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前发生在加拿大普通话华人联合会(简称“普华会”)内部的一场争执,并没有因矫海涛被开除出“普华会”,以及普华会原会长王培忠交班而结束。
从10月5日“普华会”召开的记者会获知,“普华会”已将矫海涛告上安省高级法庭。
据闻“普华会”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法庭判矫海涛赔偿15万元予普华会,以弥补他对“普华会”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普华会”介绍,其诉讼理由有二。
其一:在今年5月21日“普华会”第五届年会选举中落选的矫海涛,于会后第四天,到省政府注册公司处,将加拿大普通话华人联合会的英文名称“North Chinese Community of Canada”擅自更改为会“Newcomer Community Service Center”,同时通过媒体和电子邮件向外界宣布,“加拿大普通话华人联合会”更名为“加拿大普通话公益服务联合”。
就此,“普华会”除及时纠正了矫海涛这种行为外,还于7月12日发出律师信,令矫海涛终止一切未经许可的活动。
其二:在今年9月18日,“普华会”获悉,矫海涛以“普华会”名义通知市政府,称“普华会”的地址、电话及联系人均已改换成他本人,然后据此将市政府批准拨给“普华会”用于“2005年第四届多伦多国际老人节”活动的专款1100元私自领走。
普华会”认为:矫海涛此举已给“普华会”造成了直接以及间接的伤害,因此,“普华会”通过律师周毅于9月28日将诉状递交安省高级法庭。
矫海涛与“普华会”谁是谁非,既然已争到法庭上,那么,一切只能让法律去解决。
从旁人角度看,笔者觉得这既是件好事,也是件不好事。
所谓好事,就是华人社团的矛盾,你说来我说去,最终积怨深重,没有结果,这不符合法理精神。
现在社团懂得通过法律解决问题,这是一种进步,值得赞赏。
所谓不是好事,笔者以为,这本来就不是件大事,完全用不着闹上法庭就可以解决掉。
华人团体之上,还有个“全加华人联合总会”。
虽然说“华联会”并非是“普华会”的行政上级,但既然“华联会”一直以华人社团的领头人自居,却连这样的矛盾都解决不了,那么,“华联会”还能做什么呢?吃饭团聚过新年领取功劳就高高在上,有矛盾就推得一干二净,模糊是非,装聋作哑,这样的领导,有什么能力领导社团,代表华裔民众?
“普华会”与矫海涛的争执如今闹到法庭上,假如举证需要,拨款给“普华会”的市政府就要出庭,这样的结果将会令市政府产生这样的困扰,即中国人的协会,居然可以甲申请拨款,乙躲着甲去取款,然后甲乙争来争去,斗得天翻地覆直至打到法庭上,你说羞人不?
既然华人精英们都承认自己只是民众的仆人,宣称其所作所为是为华人社区,为民众,为所有华裔华人服务。
那么好吧,现在请仆人听主人一句命令:别闹了,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