦凯思,从1967年起他就呆在越南人的战俘营里,一呆就是6年。
就是这样一个战俘,回国后不仅受到英雄的礼遇,而且还走上了政坛。
更有意思的是一位名叫罗莎•帕克斯的黑人女士。
1955年12月1日,她乘坐拥挤的公共汽车下班,疲惫的她坐在白人专坐上,并拒绝为一个粗暴的白人男子让座,后来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黑人民权运动。
她在排行榜中位列第九…
但我要说明的是:美国人的英雄观的确如此,以上描述一点也不荒唐,绝无任何调侃的含义:罗莎•帕克斯的确是美国人心目中的英雄,这位目前还健在、已90多岁的黑人妇女,成了美国人权斗争的符号之一。
在美国福特汽车博物馆可以看到那辆她当时乘坐的公共汽车,它已经成了美国的历史文物。
另外,在西方人看来,战俘也可以是英雄,其英雄之处就是体现在他/她在想方设法保住了自己的生命,捍卫了生命的价值。
一个近例就是两年前在伊拉克战争被俘的女士兵林奇,美国人把她当做了英雄,尽管后来发现,这当中有美国军方“包装”的成分,但却这至少说明了一点:在美国人看来, “战俘”和“英雄”这两个概念,并不是不相容的。
而这一点恰恰是中国人绝对无法接受的:当过战俘的中国人,往往受到的是不信任甚至歧视,他们还可能是英雄吗?
以上就是东西方文化对英雄这个概念的不同理解:一个是“敢于牺牲”,另一个是“保命哲学”,两者真的是有点对立。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正是这种不同的、甚至对立的理解,带来了许多误解。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9.11过后,部分中国网民对世贸中心被袭击而喝彩。
为此,许多人批评说,中国网民再仇美也不能这样吧,太没有良心了。
我当时写了一篇文章《中国人和美国人的英雄观》(这篇文章现在还可以从网上Google到),认为中国网民的喝彩可能并不是源于仇美的心理,内心更深处的反应可能是对恐怖分子的“英雄情结”。
因为从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来看,恐怖分子对自己的生命是“视死如归”的,他们符合中国人关于“英雄”的定义。
所以中国网民当时的喝彩,并不是什么“小人心理”作怪——看到比我们强大的美国佬遭了秧,我“好痛快啊”——不是的,而是对恐怖分子的“壮举”而喝彩,犹如当年狼牙山上的日本追兵,看到五壮士跳下悬崖以后,立即向天鸣枪致敬一样。
笔者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以上的分析当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认同或响应。
但9.11过后四年后的今天,我反倒更加坚定了我当时的观点:中国网民当时的喝彩,可能确实与仇美心理真的没有什么联系,仅仅只是中国人的不同于西方人的英雄观所致。
让笔者用反证法来论证这一点:有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今天与四年前相比,中国人对美国的仇恨减少了?好像没有。
既然如此,那么,怎么解释,这次美国新奥尔良的飓风灾害,中国网民为什么不去说,这是“上天报应”、“活该”而喝彩?看来,这当中的问题还在于,它不是说,美国人一倒了霉就一定导致中国网民的喝彩,而是美国人倒霉的原因,是催发中国网民喝彩不喝彩的动力。
对9.11灾难喝彩而对飓风灾难不喝彩,原因在于灾难起因于什么人干的,而不是在于痛恨受灾人。
在此文的结尾之际,我想要说明的一点是:我们作为来到加拿大的移民,可能这辈子的“英雄观”永远还是中国式的,没法西化。
但是,我们对西人的“英雄观”也要尊重和理解,这是我们融入这个社会所必需的。
所以,今天的“TERRY FOX长跑”活动,我们中国移民也应该关注,因为他,TERRY FOX,毕竟是许许多多加拿大人心目中的英雄。
附件:多咨处网站网友“陆海”的跟帖——关于Terry Fox
二十五年前的九月一日,22岁的Terry Fox在用假肢一跛一拐地横跨加拿大连续跑了143天、5,373公里后,终因猛烈的咳嗽和其它无法忍受的癌症病况而不得不躺倒在医院的病床上。
九个月后,1981年6月28日他的生命在病床上终止了。
1977年,在Terry Fox 19岁时,当时的Simon Fraser大学的一年级学生,被诊断得了癌症并由此失去了右腿。
因他经常要去医院接受治疗,他看到了很多象他一样的癌症病人因癌症而遭受的生理和心理上的痛苦甚至绝望。
在接受治疗中,他毫无疑问经常被告知这没有办法那没有办法。
象大多数热血青年一样,他相信人类是能够理解和战胜这种疾病的,需要的是更多的对此研究的投入。
20岁的他决定利用他还剩下不多的时间,用他的一条假肢,进行横跨加拿大的马拉松长跑,希望籍此能唤醒人们对攻克癌症疾病的重视,使得现在和将来的人们能更少被此打倒。
在经过14个月的训练以后,他开始了他的生命中的这个事业、这个唯一的长跑。
就象很多人开始他们的事业时一样,当Terry Fox把他的这一决定告诉他妈妈时,他得到了反对。
他的坚持和意志使得他走向了他人生最光辉篇章的起点。
象很多人一样,可以想象的,在他的长跑一开始,他并没有被别人重视,没有掌声没有欢呼,从他身旁开车呼啸而过的人们不知道他是谁、他要干什么。
他孤独地一瘸一拐地跑在大路上。
但他的坚持、他的目标、他的愿望在经过漫长的孤独奔跑中终于获得了人们的重视。
然而,尽管在最后,他已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在他已不能再跑时,他并没有为他目标中的癌症研究基金募到很多钱。
但是,他的行动最终把他变成了一个充满意义和价值的符号,人们从他的意志和行动上看到了生命所能表现的积极和向上的意义。
以他的名字而开展的募捐活动现在每年为全球的癌症研究提供上千万美元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