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注】这是本站网友“网农”在论坛发布的求助信息,称“前房屋管理公司谎称未收到提前60天的退房通知,委托一家公司向我收取3500多元的天价费用。
”,本站希望各位网友能给他出出主意,也祝他能争取到一个好的结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和我太太两人 2003-07 至 2004-08 共一年两个月居住于 JANE & WILSON 的一座大楼,房租693元,当时的优惠是不用预交2月的房租,只需交 $693 的 money order 后就搬入了。
期间每月按时交租,一年后见到后搬入者有许多,如免费停车位、送空调、免一个月租金等优惠,写信询问是否老住户也有相同待遇,如果没有我就要搬走,管理人员告知必须提前60天通知,于是写了搬迁通知条,不得已又多住了2个月,临走留下钥匙给管理员并要求她上去看一看,管理员说“that’s OK”,留下钥匙并没有上去检查房间。
实际上房间保养得很好,走之前并作了清洁,所以我们很放心的离开了。
2005-05-14 左右收到一封信来自 Searchways-2000 关于“rental arrears $3540”的信件,我以为对方寄错地址,因为前房东Berkley公司管理很混乱的,基本每星期都有人搬出搬入,所以给她回了个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他改正。
没想到他又给我发来了一封详细的电子邮件,原文很长,大意是说受前房东Berkley公司委托追讨欠款3540元,其中:
一:九月份发现房屋搬空,收取房租 ¥693
二:未收到退房通知,收取十月、十一月房租 $1386
三:据称 the floors, baseboards and radiators had to be repaired,并且 entirety had to be plastered and painted. Exemplary and Punitive Damages in the amount of $ 1,000.00
四:Cost 15% of Claim $ 461.85
五:extra $ 200.00 in advertising fees for add placement in various rental publications.(这项费用比较奇怪,开始没有,在后来的邮件中出现,但总金额中也没有加入进去)
合计 $3540.85
我和太太在在递交退房通知时候没有向他们要回执,实际上也没有回执(同时我太太还口头通知了管理人员,那位小姐还建议我们可以搬到其他楼层,这样就可以得到优惠),其他住户好像也没见有拿回执。
我和太太在居住期间干净整洁,并无任何破坏的痕迹,这公司凭空捏造1000元的罚款究竟也太混帐了,但这厮的信件来看似乎是个专业人士,如果他勾结专修工人一口咬定那房间有损坏现象,那我该如何办?
这家公司扬言要去 Toronto Small Claims Court,他还说要把文件送到“Equifax”和“Trans Union”。
我和太太现在都没有找到工作,我太太现在就要生小孩了(预产期6月5日),我们平时遵纪守法,小心谨慎,没想到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对于这样的事情不知该如何处理,特向网上各位高手求助。
谢谢!
___________________
论坛原帖:http://www.51.ca/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67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