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院士选举开始,并有新规则。
不过,院士选举的第一步也许是:收到贿赂上交,而不是仅仅不受、或退回贿赂者。理由:他敢侮辱院士,院士为什么不敢上交贿赂物品/金钱。特别是,收到黄金不感到触目惊心?不感到奇耻大辱?
科学院可以在年底报告收到多少上交的,不会与以前多少年一样为0吧?
如果做到这一点,是进步,如果做不到….
被贿赂 等于 被尊重、还是被侮辱?
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最大的问题在于:本世纪以来,每一轮都有候选人直接金钱给有投票权的院士。
这个问题工程院高于科学院,而科学院的不同学部也有差别。
科学院的生物医学部、工程院的卫生与健康学部,不是两院行贿最多的、也不是最少的学部。
而且现有院士都知道谁是行贿之后当选的院士。因为有道德的院士在收到贿赂后都退回的贿赂,所以他们都明明白白知道贿赂确实来自改候选人,而不是其他人栽赃嫁祸。凡是没有道德而接受了贿赂的院士,也心领神会。
因此,很多学部(基本可以说是多数学部,但并非百分之百,例如科学院的数理学部可能例外)的现有院士有一些不仅是送过钱,而且其他院士明确知道他/她送过。
在这样的情况下,多数学部的院士头衔就不是荣誉的象征,而是与学术相关的权力的象征。当选院士后容易担任行政职位、经常参与经费的决策。本质上,中国大部分院士更接近有些国家的议员性质。
如果要真正成为学术荣誉,还有很长的道路。最基本的两点:
首先,全体院士在未来评选过程中需要完全拒绝接受金钱贿赂。凡是得到贿赂,不能是退回行贿者,而是交给公安和腐败管理机构。
其次,在杜绝未来行贿之后,已有院士中曾经评选过程行贿者,应该自己不再参加评选过程,逐渐体面退出。
如果做不到这两点,那么院士继续接受或容忍被行贿,通过行贿而当选的院士继续道貌岸然讨论其他候选人的学术,都是对科学极大的讽刺,对不起国家和人民的期望。
如果二十年内,一半以上学部内的全部院士可以说“我们今年没有一人收到行贿”,那就是道德建设的进步。
如果四十年内,一半以上学部内的全体院士可以说“我们学部没有一位现任院士曾经为了当选行贿过”,也是可喜可贺。有道德而有学术成就的后辈应该自豪自己加入这样的团体,而不需要感到为了权力和虚荣,内心背负道德不安。
而被行贿、但没有接受行贿的院士,如果继续不认为行贿是对自己的侮辱,甚至认为行贿者给钱越多说明越尊重自己,那么我们的社会就需要重新进行最基本的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