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指控一名前咸美顿(Hamilton)警察性侵犯,而辩护律师周二指责该女子为了金钱利益提出不实指控。
本宗案件于1999年发生于安省石溪镇(Stoney Creek)附近,前警员霍特(Stephen Holt)表示不认罪。
霍特已经于2002年辞去警员职务。
一名39岁女子对霍特提出了要求赔偿100万元的诉讼。
辩护律师雷德(Geoffrey Read)周二在法庭上详细盘问了原告。
雷德盘问原告,假如其当事人的刑事罪名成立,是否将有助于原告的金钱诉讼案件。
女子回答道,并无这类想法。
女子表示,并不了解其代表律师所寻求的赔偿额,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胜诉机会,也不知道是否会向民事法庭提出诉讼。
该女子作证时表示,事件发生当日,她抵达当时的男友、警察戈拉西(Craig Galassi)家,发现戈拉西与霍特喝得酩酊大醉,两人期望她参加三人性游戏。
她说,戈拉西为她倒了一杯纯酒,并开始当着陌生人霍特的面为其宽衣解带。
她表示不想参与,但由于恐惧戈拉西的威严,最终只得顺从。
霍特首先在起居室沙发上对她性侵犯,戈拉西随后将她带至楼上,迫使她当着霍特的面与他做爱。
女子说,记得霍特当时说,就当他不在场。
霍特站在一旁欣赏戈拉西性侵犯她。
她当时的印象是,霍特以为观看另一男子强奸她十分有趣。
霍特在法庭上衣冠楚楚,灰白色头发梳理得整齐,山羊胡子修剪整洁,穿着一套笔挺深色西装。
他坐在被告席位上专着聆听,并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
女子向右6名女子与6名男子组成的陪审团表示,她对警方没有信心,因而当时没有报警。
戈拉西被控性侵犯罪名,但由于案发与聆讯之间的时间过久,对戈拉西的指控最终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