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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上了法庭,却是一场欢喜的结局

文章发布时间:November 30, 2005

我家车子本身,都是乏善可陈的大路货。

可以说事的,是车子周围。

我以前说过个考驾照的故事,有人评论不好,说我误导新移民。

好,这次我想以自嘲的口吻,说个矫枉过正的真理:别犯错误,犯了错误要尽力保护自己。

警察和法庭,我在加拿大和这两项国家机器打过交道。

明白人一看就知道:开车违反交通规则,被警察抓到,不服,上法庭理论。

这个故事开始平淡,结尾不是能拍成电视剧的正义凛然大团圆,却有点戏剧性。

事出有因:路滑闯黄灯,被警察逮个正着

那年一月,沉闷紧张的早晨。

我开着七人座的“万”,一如既往汇入了上班高峰的“交通酱”里。

我要先把俩孩子送到私人托儿所,再赶着去上班。

人们从圣诞节“年盹”里歇过来,正是鼓足干劲挣钱养家的季节。

前几天刚来过一场暴风雪,积雪被认真地推到道旁,路上认真地洒了盐。

小雪不断地下,被盐融化着,过了夜又结成黑冰。

路和铅灰色的天空就像人的心情:有点抑郁,又不得不向前奔着。

我老马识途地经过那个主要干道口换到左转线。

左转的车少,路上有些积下的新雪。

这时黄灯亮起,是过还是不过,G2驾照初出茅庐的我经验尚少,又怕急刹车打滑失控,糊里糊涂慢慢吞吞地闯了过去。

车尾还没过白线,交通灯就变红了。

转到另一条路上时,对面的车已在蠢蠢欲动。

我心里还觉着,自己挺及时地抢了点时间。

走上正轨不到三秒钟,就见后视镜里警车紧盯,警灯忽闪,警笛倒是没刺耳作响,我后来想可能是警察怕吓着孩子。

心虚的我就觉着这警车是冲我来的,急忙按学来的紧急停车技巧,打上右转灯,停在民房前的一丁点公共用地上,再忽闪起紧急灯。

还好,没挡着哪家的车道。

警车紧跟着停在我车后。

我早早地摇下车窗,寒风里等着警察同志上前问话。

后视镜里见他盯着车里的计算机,肯定是在查我的“底”。

查得差不多了,慢条斯理地走到我的车前。

我一看,哟,这不是才见过的帅哥AS嘛。

几天前,我一家人开着这辆车晚间出门,停在红灯前正正常常,被后来的一辆车走神撞了。

当时未见大碍,各奔东西。

后来有经验的朋友说还是报警的好。

打电话把警察叫到家中看车,老公回答询问,我抱着孩子一旁搭讪。

那警察留下了他的警号和姓名缩写AS。

我刚想说“很高兴又见到你”,这厮这时侯全然把我忘记了,显然也没记住我的车和我的孩子的模样,温文尔雅而话里带刺地说:“女士,我观察到你刚才没在红灯前停下,你带着两个孩子这么做是很危险的,请出示你的驾照,车主证,和保险公司粉色纸条。

”我手忙脚乱钱包里掏出一大堆交给他,他没脾气地拣了所需,记录在案。

然后撕下交通罚单一张,就是北美华人常说的告票,上书:未在红灯前停车,违反高速公路法规HTA-144(18),罚款总计190刀。

落款警官AS。

东西全部递给我,AS不紧不慢地又警告两句:“你有可能被记录两点过失,你可以到指定地点缴罚款,也可以上法庭申辩,请谨慎驾驶,祝你一天愉快。

”不到三秒钟就消失在视野外,撇下我像个哑巴似地目瞪口呆着。

我这一天还能愉快才怪。

回过神来,大孩子声音颤抖地问:“妈妈你会不会被抓到监狱去?”我心里慌乱也得故作镇定:“别担心,警察跑了,我们没有麻烦了。

咱走吧。

”一边启动车,一边看后视镜里,那警车就猫在刚才路口的居民房前。

我恨自己眼神不好,撞上了枪口。

更恨驾驶技术太滥,当停未停当闯不闯犹犹豫豫。

为了血汗钱,动了打官司的念头

把孩子送到托儿所,匆匆赶到班上,迟到了半个小时。

告诉老板我的事,他居然哈哈大笑,说你终于成为加拿大人了,也开始有告票了。

然后熟门熟路告诉我,别傻呵呵交钱了事,最好上法庭。

他妻子几年前出了比我严重的交通事故,请了个好律师,打赢了官司。

他还把律师的名片翻出来给了我。

真是莫大安慰。

定神再看那堵心的告票,背面有三项选择,一,交钱认罪;二,完全不认罪,法庭上见官;三,认一部分罪,但有申辩,也需上法庭。

警官AS告诉我的不错,但白纸黑字写着罪不罪(guilty)的,让我很是气鼓鼓:我良民一个,闯黄灯误闯了红灯,错误不假,何罪之有。

真正的罪犯还有辩护的权利,这可不是一个从重从快“严打”的国度。

对于多数时候是好人,少数时候有点坏思想的我,把早起晚归的辛苦工钱打了水漂,可冤死了我。

打官司上法庭吧。

起码还有一半的可能性打赢呢。

按AS的潦草笔迹,上网查所谓《高速公路法规HTA-144(18)》。

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款里,这一条圣经般地写着:面向驾驶人的交通灯是圆形红色时,驾驶人应停下车辆,等绿灯亮后再行进。

(Every driver approaching a traffic control signal showing a circular red indication and facing the indication shall stop his or her vehicle and shall not proceed until a green indication is shown. R.S.O. 1990, c. H.8, s. 144 (18).)。

如果狡辩的话,我没有在看见红灯时闯过去啊,我心里是想闯黄灯来着,闯黄灯不是驾驶课上说的:小心行进(proceed with caution),合理合法呀。

法就摆在面前,我又搜索,果然有一条勉勉强强的法律依据—《高速公路法规》HTA-144(15)教导我们:黄灯时,能安全停下就要停下,否则可以小心行进。

(Every driver approaching a traffic control signal showing a circular amber indication and facing the indication shall stop his or her vehicle if he or she can do so safely, otherwise he or she may proceed with caution. R.S.O. 1990, c. H.8, s. 144 (15).)。

这不就意味着:不能安全停下怎么办?闯过去。

雪天路滑,可以是“不能安全停下”的借口吧。

口说无凭,我得抓紧时间,把那段路口拍照下来。

不管今后找什么律师,第一手资料总是有说服力的。

好不容易捱到下班,接上俩孩子,老公开车,我们去了那个路口,转来转去拍了好几幅数码照片,特意拍到路牌子,以正视听。

又钻到未清积雪的小路上,拍了几幅大雪封路的景象,以求混淆视听。

沉闷的生活有事了。

说母语最利索,翻出一张去中国店时捎上的过期报纸,找了个模样中看的华语“告票专家”,事还没问,人家的口气根本不愿意到俺们这小城来。

又找出老板给的名片,英语人律师擅长于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对我这种“小开司”也不屑一顾。

再查本地黄页,看着合适的一问,打不打赢皆收费几百刀。

我心说打输了官司找你干什么,口说谢谢你的信息,再见。

放下电话叹口气:我可能天生就没福气享受别人为我铺垫道路,自己的事自己整吧。

上熟悉的中文网搜索。

许多人热心人灌以上庭技巧。

比如最多的帖子是赌警察不来,案子自动撤销。

或者当事人三番五次要求延期,以求拖死“敌人”。

或者要求翻译,再赌翻译不到场。

没有找到一篇义正言辞正面交锋的。

的确,靠说话制胜的场合,英语再好,谁能好过只会说英语的,总祈求有些旁门左道;但是英语再差,背诵课文的工夫总有点儿吧。

谁都不如当事人了解的多,写清前因后果,申述理由。

或死记硬背,或照本宣科,什么语言也挡不住有个正确理念。

我拖到告票上写的最后期限,去法庭请求排期,被排到五个月以后上庭。

天时有利,那记性不好的警察很可能到时想不起来何人何事。

看了看法庭周围地形,警察局距离法庭只有两个街区,AS同志要是不来,就太对不起其职责了。

地利于我不利,不能抱侥幸心理,只有做足文案工作,想好写好背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言辞。

我一生从未见过律师,却要为自己辩护或狡辩一次,而且还要用二把刀的第二语言。

雪天路滑,是我闯黄灯的唯一证据。

我当晚去街角小店,企图买到当天的报纸,为的是有当天下雪的证据,好几个小店报纸都卖光了。

我真想过几天收垃圾日时,上别人家的垃圾箱翻去,老公说别急,还是上网查查吧。

天气预报的网站多如牛毛,可我要的是过去时。

好不容易查到了一个记录历史天气的网站,清楚到这个城市那天几时几分有什么样的云彩飘在头上,太专业了。

我如获至宝地打印下来。

我按照上述思维,杜撰了狡辩的理由,又加上了诸如:雪天路滑,大家都很警觉,警觉的时候是安全的。

牵强就牵强吧,够充分了。

上庭的六月,温暖的六月

终于到了姑娘上轿不过也得过的那天。

六月十九日,下午一点半见官。

早上上班时我就穿上了正统的套服,老板说:“你就是穿着这身衣服来和我工作面谈的,祝你也打败警察。

请了一下午假,我早早地在法院外繁华小街的长椅上坐等着,拿出准备好的文字,网页,照片,像个电影学院的学生一样声情并茂抑扬顿挫。

路人行色匆匆,没有谁回头满足一下我的表演欲。

到了钟点,大门打开,一行人马垂头丧气地进入,先在办事员那里登记。

胆小怕事的我排在最后一个。

办事员问我是否认罪,我说不认,我有充足的理由,要和法官当面讲清楚。

他看着跃跃欲试的我,轻微笑了一下。

那帅哥警察AS如期而致,也绅士般地和我笑笑,真像是把我忘了,不像故作糊涂。

我心里先咯噔一下,然后也对他自信地一笑:我的,有准备地干活,用我的第二语言,势要击败你的第一语言。

例行仪式开始。

美女法官登场,她指甲上涂着红红的蔻丹,黑色的大袍掩盖不住飒爽英姿,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法官。

其实,别的法官我也只在宣誓入籍时见过。

第一个上庭的,是个扎着猪尾巴辫的愣头青,一看就是超速的,上法庭都不换件干净衣服。

不知是什么神保佑了他,对着干的警察没来,不到一分钟案子撤销,愣头青面无表情地走人了。

第二个是个女人,误走了已经封闭的道路。

她的冤家来了。

两个警察被叫上证人席,要求右手按在圣经上,当问到“你今天来这里干什么?”时,千篇一律地答道“回忆并真实地再现我所见到的一切”。

我暗自走神:如果让我作证人,无神论者的我手该往哪放呢?放在心口上吧,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如果法庭里在坐的人都长着兔子一样的耳朵,我可能是竖得最笔直的那个。

仔细听着办事员念的事由,当事人的陈述,法官的宣判。

对于第二语言说着的不熟悉的人和事,漫不经心时也能听懂,可能要等到我八十岁吧。

那个违章女人倒像是居家过日子的,她说她以为那是条“绕行路”(detour),一再强调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不会拿孩子的生命开玩笑,她的做法是安全的。

我急忙速记了她的话,想着一会儿我也说这个,来打动同是女人的法官。

第三个上庭的,针尖对麦芒,很是“罗罗冈”(天津话:麻烦,或曲折),费时费唾沫。

突然,美女法官宣布休庭十分钟,一行黑袍子立即消失。

我才从五迷三道中醒来。

伸了个懒腰环顾周围,天哪,那AS 正坐在我后面不远处,与他的同事们闲聊着。

我的紧张油然而生,又打开文件,复习我要说的话,再加上不断增加的审时度事语言,在脑中飞速润色,口里也小声磨叨一遍。

那个短粗胖的办事员,和警察居然也打得火热。

他进进出出那扇分隔国家机器和普通老百姓的小门,说些出国度假,她妻子喜欢哪个国家之类的闲白。

我紧张的心有所缓解。

不过,在正义的国徽面前,这么嘻嘻哈哈的,也太不严肃了吧。

突然想到,我在停车表里塞的钱,可能早就不够了,谁想到这么久还没轮到我。

我连忙冲出法庭,找到当街停着的车子,又塞了两个小时的停车费。

等我赶回来,还没坐定,就听身后AS那半熟悉的声音:“我四点还有约会,没想到在这里能拖这么久。

再见,托比。

那个叫托比的办事员经过我的座位,朝我挤了挤眼睛。

啊,他怎么来了又走了?我准备口齿清晰发音准确打一次以弱胜强的战斗来着,却打了个空拳。

陷入了拖死敌人的俗套,太没意思了。

不久继续开庭,我再没心思听别人的故事。

不知什么时候叫到了我,办事员托比和颜悦色地说:“难为这位女士在法庭耐心等了三个小时,我也知道你准备了很多材料,但是你的警察目前不在,案子撤销。

”坐在法官旁边的女书记员也冲我一笑,我这才意识到,他们,也都是加拿大人。

回家后皆大欢喜。

我母亲说,这都是她求菩萨保佑的结果。

我说菩萨不懂英语,没和警察当庭对峙,我倒感觉打败了似的。

以后,在路上看到警车时,我总要观察里面是不是坐着AS。

有一次真有缘看见了他。

我像个老朋友似地招手示意,他居然也对我招手微笑,不知道,是他终于想起了我这个“戴眼镜的亚洲女人”,还是“警民鱼水情”似地表示表示?

我的驾驶技术日渐成熟后,才意识到,那天AS抓我,也许是想借高额罚款给我一个警告,使我务必小心谨慎。

想想后怕:车上坐着俩孩子,如果那天真出什么意外,我自杀的心都有。

和国家机器打过交道后,我循规蹈矩得近乎刻板,不光再没闯过黄灯,在小路欲左转上大路时,任凭后面的车按破了喇叭,觉得十分安全了,我才敢过。

我是三十三岁才开始摸方向盘的,哪能跟十六岁起就开车的本地人比。

可能又走到另一个极端了。

没有詹姆斯邦德007那空手飞车的本事,还是悠着点儿吧。

通过这件事,我的世界观也随之更新:在加拿大,凡事要用足“党的好政策”,能正面争取的就要争取。

念头是一个闪亮的灯泡,英语只是表达它的载体。

(雅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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