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多伦多 10 岁女童荷莉·锺斯 (见图 )命案中,警方寻找的两名可疑男子中,已有一人出面。
在经过警方详细问话后,已被警方证明清白而获释。
这名白人男子是警方寻找的两名男子之一,他们是在荷莉尸体在安大略湖上被发现的当天 (星期二 )早上,乘搭渡轮前往多伦多岛,而且都提着与装女孩尸体一类的黑色运动袋、或是旅行袋。
据闻昨天出面的一个男子是警方寻找、命案翌晨前往多伦多岛的第二位。
他在当天早上八时乘搭渡轮,警方对他的形容是年约 50-60岁,体型壮硕,衣着光鲜。
不过警方说,他在前往警局解释后,警方并且仔细检查了他的旅行袋,发现无可疑处,已将他释放。
警方并说,另一位于当天早上 7 点到 7:30 乘搭渡轮的可疑者还未露面。
他当时手提一个提袋、另外还带着两个衣箱,其中一个有轮子。
警方说,他有可能是在岛上做装修工的建筑工人,警方希望与他谈话。
警方对这一位男子的形容是:年约 55-60 岁,体型壮硕,灰发略为秃顶,留有小胡子。
荷莉尸体的第一部份是在星期二上午八点半,在湖滨被发现的。
警方承认,在失去此一线索之后,荷莉命案的调查陷于胶着,因此希望市民继续提供线索。
到目前为止,警方一共接到市民提供的1200个线索。
此外多伦多警方昨天对于一名住在荷莉家附近的、有过一次色情罪案案底的男子拒绝提供 DNA样本感到愤怒。
调查此案的警官亚里斯 (Gary Ellis) 表示,加拿大法律规定,一个只犯过一次性侵犯罪行、或是只犯过一次奸杀罪行的罪犯,有权利不提供自己的 DNA。
只有在两个不同地方、犯过两次以上性攻击罪行、或是谋杀罪的犯人,才可以迫使他们提供自己的 DNA。
而这名男子显然知道自己的权利。
据说这名住在荷莉家附近的男子在 2001 年时,犯下一起对儿童性侵犯罪、及藏有危险武器,并被判罪名成立。
荷莉·锺斯是在星期一晚在 Bloor St. 与 Dundas 街一带的住所附近,送一位小朋友回家后失踪。
她的尸体则在次晨于湖滨一带出现、及被发现。
荷莉的葬礼将于星期二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