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在中国的一家公司此前发布广告,称一款笔记型电脑搭载的M1晶片,是其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处理器,24日被北京市东城区市监局认定为虚假广告,开罚人民币(专题)20万元(约新台币87万元)。
这是苹果5月以来第2度因为广告内容遭中国市监当局开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31日通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通报,执法人员2月24日依据举报线索浏览当事人上述网站,发现其销售的Macbook Air产品发布广告,使用了“8核中央处理器干活够爽快,用电省得狠”、“M1晶片拥有我们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处理器”等内容。
通报称,经调查,Macbook Air笔记型电脑搭载的M1晶片配备8核心中央处理器,包括4个高性能核心和4个高效能核心。2021年10月,苹果公司推出了配备M1Pro和M1Max晶片的MacBook Pro笔电。M1Pro和M1Max晶片搭载的是由8颗高性能核心和2颗高效率核心组成的全新10核心中央处理器,运行速度相比M1提升最高可达70%。
东城区市监局指出,桉发时M1晶片配备的中央处理器并非为苹果公司打造的最快的,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公司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依据中国“广告法”第55条第1款,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东城区市监局5月4日就依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2017年9月,该公司在其官网宣传Apple watch series 3手表产品的内置蜂窝网路功能时,宣称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3家运营商将为该服务提供支持,于“今年稍后推出”。同年12月,因通信运营商未能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该公司将蜂窝网路服务推出的时间改为“2018年推出”。
东城区市监局指出,上述宣传使用没有依据的“合理的商业预期”,对外进行宣传的行为引发消费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