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珀励在大多伦多的市长选举中的败北,引发了多伦多几家中文网络的空前大论战。
在许多人看来,输的似乎不单纯是贺珀励这位白人老太太,还要包括力挺贺老太太的多伦多的华人社团:我们这些华人社团,怎么就没有“抱作一团”呢?例如,在多咨处网的论坛里,就有人痛心疾首地写道:“为什么就不能团结起来投贺珀励一票?这是显示华人力量的绝好机会!”“ 海外华人,没救了!!!”
这种“抱作一团”的想法,也正是选举投票前,多伦多的许多社团领袖们所呼吁的。
一位华人协会的会长及就在网上发出了如下呐喊:“我们可以创造历史!多伦多的市选投票率不高,在三足鼎立的情况下,有10万张票就可以赢,而光我们华人就有10万多张。
如果我们都出来投Barbara Hall一票的话,我们就无疑地创造了历史。
”
针对这一观点,萧雨的《华人社团的拙劣表现令Babara Hall惨败》一文已从多个角度予以了有力的反驳,本文就不在赘述了。
笔者在此只想从逻辑推理上再补充一点:如果可以这样来“创造历史”的话,那么加拿大就不是现在的多元文化的社会,而成了一堆疯狂的、个个都想当龙头老大的帮派群体。
既然华裔可以组成华裔帮,“抱作一团”地来选举符合华裔利益的帮主,那么,英裔可不可以组成英裔帮?德裔可不可以也组成德裔帮?要知道,他们都比华裔的人数更多,“抱作一团”可以抱得更大。
这使我进而联想到了奥威尔的《动物庄园》:是不是哪一个帮派最厉害,就是动物庄园中的猪?(在这篇小说里,猪主宰着动物庄园的命运。
)
“抱作一团”的这种观点,与民主自由的多元文化的理念是多么地不相称!事实上,无论是美国的民族大熔炉,还是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其核心都源于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
个人主义的鲜明特点是:个人价值至高无上,强调自我支配和自我控制,反对任何外在因素,如权威、宗教、家族以及其它外在力量来干涉个人自由和发展。
许多中国大陆移民从小在中国所灌输的所谓集体主义精神,与这种个人主义的理念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所强调的是为了集体的利益必须牺牲个人的诉求,后者则是个人意志高于一切。
关于个人主义的深入分析显然不是本文讨论范畴。
本文作者在此只是想指出:作为移民到了加拿大并且已经入籍成为了加拿大的选民,我们就要认同这里的文化,不能用一种在中国大陆所习惯了的集体主义的精神(就这次选举而言,其表现为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精神),来左右每个选民的个性化的自由选择。
这里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这次华人社团号召华人选民参选以溶入主流社会,我认为这种努力是非常可嘉的。
笔者反对“抱作一团”,丝毫也不意味着本人反对华人社团鼓励大家参选这件事情的本身。
因为,认同某位竞选者的观点,并说服旁人去选他/她,这是一回事;但是,鼓动我们一起都选某一个人,并认为这样才能体现出我们自身的“价值”,这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种“抱作一团”式的选举,其的目的只是为了体现选举者作为集团的自身价值,而不是出于对选举对象的观点的认同:这当然有悖于民主选举的内涵。
在某种意义来说上来说,贺珀励的败北是一件幸事:这至少说明华裔选民们作为整体还是清醒的,没有被人鼓动而“抱作一团”。
(赵平波2003年11月13日于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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