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 与两名男学生发生三角恋,并引发命案的贵阳六中女老师王永丽在2月27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新华网贵州频道也转发了教育主管部门的两条关于对王永丽处分的批复文件。
王永丽,1963年10月出生于贵阳,1986年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并获学士学位,同年6月份分配到贵州六中语文组教书,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截至案发,已是拥有21年教龄的老教师。
记者看到,这两份批复文件分别为《关于给予王永丽党纪处分的批复》(筑教党复字〔2008〕1号)、《关于给予贵阳市第六中学王永丽行政处分的批复》(筑教函〔2008〕1号)。
中共贵阳市教育局委员会在2月27日的批复中认为,贵阳六中党委关于给予王永丽开除党籍的请示已获悉,王永丽违纪事实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章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经市教育局党委会2008年2月26日研究,同意贵阳六中党委给予王永丽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党纪第一百五十四条内容为: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同一天,贵阳市教育局作出对王永丽开除公职和撤销教师资格的决定。
2007年9月27日下午,贵阳六中高三学生孟超持刀捅死同学何小厉(化名),引发血案的原因是他们拥有一个共同情人——45岁的女班主任王永丽。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指控,因何小厉阻挠孟超与张丽的恋情,造成孟超故意杀人。
今年2月22日,该案在贵阳中院一审,据消息人士透露,该案将在本月中旬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