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高等法院一名法官昨天批准了香港钜商李泽钜新提出的6亿5000万元加航收购建议计划,同时也对李泽钜收购计划的另外两项关键性建议予以支持。
法官法利(James Farley)于昨日晚间做出的裁决,显然是与加航的主要债权人的要求不一致。
加航是于去年4月申请破产保护令,并获准于2003年底前完成公司重组。
李泽钜的 Trinity Time 投资公司提出的投资计划于去年 11月获得接纳,但因为纽约一间投资公司 Cerberus Capital 多次提出重新申请,硬性竞争,迫使李泽钜再度将条件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