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最后时刻
京北小汤山附近,秦城监狱隐现于燕山东麓的层峦叠障之中。
7月10日,星期二。
上午8时许,关押于此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提出监室,接受刑前的验明正身。
当天一早从市区赶来的北京市一中院的执行法官,向郑筱萸宣读了最高法院的死刑核准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
其后,郑筱萸用大约半个小时时间,为亲属立下遗嘱。
10时许,郑筱萸获准同妻子刘耐雪见了最后一面。
半小时后,郑被押上一辆死刑执行专用车。
最后,他被以注射死刑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12时许,新华社就此发表简要新闻通报。
以此过程看,目前流传于互联网上的“郑筱萸绝笔”当非其亲为。
自2006年12月22日郑筱萸被“双规”算起,至此整整200天。
无人能还原郑筱萸此时的心情,能够观察到的是,这200天里,郑筱萸一头黑发转为花白。
他为曾经的罪孽和风光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期间,郑筱萸案于2007年5月16日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开庭。
13天后的5月29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郑筱萸为八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利,直接或伙同其妻、子收取财物合计649万余元。
法院同时认定,2001年至2003年间,郑筱萸“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启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
其玩忽职守的严重后果是,部分药企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批文,抽查发现六种药品是假药。
据此,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后,6月18日,此案二审在北京高院开庭。
仅四天后,二审裁定,驳回郑筱萸上诉,维持原判,最高法院亦依法核准其死刑。
至此,郑筱萸成为改革开放近30年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第四位副部级以上官员。
此前三人,分别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和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
其中成克杰亦由北京市一中院执行注射死刑。
7月10日上午,几乎在郑筱萸被执行死刑的同时,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颜江瑛在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时表示,郑筱萸腐败案让整个药监系统“蒙羞”。
她表示,要从这个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堵塞漏洞,“使我们的监管工作真正地做到为民监管,真正地保障人们的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