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0日,长沙一对情人相约“殉情”,在出租屋内相互“帮助自杀”。最后的结果是凄惨的,男子肖民(化名)死亡,而女子魏华(化名)难忍疼痛,拨打电话求救获生。
肖民死时30岁,魏华40岁,这场相差10岁的姐弟恋,到底是现代版的梁祝故事,还是一场无聊透顶的爱情阴谋?案件发生后,这场裹满血泪的殉情谜案,引发无尽的猜想和评说。
12月30日,记者通过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本案的详情,目前魏华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已经生效。
【谜案现场】
恋人相约殉情女子独自求生
“当时,我还睡在床上,他去拿菜刀说自杀早点解脱算了,他拿菜刀进来要我伸手,在我左手上割了一刀,然后给我刀,睡在床里面,要我在这里给他一刀。”
这是事发之后,魏华对媒体复述的事件经过。
2007年8月30日上午,在长沙红星服饰广场内开舞厅的唐某接到3个电话,对方是麻将馆老板娘魏华,她每次都说:“唐老板,我病了,开不了门。”在敲门未开,电话未接的情况下,唐翻墙进入麻将馆。结果发现了一场惨剧:魏华倒在地上,其男友肖民倒在床上,床上很多血。唐随后打电话报警,两名伤者被紧急送医。
长沙市急救中心南站值班室接诊后发现肖民已无气息,魏华左手腕受伤,流了很多血。
与此同时,警方对肖民之死立案调查,确定魏华有重大作案嫌疑。2007年8月31日凌晨,公安民警在长沙市中心医院将正在接受治疗的魏华抓获。
魏华很快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她说,两人相恋以来,压力不断,感到爱得很无奈,两人想到了一起自杀,获得来生的幸福。
“案发前他问我两人一起死了会不会投鸳鸯胎,我当时说不知道,那次就提出了自杀。”魏华说,他们并排睡在一起,肖民用刀割破魏的左手腕,然后把菜刀递给魏,魏朝肖颈部猛砍一刀,然后并排躺着。“但是我忍受不了痛苦,就打电话向舞厅老板求救。”
直到走上法庭,这场荒唐殉情的结果,还是让魏华不敢面对,因为她被救活了,而男友却永远地离开了。更让其无法接受的是,她还因此被指控犯了“故意杀人罪”。
【姐弟之恋】
是梁祝故事还是爱情阴谋?
一个是30岁,一个是40岁,这场姐弟恋情,是甜蜜还是苦涩。
魏华说:“我们感情确实很好,但是我的年龄大他的年龄小,因此被人说闲话。”
而肖民的堂姐说,魏华只是一个“风月老手”,为的只是骗肖的钱财,两人经常争吵,根本无感情可言。
众人的说法很多,通过大家的复述,能够确认这样一个事实脉络。
2006年8月,已经离婚的魏,在红星大市场开了家麻将馆,闲暇时在一家舞厅学跳舞,偶然间认识了也在学舞的肖民。肖当时28岁,已婚,还有一个3岁的女儿,由于房屋征收,肖手头宽裕,魏对这位小兄弟颇有好感,她介绍自己20岁的女儿与肖认识。没有想到的是,女儿和肖没能成为一对,自己倒与肖互生情愫。
2007年1月,肖突然跟妻子离婚了。他的妻子于某说,整个2006年,肖一直没有工作,还想买台车,她不让买,结果就离婚了。
但是,离婚后一个月,肖就跟魏华同居了,这让肖的家人非常不满。而之后肖的死亡,更让肖家对魏华充满了仇恨。
肖的母亲说,在她看来,儿子的死是一个设好的局,案发前肖和魏华的感情早已破裂,两人又怎么会相约自杀呢?
而肖的前妻也表示,此前肖民提出复婚,被她拒绝,但是她心里还是喜欢肖民的。案发之前,肖和魏的关系已经恶化,经常吵架,因此不能排除魏有恶意杀人之可能。
惨剧已经发生,这到底是一场凄美的现代版梁祝故事,还是一场阴暗的爱情阴谋,也许只有当事者魏最为清楚。
魏说:“你以为我好受啊,我宁愿跟他一起死。”
□庭辩焦点
相约自杀能否免罪?
2008年4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魏华提起公诉。5月2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审理。
肖的死亡是魏帮他自杀所致,还是被魏蓄意谋杀?而相约自杀能否免除刑罚,控辩双方展开激烈的论争。
被告辩护律师李凯说,肖民个性孤僻,很少说话,离婚后重新生活受到家里的压力,他产生轻生念头属于正常现象,本案中,被告人和被害人主观上是想结束生命,结束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和困难,追求来生过的好,这种主观上对对方的爱,而不是出于对对方的仇恨而产生的杀害,被害人提出自杀,并割破魏的手腕,然后请她帮助割破颈部,因此情节比较轻,法庭应从轻予以判决。
而原告的律师称,魏华的行为,应该是蓄意谋杀,建议法庭充分考虑两人情感趋向恶化的事实,不要听信被告人单方面狡辩相约自杀,从而使犯罪行为放纵。
而肖的家人,则提出了接近50万的赔偿费用。在审理过程中,魏华几度痛哭,她自己感到非常委屈,对于肖家人提出的民事赔偿,魏华表示无能为力。
□法院判决
构成故意杀人罪判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魏的指定辩护人称“本案系相约帮助自杀案件,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好”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魏虽然和被害人肖系相约自杀,且系受嘱持刀砍击他人要害部位,但其在主观上具有以自己的行为直接剥夺对方生命的认识和意图,客观上实施了直接剥夺对方生命的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检方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故判处其无期徒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346748.07元。
目前,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