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3月的联邦预算中的许多建议,已作为C-52法案通过, 并于6月22日生效。
以下是一些许多客户非常感兴趣或与其切身利益有关的一些变化条款:
·RRSP的拥有者在达到71岁年底前无须将RRSP转化为RRIF或老年金,而以前的年龄为69岁。
·现在拥有RRIF的人如于2007年达到70或71岁时,可以选择停止RRIF的支付直到72岁。
·注册型养老金计划RPP(Registered Pension Plan)或者延迟型利润分享计划DPSP(Deferred Profit Sharing Plan)的参与者可直到71岁年底时提取福利(以前是69 岁)。
·老年金收入分割(income-spliting)原则在2007年度生效。
·每年$4000的RESP投资额度限制已经被取消。
同样,终生
RESP的最大投资额度也从$42,000提高到$50,000。·从2007年开始,每年基本的最高20%CESG(Canadian Education Saving Grant)政府教育储蓄额度从$2000提高到$2500,亦即,每个受益人的补贴额度从$400提高到$500。
而没有使用的
CESG投资额度,每个受益人每年的额度也从$800提高到$1,000。·抚养18岁以下小孩的父母具有新的小孩税务Credit, 亦即, 每个小孩$2000乘以联邦最低税率15.5%。
2007年后,$2000的基准将按一定的比例增加。
·2007年配偶(spouse)、法律同居伴侣(common-law partner)或依靠伴侣(dependent relative)的课税抵扣额(Tax Credit)从$7581增加到$8929, 以后将逐年增加,于2009年将增加到2009。
·对某些上市交易的收入型信托机构(income trusts)或有限合伙公司进行征税。
本文根据投资者集团(Investors Group)有关网页翻译整理, 详情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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