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8岁退休商人多年来饱受难以治愈的肺脏疾病困扰,决定于周五在渥太华郊区家中了结一生。
“京士顿自由标准报”(Kingston Whig-Standard)报道,川柏莱(Marcel Tremblay)将与50名亲友共进最后晚餐,享受美的煎免翁牛柳,然后回到了其在Kanata的平房。
川柏莱计划穿上其平时喜爱的开襟毛线衣,他坐在舒适的皮革椅内,然后将充满氦气的袋子套在头上。
川柏莱说,犹如安祥入睡一样,一切苦难在5分钟之内便结束。
过程非常之快,毫无副作用,不会垂死挣扎。
川柏莱是一名“有尊严死亡权力”的倡导者,他承认,他的自杀举动将引起人们关注。
他身缠重病,包括特发性肺纤维化,导致呼吸不畅,时常有窒息感。
川柏莱于本周在家中接受“京士顿自由标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计划结束生命,但拖延地太长久。
无法想象难以呼吸这种生不如死的感受。
他得了绝症,求生不成,只有求死。
川柏莱认为,他或迟或早会因这种痛苦难忍的疾病死亡,或因并发症一命呜呼。
与其忍受煎熬,不如痛痛快快死亡。
川柏莱是“有尊严死亡”(Dying with Dignity)组织的成员多年,他于大约3个月之前便开始自杀计划。
尽管川柏莱的精神病医生不愿谈论其精神状态,但记者访问其家人及朋友后发现,他们均认为川柏莱头脑清晰,知道自己的归宿。
川柏莱并聘请了渥太华著名律师格林斯潘(Lawrence Greenspon)。
格林斯潘认为,只要当事人不获得其他人的协助,自杀在加拿大是合法行为。
而协助他人自杀最高可被判处14年刑期。
律师格林斯潘还将确保川柏莱的家人不会因为协助自杀而遭到刑事控罪。
川柏莱死亡时,其家人将守候在侧。
川柏莱承认,他的死亡将为后人带来影响,因为其强烈感到,人们应当拥有决定何时死亡的权力。
最具争议的自杀案件涉及卑诗省42岁女子罗蕊桂丝(Sue Rodriguez),她罹患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Lou Gehrig’s disease),她在法律抗争失败之后,在一名匿名医生协助之下,于1994年自杀身亡。
因为最高法院裁定,社会保护生命的责任重于个人选择自杀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