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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旅游保险问答

随着移民的不断增加,每年来加探亲访友的亲朋好友也越来越多,旅游保险也不可避免的被越来越多的家庭所关注,不过也有相当多的人士对旅游保险认识不清或存有疑虑,不知道该不该买,觉得相当困惑.”十问十答”就是对一些较普遍的疑问的清理和简答。 为什么需要探亲旅游保险? 加拿大的医疗费用极其昂贵,平均每日住院收费可高达数千元,而且很多医院对没有省政府的医疗计划(在安省即OHIP计划)人士另收附加费,因此如果没有购买紧急住院及医疗保险,你和你的家人可能将承受沉重的经济负担.转移因紧急疾病和以外伤害以及住院手术等所带来的风险,是探亲旅游保险的最主要功能和目的。 什么人士需要探亲旅游保险? 简单来讲,所有进入加拿大而没有或暂时没有省政府医疗计划的人士,都需要保障.如探亲的父母及亲友,来加考察或旅游的人士,留学生以及第一次登陆还未住满三个月的移民。 买旅游保险需要检查身体吗? 不需要,只要你买保险的目的是预防万一而不是来加”看病”或”检查身体”,就可以购买.个别公司对高龄人士有特别要求。 以前有的病也可以受到保障吗? 是的,可以受到保障. 只是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条件.比如说年龄的限制,有的是八十五而有是八十以下的才可以受保.但通常各公司对旧病发生的时间有不同的要求,通常是180天之内没有复发的就受到保障,有的公司是120天之内. 买了保险后,去美国或别的国家也能有保障吗? 是的,有保障. 前提条件是你的旅程必须是有50%以上的时间是在加拿大,回到自己所居住的国家就不在受保范围。 旅游保险的保费是多少? 保费通常与受保人的年龄和所购买保险额度有关,一般来说,年龄越低,额度越小保费越便宜,相反,年龄越高,保额越大,则保费相对贵一些.旅游保险费一般是按天计算的.保额通常是一万至十五万。 听说旅游保险都有自付费用,是吗? 自付费用每家公司的规定不同,购买时需要了解清楚,也有公司无须自付费用,而且保费并不比有自付费的高。 购买了旅游保险到保单正式有效的时间是多久? 这段时间叫等候期,一般是48小时,所以通常如你希望受保人一下飞机就受到保障,最好提前两天购买。 买了旅游保险后如需提前离开加拿大回国,剩下没到期的保费可以退还吗? 一般都可以,只是每家公司的条件和一定的罚款不同,需了解清楚. 我怎样可以买到需要的旅游保险? 很简单,打电话给我们,我们是多家公司的代理,可以电话出单,更有特惠价格,后期服务完善,方便省心. 未雨绸缪,亲人来访,一家人能开心,放心的渡过团聚的日子,旅游保险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热线电话: 416-888-8331 Jim Xu)

赵平波:我有一个梦征询各界的意见

自从本网有意开辟“助您圆梦”栏目的消息发布以来的这几天里,笔者几乎每天都要接到几个询问电话、短讯也收到了许多条,但尚未有真的来应聘当记者的。 看来,人们对此不是没有兴趣,而只是觉得 “助您圆梦” 这个栏目可能办不成:难道多伦多这里,会有这么多的人会面对媒体,讲述自己的加国梦吗?如果无人愿意这么做,那么这个栏目的记者如何当呢?几乎所有和笔者联系的人,都有这样的疑问。 今天,更有一位媒体的同行人给我打来电话,说我有点“二百五”:这里的华文媒体的文章基本上都上了网,你51网站现在是客大欺店了,抄谁的文章,都可以号称是给谁扩大影响了,谁还会说“不”字?干嘛要花钱招记者?这里记者的年薪怎么也要2万多,这个“助您圆梦”栏目,一个记者一个星期下来,顶多写个两篇文章,这样折算下来,每篇文章的成本要多少?二百五!然而,我的回答是,办一个“助您圆梦”的栏目,以对加国新老移民有所帮助,就是我目前的加国梦。 每篇文章的成本要二百五很高吗?若真的篇篇都是精品文章,哪怕是成本再翻一番,每篇500加元,我都认了…… 现在,再回到举办“助您圆梦”这个栏目的主题上来,该栏目办不办得下来,看来症结在于这个选题是否恰当:在多伦多的华人圈里,是不是有这样的人,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在媒体上来公开表述自己的梦想?我个人认为,在加拿大的华人移民圈里,这样的采访机会还是不少的。 笔者作为本多咨处网站的广告管理员,每天至少要收到10个电话来询问广告位的——以往的来电我很少细问来电者具体作什么,这两天由于设想举办“助您圆梦”这个栏目,所以就多问了几句,果然就遇到了两位述梦者: 一位是余先生,昨天给我打电话来,他要求我在51网的服务黄页里开辟一个新的分类栏目,叫做“调解纠纷”,原因是他看到“法律公证”和“索赔告票”这两个栏目都有不少广告,而他认为,华人在这里,根本就没有必要走到打官司这一地步,在找法律服务谈索赔之前,理应先寻找“调解纠纷”服务——这位余先生,自认为是加国通。 他只要收取少量的服务费,就可说服双方达成和解并避免双方法庭相见而耗费巨额律师费……我觉得这事有点玄乎,同这位余先生说,您先别着急在我们这里做广告,我先派个记者去采访你,看看你的想法是否行得通,好不好?这位余先生欣然应诺,并告知了他的基本情况:来加拿大已有17年了,拥有这里的政治学硕士学位,在银行工作已十年有余,目前打算自己开一家“调解纠纷”公司,注册等一切手续皆已办好,十分欢迎笔者派记者去采访他。 另一位是郑女士,今天给我打电话来,要求我在51网的市场里为她专门开辟一个卖服装的专栏,她想借助我们这里的人气,开一个网上服装店。 我说,这事不好整,华人在这里开餐馆成功的不少,开杂货店的也能生存下来,但服装店,尤其是网上服装店……还没等我把话说完,这位郑女士就要接下去谈她的生意经了。 我建议她接受我们“助您圆梦”这个栏目的记者采访:虽然她觉得有些突然,但依然还是同意留下了电话表示愿意接受采访,并告诉我,她移民加拿大4年了,4年来一直没有工作…… 所以,从笔者接触的人士来,确确实实有不少许多移民都在不断做加国梦。 以本网做接送服务的人士为例,他们的梦最多最杂。 为何?接送服务有其特色:有辆车就可以试一下,门槛很低。 人人都知道,这接送服务,是绝不可能干一辈子的。 所以,本网站的接送服务广告虽然总是保持40来家,每月总要走7、8家,又要新进来7、8家。 从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每位在我们网站作接送的人士(人人几乎都是本科以上学历或在此的留学生,硕士博士也有不少,还有一客户取名就是硕士车队),都有一个脱离这个行业的梦啊: 有人是兼做清洁地毯、通水管等服务,把接送服务变成多元服务公司; 更多的人是一边做接送服务养家糊口,一边考各种证书,如想当教车师傅或地产经纪; 还有的人想怪招,去和一家干洗店合作利润对半分,然后到一片居民区去收衣服负责干洗取货送货; 最邪乎的是,有一位国内干编辑的老王,快50了,现在干着接送,准备原始积累资金到一定程度以后,要在多伦多办一份中文免费报纸…… 笔者当时听到老王的梦,可是吓了一跳:用接送服务的原始积累去办一份报纸,可不是你一个人赔光拉到的事情,你还得把雇的一帮子人都要拉下水啊……. 所以,我很想做的事情就是,一定要派个记者去采访一下老王,问他办报纸有什么优势?最好是通过这里办的中文报纸大都猛赔一通然后又举步维艰地惨淡经营的教训让他老王打消念头把他的梦想搅黄然后劝他把接送服务的原始积累塞到房子的按揭里下半辈子过过消停的日子吧…… 写到这里,我想,“助您圆梦”这个栏目的名字可能也不贴切,更确切地说,我们这个栏目是让梦者叙述自己的梦,然后这个栏目的记者以及本网的网友通过采访其他专家或已有的事例,来验证一下:这个梦,是否能实现?肯定的结果就是圆了她/他的梦;否定的结果就是破了她/他的梦。 无论是圆了还是破了她/他的梦,对当事人都是有益的。 是不是这个理? 再打一个俗的比方:一对男女,他们之间若即若离、举棋不定又扭扭捏捏犹犹豫豫,这个时候的双方是最痛苦的时候,也是最需要人们帮他们出主意的时候:若旁人能撮合他们好上了,当然痛快;若让他们当机立断、快刀斩乱麻,也是痛快的! 这个“助您圆梦”这个栏目说白了,就是帮助此地的新老移民直面人生的选择:当您在面向未来的道路上举棋不定、扭扭捏捏、犹犹豫豫的时候,请来找我们的记者、找我们的网友来倾诉,让我们大家来帮你! 在本文的最后,笔者想要说的是:在多咨处网站上办这样一个“助您圆梦”的栏目,就是本人赵平波的梦想。 我本人很愿意邀请各方的网友及朋友商议一下:把这个栏目长期坚持办下去的这个梦,是否能实现?笔者的这个梦,当然也希望得到网友及各界朋友们的评判,一方面就这个梦,本网的网友们可以就此文发表论坛评论;另一方面,笔者还想在下周日愚人节这一天举办一场午餐会,进一步与本网网友及各界朋友们协商:笔者的这个梦,无论是能圆还是最终要破灭,我都愿意听听大家的意见。 时间:2007年4月1日 上午11点开始地点:Buffet King, 9737 Yonge Street, Richmond Hill,…

华裔邓世明自杀案待报告出炉后再处理

协助调查加拿大永久居民邓世明自杀案的本地律师王仁铎表示,将等收到警察局资料及详细验尸报告后,再与邓世明双亲邓前辉、李雪梅进行研商讨论。 王仁铎指出,邓世明案仍在了解阶段需要多方收集资料,将等收到警察局及验尸单位详细报告后才能决定如何处理,目前尚不知道要多长时间才能获得完整资料,与邓氏夫妇也尚未安排下一次会面时间。 邓前辉、李雪梅日前与有“大侠”之称的王仁铎会面,邓前辉表示王仁铎允诺义务调查邓世明死因,并指王仁铎认为移民部门在邓世明案依法执行相关程序,全案处理过程应无瑕疵,对此家属恐怕没有著力点,不过警方延迟知会中领馆在程序上似有道义责任。 尽管本案难依移民相关法令提出申诉,王仁铎答应将广泛收集资料重新调查邓世明死因,同时尽量协助邓氏夫妇能在加国长期定居完成儿子遗愿。 自由党国会议员陈卓愉也允诺下周与他们会面,针对案情作进一步了解协助。 邓前辉和李雪梅日前从北京到温哥华,控诉加国政府及移民法律逼迫邓世明以自杀结束生命,要求加国政府还给邓世明公道,尤其邓世明死亡没有任何录像、照片纪录,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在邓死后两个多月才获皇家骑警告知,死亡通知未依中加“领事条约”规定立即通知中领馆,令邓氏夫妇十分不满。 邓世明为家中独子,2002年9月26日成为加国永久居民,2005年11月22日本拿比皇家骑警处理一起死亡案件,验尸后证实死者为邓世明。 (李宁)

建议加拿大银行聘高山必将创造新神话

前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的面目表情俨然是个“晴雨表”,在他刚“东窗事发”出庭初审时,那是一脸阴沉、山雨欲来的样子,他为平静的生活受到“滋扰”很有些忿忿然,曾对媒体嗔怒道,自己要过正常生活,实在不愿意被人提拎来提拎去地打搅。 当时本人甚感同情,堂堂东北汉子这么一个大人了,想去哪儿都不能自己做主,知道是在人权至上的加拿大,不知道还以为是在极权专制的独裁国家呢! 及至有女儿高山雪莲的同学的母亲这位贵人出资相助,奉献一种白求恩式的爱意,让深陷缧绁的高山先生获得假释,能够过上“正常生活”,见报的高山与刚知道先生“要案在身”的太太又笑容可掬满面春风了。 凭借“不正常手段”一夜暴富,又能仰仗这笔财富在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过上“正常生活”,脸上要不乐出花来,不管是菊花牡丹芍药还是月季,那真就是《红灯记》里鸠山大佐所说的要“天诛地灭”了! 本以为高山先生至此闭门思过潜心修行,珍惜这得来不易的“正常生活”,谁承想若干天之前高山骤然转守为攻,与赖昌星的律师惺惺相惜地结成“统一战线”,将联邦移民局揪到被告席上,也过一把原告的瘾,续演温哥华版经典活报剧《东郭先生与狼》。 见钱眼开天性使然,谁也不会嫌自己钱多,能捞就捞,高山在这方面确实作出了表率,说明他不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书呆子。 即便有人说高山因此犯了错误,或严重一点说犯了罪,本人并非主张就把人家一棍子打死,还是应该给当事者及其家属一条生路的。 这“生路”当然包括高山先生所讲的“正常生活”,高山先生即使站在法庭里,也人五人六的样子,着实是个“可塑之才”,不能在加国就把人才给埋没了,倘若慧眼识珠将其延揽进本地银行,不管是帝国银行满地可银行还是道明银行,再假以时日的话,给加拿大金融界创造一番新活力也是说不准的,擅长监守自盗的高山先生肯定会不负厚望,这样也就会有了“本地经验”,对当下正如火如荼的“资历认证”也算是一种曲折的贡献。 能这样固然为好,但话说回来,过正常生活也是要有资格的,不能摸一个脑袋就算一个,最起码您至少也得是个社会意义上的“正常人”吧?即便您犯了错或犯了点罪过,起码也要有个交代,也算有个说法,家有家法国有国规嘛。 您通过非正常的手段,获得了常人难以企及的巨额财富,不能一转脸儿就跟没事人儿似的,这反而对正常人就不太公平了。 所以说,过“正常生活”也是要有条件的,是对“非正常”相对而言的。 您从正常人兜里盗钱时,怎么就不愿意像正常人那样隐忍着过平凡生活呢?当把这不义之财偷偷摸摸地装进自己的口袋里后,一不留神被抓个正着,又随即装出悲天悯人的样子,口口声声要过“正常生活”了,又觉得受到管制受到约束受到委屈了,这种未经审判的人若就能过上“正常生活”,这个社会就无异于开门揖盗! 况且高山所盗之钱,还不仅仅是东北高速的钱,还有社保基金的钱。 社保”是个什么概念?也许对贵为联邦总理的哈珀先生还比较陌生,那指的就是中国大陆最没有生活保障、挣扎在社会最低层的受援对象。 动用他们的钱连强盗都不如,因为“盗亦有道”。 对不起说句言重的话,干这种事乃是丧尽天良的缺德之举! 如果这种行为还得不到必要的审判,不管是哈珀还是狄安还是林顿还是杜锡执政,不管把人权狗权鸡权猫权说得天花乱坠,这个伟大民主多元博爱的社会就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公平正义的社会,对99.99%的正常人来说就是一种“非正常状态” ,就是一种社会的“失常”。 据高山的同事讲,高山先生最崇拜本·拉登,不干是不干,要干就干大的。 既然高山先生志向高远想当拉登,就要有必要的精神准备,因为“干大事”的拉登注定就过不了正常生活。 (王铁柱)

移民加拿大的投资移民,过得怎么样?

1996年是个分界线。 在此之前,出国主要是文化人的事情,比如说留学;在此之后,中国的有钱人——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开始调整生活和事业的双重步伐,迈向海外。 在90年代中期的这股大陆移民热潮中,来自中国东南沿海的企业主是无可争议的先锋和生力军。 他们首先享受到中国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巨大利益。 在赚到了第一桶金之后,财产、人身安全以及子女的教育问题开始成为他们潜意识中的忧虑。 这种忧虑被另外一批人敏感地捕捉到。 1996年前后,中国大陆一下子冒出了许多移民中介机构。 他们把一份份移民材料递交到外国的移民官手上,后者有时候甚至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审核,因为其中包括了相当一部分“来路不明”的有钱阶层。 十年之后,郭丹坐在北京一间豪华写字楼的办公室,随意点评十年移民大潮。 郭丹是一家资深移民中介机构的市场总监,她进入这个行业将近八年。 单她所在的这家移民机构,十年来,已办理几千名企业家拿到加拿大等国的永久居留签证(绿卡)。 加拿大MANIFOLD数据统计公司的资料显示,从1988年到2002年的十五年间,前往加拿大的大陆新移民总数为27万人,加上1988年之前的少量移民,全加拿大的大陆移民将近三十万人。 不过,移民海外的企业家没有谁愿意提起他们的故事。 对财富的紧张,以及来自公众的道德审判,使得他们将这一切封入个人隐私。 企业家移民群体的演变 梳理十年移民大潮,必须循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步伐潜行。 郭丹回忆第一批移民海外的企业家,用了三句话来形容。 学历低,年龄大,地域性强。 ” 这批人集中在中国的东南沿海,以福建人居多。 在福建,穷人习惯于利用偷渡去海外淘金。 但随着改革开放,一部分人利用沿海优势,在国内淘到了第一桶金。 他们大多50岁左右,学历普遍偏低,但敢于冒险。 当时,国内办理移民加拿大的人并不多。 人们刚开始富裕。 当这批福建人的移民材料递交到加拿大移民局时,一些具有中国国情的企业经营模式,曾经让移民官很惊讶,他们第一次知道“挂靠”、“承包”的经营方式。 当然,对于这批福建人的财富来源,他们也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审核体系。 随着中国经济和政治的一系列变化,1998年开始,第二批具有典型特点的企业家加入到移民热潮中。 此时,企业家移民的风潮开始蔓延到上海、江浙甚至中西部地区。 有一天,一个新疆人找到了郭丹的公司,之后陕西人、云南人也加入进来。 中国的经济改革浪潮正在席卷全国,每个地区都有少数人先富了起来。 与第一批福建人相比,这批人更年轻,有的已经具有大专学历。 (技术移民加拿大的热潮被投资移民取代) 而现在,移民群体变得更为复杂。 多年以前的个体户和小企业主已不是移民主流,大企业的股东,以及新冒出的CEO群体,正在成为移民机构最大的客户。 他们大多非常年轻,拿着硕士学历,对国内的政策也更为敏感。 一些拥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人,开始回国赚大钱,然后选择定居国外。 越来越多的企业家成为“空中飞人”。 赚钱和家庭生活,分裂在大洋两端。 移民企业家的生活尴尬…

2007年十款最适合家庭的汽车

你是否近期正考虑组织一个新家庭;或是你准备增添一台可以容纳全家老小的新车;还是家中小朋友长大了,需要再买一台汽车。 选购一台适合你需求的好车,将让你的生活更加便利。 美国About网站汽车专家高登(Aaron Gold)严选十款价格优惠又安全家庭房车,解决家中汽车的烦恼。 1. 2007 Chevrolet Cobalt Styles 厂商建议零售价MSRP: $13,125 – $20,925 Chevrolet应该是美国人最熟悉的汽车了。 不过新出的Cobalt,是取代Cavalier的新车款,以四门房车、Coupe双门和SS机械增压区分产品线。 新一代车款进步幅度很大,几乎嗅不出一丝Cavalier的气息,变化程度超出原先所预期。 由于同级林立,Cobalt将空调、电动窗、除雾线、可调高低方向盘和CD音响均列入配备清单,加上左右分离折迭后座,配备可说是琳琅满目,于LS、LT、SS款则将循航、无锁匙尽出、ABS、电动窗和电动后视镜列为标准配备。 最重要的是Cobalt价格不贵,非常适合预算不高,但又希望有一部设备齐全汽车的家庭。 2. 2007 Honda Odyssey Styles 厂商建议零售价: $25,645 – $39,095 没有比minivan更适合人数增长的小家庭了,所以如果你正在考虑购入一台minivan,空间、价位与舒适度将是考虑重点,那么Odyssey将非常适合这类家庭的需要。 在外观部份,Odyssey拥有4765mm的总长,在同级车中已算大尺码,是以其外在气势与内部空间都有相当不错的表现。 根据原厂资料,本车仅需11.5秒便能完成时速百公里冲刺,小有性能味。 3. 2007 Hyundai Sonata Styles 厂商建议零售价: $17,195 – $23,445 对许多小夫妻来说,有了小孩等于宣告,在经济上也开始需要斤斤计较,所以买车也是一项支出。…

午睡是国宝,老美学不了

“与同事们一起睡觉”,“老板与员工们一起睡觉”,这绝对是个好主意、好习惯!不过,不要误会,这里指的是工作间歇的午睡。 媒体报导说,美国人开始发现,原来,在美国社会和企业文化中被视为耻辱、而中国人代代相传的午睡习惯,是一个世界宝物。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记者Susan Headden报导说,美国有着全球最高的国民生产总值,有着全球最好的大学,有着最多的诺贝尔获奖者。 但是美国也有许多自愧不如人的地方,这篇报导列举说,例如,是丹麦人,而不是美国人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而新西兰的学生在数学和科学上打败了美国同龄人;日本的教师在收入和受尊重程度都高于美国;美国公路交通堵塞,但是却不能建设一个时速150英里的火车系统。 再说到饮食习惯,只要拿一餐饭的份量,美国与日本比较一下,就会明白为什么美国的成年人肥胖率为32%,而日本人仅为3.6%;同样,法国人也保持着苗条身材而营养讲究,并具有晚宴中世界一流的交谈。 他们的秘密在于:他们不想知道你过去做了什么,他们只注重于让你参加到热烈的讨论里来。 还有,美国的婴儿死亡率并没有被列入《经济学家》全球最低排名之列,平均寿命在77.9,全球仅排在第40名,在哥斯达黎加和古巴之后,环境保护也在28名;美国的囚犯之多也堪称世界之最,有213万多人,而且它在工业化国家中,也是开枪自杀者最多的国家,等等。 总之,美国需要从世界各国学习, 学什么呢?《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的这篇文章列出了30个方面的可供美国借鉴的学习类型,它们往往富有浓厚的本国民族、习俗或环境色彩。 比如,丹麦的风能、不丹的禁烟、挪威父母给子女的酬金、代表意大利生活方式的食品,法国的世界级体育讨论、荷兰低于海平面的生存之道和日本的如厕高科技,等等,还有,就是台湾公司中的午睡方式,午睡制度。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记者Lisa Moore专门就此报导说,在台湾,与同事们一起睡觉,这绝对是可以为人接受的制度,当然,在这里,“睡觉”,只是一个有关工作方面的用词而已。 在台湾的许多公司里,午餐之后睡一小会司空见惯。 看一下台湾企业上班族的一般习惯:最典型的是,大家都在几乎相同的时段吃午餐,然后睡一觉。 通常大家的午餐时段都在12点到下午1点半之间;午餐结束后,想稍事休息的员工就可以扭熄桌灯,铺好舒适的枕头,埋头小睡15到30分钟。 例如办公室里常见的景象是:员工们双手枕在桌上,趴在关机的电脑前闭目小酣。 关于午睡的优越性,台湾上班族有现身说法。 一名叫Violet Cheong的编辑说:“按中医的理论,中午适当的休息,对健康相当有益;普遍都认为,中午小睡一下有助提振工作者的精神,让下午的工作能顺利进行。 ” 也有新的科学研究支持这种观点。 生理科学方面的研究显示:人体机制的设计,在中午时分,不管进食与否,人都会有一个能量上的低潮期。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的报导还引用了专家证言,来自“加州大学圣地牙哥睡眠与行为神经科学实验室”(Sleep and Behavioral Neuroscience)的睡眠专家Sara Mednick主持一个这方面的研究,她提到,即使短短小睡五分钟,也足以提升人们的行动敏锐度以及记忆功能;而如果能有15分钟的充分休息,则不仅会增进集中力与敏捷度,还能让情绪好转,甚至有益健康。 而且,《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这篇报导还说,从职场安全的角度看,小睡片刻比硬挺着工作更有益。 报导说,专家Sara Mednick著作《睡个午觉吧!改善您的生活品质》(Take a Nap! Change Your Life)里收录的真实案例;看来睡眠不足不止造成过无数的小意外,酿成巨祸者亦比比皆是,有时候还还是致命的。 像是知名能源公司(Exxon)的原油外漏事件、印度发生的化学药品爆炸事件,甚至是骇人听闻的车诺比的核电厂灾难… 有趣的是,她在书中形容美国根本就是一个“充满疲倦工作者的国度”(“nation of walking…

多伦多万税:戏票烟酒停车费买路钱

依据市长苗大伟提出的利用省府赋予多伦多市的征税权开征新税建议,市政府官员昨天已开始制定征收酒税、娱乐税等新税的计划,并希望经征询民意后在今年6月开征。 多伦多市政府的设想是,一经制定征收新税方案,便将之推出征求公众意见,然后在6月将民意报告市议会,同时开征新税。 市政府官员说,因还要制定具体的征税机制、规定,恐怕要到明年才能开始征收新税。 苗大伟市长则表示,至少今年要有部份新税款进入市府的库房。 苗大伟昨天说:“等到民意报告提交市议会后,自然在何去何从上,有一些很难作的决定,可是我认为,重要的是我们要开始行动,采取合理的迅速行动很重要。 对于建设多伦多市来说,这项工作是越快越好。 ” 据《多伦多星报》说,在苗大伟主张征收的新税中,有相当一部份是酒税和烟草税之类的“罪恶税”,其余还有电影、戏剧门票税、停车场税、还加上嘉甸拿高速公路(Gardiner Expressway)和 DVP 高速公路部份路段的“买路钱”。 根据多伦多市议会执行委员会的测算: —— 由酒铺和啤酒铺代收的酒税,只消 1% 的税率,每年即可为市政府带来1500万元的财政收入;如果市议员们有胆量向市民征收10%的酒税,那么每年额外的税收将可达到1亿2100万元。 —— 征收1%的烟草税,可为市政府每年带来600万元的税收,要是菸草税率为 10%,则此项年度税收将为4300万元。 —— 电影票和戏剧门票税,税率1%可创造300万元税收,税率 10%年度税收则为2900万元。 —— 根据停车场停车位置多寡征收的停车税,每年预期为市政府增加税收200万元至1800万元。 尽管这些都是新税或是新的政府规费,苗大伟却将之称为“增加财政收入新手段”。 他说,多伦多市政府需要这样的新财政收入,以专门用于建立新的休闲中心、修理道路、防止气候变化等重要事务。 这位多伦多市长又将开征新税的责任推诿给安省政府。 他说:“安省政府说省府承担了多伦多市 50% 的行政管理费用,可是实际上省府承担的比例现在只有35%。 ” 主要由苗大伟亲信构成的市议会执行委员会先前制定的开征新税名单,还包括了胃口更大的开征房地产转移税。 只要征收相当于售价1.5%的地产转移税,一年即可为市政府创造税收3亿600万元。 然而,苗大伟昨天未敢将该房地产转移税建议列入新税名单。 在市议会中,对于利用省府授予征税权开征新税之事,分成泾渭分明的两派:以亚当旺为首左翼议员认为,去年便该做这件事情;以赫利岱为首的右翼议员则感到,这是扼杀多伦多这只下金蛋母鸡的毒方。

独子犯事判遣返自杀双亲来加讨公道

白发送黑发已属人间惨剧,但独子于2005年11月死在加拿大两个多月后、即下葬23天后,才获辗转通知的邓前辉、李雪梅,连见爱子邓世明最后一眼、认尸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送他一程。 邓前辉、李雪梅不甘心,指加拿大政府实在欠他们一个公道。 而国会议员陈卓愉已经得悉事件,表示会帮忙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投诉。 在邓世明过身一年多之后,邓前辉终于等到李雪梅身体稍好,于1月18日从北京来到加拿大,除了将了解对儿子死因的许多疑点之外,并向加拿大包括皇家骑警及移民部作出投诉外,夫妇还希望好好给儿子立个墓碑,让儿子能够入土为安,邓前辉更已设计了爱子墓碑的草稿,用中英文写着:“爱子邓世明,英年早逝”。 邓前辉说,到现在,儿子下葬的地方,连块墓碑都没有,说到这里,妻子李雪梅已在一旁哭得不成人形。 两人并希望日后每年都可以得到签证,来加拿大为儿子扫墓。 被诊断患精神分裂 邓世明因为与前妻分开后,终日郁郁寡欢,于2004年在酒吧与人争执时用刀划破对方衣服而被控,之后被诊断患上精神分裂,但仍因此被发遣返令,之后他被发现仰药自杀。 然而,在北京的父母却在他死后两个多月、甚至是下葬23天后,才被加拿大告知儿子已经下葬了。 邓前辉说:“加拿大的医生说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难道,对于病人不能有些宽容,还坚持要对他发出驱逐令?”邓世明遣返令(deportation order)发出的日期,是邓世明后来被室友发现死在本那比住所的同一天,即2005年的11月22日。 邓前辉和妻子都认为,是这张驱逐令害死了邓世明。 母哭诉移民官害死儿子 李雪梅在接受采访时,好几次激动哭泣,她泣诉是“移民部官员害了儿子。 ”李雪梅说,如果这事(指向加拿大政府投诉处理不公的事)处理好,她希望现在就与儿子葬在一起,与儿子作伴。 在一旁听妻子说这话的邓前辉,眼眶也红了。 邓前辉说,这一年来,妻子就是这样想的,如果不是因为家里还有更老的长辈,他和妻子两人在儿子死后,早已觉得活的无意义。 邓前辉告诉记者,他家里的母亲都已经90岁了,住在四川,这次他和妻子要来加拿大,家里的母亲辈还在问孙子好不好,他只能骗他说孙子很好,不敢让老人家知道儿子已死的事。 儿子死了一年多,邓前辉、李雪梅才于今年1月18日首度于儿子死后来到加拿大,邓前辉说,如果不是妻子受打击太深,几次昏死、一年来几乎都在医院度过,他们可能会更早来。 儿子死后这一年多,邓前辉不甘心,在中国外交部及中国驻温哥华领事的协助下,他搜集了大量有关儿子死亡资料,包括儿子被起诉,判决的资料,医生诊断他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证明,儿子后来出席难民及难民局聆讯的英文纪录、以及邓世明于2005年11月22日被发现死在寓所的死因报告。 邓前辉说,为了解移民部是否应该为儿子的死负责,邓前辉更研究过加拿大移民法,精通俄语的邓前辉说,他花了很多时间上网查不懂的单字,他所做的一切,均是为了对儿子的死求到解答。 儿子虽死,但对于还在世的家长,加拿大警方应该有所完整交代。 邓前辉和妻子李雪梅说,这次他们来到加拿大,要求加拿大政府对未及时通知他们来认领取尸体、见儿子最后一眼,以及迟至2个多月才发出正式信函,以及移民部未考虑儿子是精神分裂症,即强行要遣返儿子的作法失当,要求加拿大有关单位进行道歉且作出赔偿。

李牧:中国大陆移民是弱者的同义词?

中国大陆移民邓世明意外身亡的案子,经媒体公布出来,简直让人大吃一惊。 很奇怪这样的案子,居然能发生在加拿大这样一个民主法制的文明国家。 现有的新闻报道,让人看不明白的地方很多。 他在酒吧与人冲突,警察送他去的是精神病院而不是警局。 他离开精神病院,医嘱不见报道,却是向警方认罪。 感化官批准他离开加国,移民却拘押他并发布了驱逐令。 收到驱逐令,邓世明没有选择上诉,而是走向死亡。 死亡发生二十三天,才通知中领馆。 这样一条新闻,报道一年多以前发生的案子,却支离破碎,不知所云。 可以假设当天采访的记者业务比较差,再假设编发这条新闻的编辑业务也不怎么样,然后呢?假设这家媒体的新闻主管也是个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再假设这家媒体的老板雇了一帮笨蛋?那还不如假设,走进精神病院的人,只要向警方认罪都可以离开! 惟一的答案是:邓世明案确有其事,但到今天,仍有太多说不清楚的地方。 这样一条新闻不能不报,这条新闻又只能这样发出去。 既然是新闻,总有一些信息是有价值的。 笔者至少在文中看到如下要点: 邓世明案长期不为人知。 加拿大是个砖头打破头也上地方报纸头版的国度,媒体发达与新闻资源有限成鲜明对比。 最擅长捕捉信息的媒体,不知道邓世明之死。 邓世明缺乏亲友援助。 从报道看,无论是酒吧事件,进精神病院,向警方认罪,与感化官打交道,收到驱逐令,都是他一人在应付。 他的自杀,当然更是在绝对无助的情况下发生的。 邓世明社会接触较少。 近几年的移民死亡案,一般都有大量的旁证性采访,邻居、亲友、同学、同事……可这个邓世明,好像天上掉下来的!不排除几天后又后续报道出现,但在第一波新闻中,确实显得非常孤立。 邓世明显然遇到了一连串事情。 酒吧冲突、精神病院、法庭判决最后是驱逐令。 从近年来的赖昌星案和高山案,任何一个法盲也知道,加拿大的司法制度有无数的程序要走,有那么多上诉机会。 只要有钱,请得起律师,官司可以打得有始无终,没完没了。 据说,就算立即开始驱逐高山,一切顺利,到他离境也要一年半的时间。 可是,邓世明却在接到驱逐令,在以小时计的时间内,走向了地狱…… 邓世明肯定有一些自身的问题。 没有钱,他也可寻求免费的法律援助,他应该去找社团,他可以向虽然忙得不可开交得确实有一定作用的移民安置顾问求助,他一家家给中文媒体打电话应该会披露出来,他在最无助的情况下还有心理支援热线…… 可事实是,邓世明死了,到今天他的死还不明不白。 一个新移民,缺少社会支撑系统,不了解当地文化有限,资金很少,不懂得向媒体和社会求助,就只能听凭公事公办的政府官僚摆布?移民,是弱者的同义词? (李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