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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就侵权案的本网反诉要求

文章发布时间:December 14, 2003

就TVB等五公司控告本网侵权一案,我们于星期一(12月8日)晚上发出的公开信目前为止已得到了一千多位网友的签名支持,在此我们首先要向各位网友表达我们的感激。

但这些天来,许多网友在签名支持的同时,对我们为何只反诉一元表示了不理解,有人认为这是炒作,也有人认为这是故作清高。

为此,我们想在此解释一下。

首先,有网友提出,如果我们反诉一个合理的赔偿,会有律师主动地来找我们。

事实上,我们当初也基于这样的考虑并与多位律师联系过,并提出:既然我们完全有理,并且胜诉的机会非常大,那么是否能先免费为我们打这场官司,若反诉成功,所得赔偿可以全部支付律师费。

但是,没有一个律师对此提议有兴趣。

可见,这不过我们和大家的“一厢情愿”。

当然,网友也不妨帮我们询问一下,是否确有律师愿意免费为我们打这场官司。

我们依然承诺:所得索赔可以全部作为律师费。

其此,作为被告,这次官司对我们造成的心理和实际伤害,我们觉得无论反诉多少,都可以提出来,我们也曾认真考虑过提出高额索赔的要求。

但在询问过专业律师后,他们认为,就目前的情况和以往的案例来看,最后我们反诉成功,法院的判决也应该不会很高。

所以,现在提出过高的索赔并无意义。

至于有网友评价我们“故作清高”、“迂腐”、“不懂加国国情”,这些应该说也只是从表面现象得出的结论。

其实,这些天我们在寻求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比大家都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金钱”在北美的重要性。

因为没有钱,也许有理也会无处诉说或者说无法诉说。

而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仍考虑反诉一元,的确是基于我们在《公开信》的附录中所说的两点:1、没有精力和金钱去反诉高额的赔偿,2、只想为了讨个公正的“说法”。

可见,当初我们提出反诉1元,确确实实是我们无奈的选择,既不是炒作,也不是故作清高。

但是,事情发展到今天,在看到原告方的一些做法后,我们原来的想法改变了。

12月10日,原告方为了遏制我们的求助,为了打压大家的真实呼声,竟然采用发送虚假举报的方式,来给我们的服务器提供商施压,企图“封杀”多咨处(具体详见
http://www.51.ca/news/s/2003-12-10/010625.shtml)。

这种做法和行为,让我们清醒地看到,未来多咨处网站在面对这个官司时,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也可能给我们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因此,我们最终决定,这次我们将先只递交应诉书,今后反诉的具体要求将根据事态发展而定。

因为,根据加拿大法律程序,反诉的请求可以在稍后时间提出。

再一次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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