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华人朱春林因走私古生物化石,1月5日在浙江省金华市被判有期徒刑7年。
外电说,此案共涉及2925件古生物化石,是中国破获的最大一起古生物化石走私案。
据悉,现年46岁的朱春林已加入加拿大国籍,曾在广西桂林做过地质专业的教师,对古生物化石有较深的研究。
案发前一直在美国做生意。
从2003年开始,朱春林便与侄子朱小刚等人在中国境内采购古生物化石走私到美国进行销售。
2003年4月和10月,朱春林在朱小刚的陪同下,购买了包括潜龙、满洲龟、鹦鹉嘴龙等品种的化石,并将这些化石夹藏在装载根雕奇石等货物的集装箱中,于2003年底走私出境。
2004年4月和5月,朱春林、朱小刚、于丽春等又先后到辽宁锦州、广西桂林等地购买了鹦鹉嘴龙、茂名龟、剑齿虎头骨等一批古生物化石,并以“木制工艺品”等名义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至美国,在宁波北仑口岸被金华海关缉私部门当场查获。
2004年11月1日,杭州海关缉私局得到情报:有人准备从北仑口岸走私大批文物。
当天下午4时许,在宁波北仑港二期码头仓库,海关缉私人员在对一集装箱进行检测时,电脑屏幕上显示出里面装有可疑物品。
缉私警察打开集装箱后,整整15个木箱从隐藏的各个角落显形。
半个小时后,第一个木箱打开,现场的缉私警察惊呆了:箱子里藏着一块完整的古脊椎类生物化石,大小约有1平方米。
整整花了5个多小时,15箱化石才清点完毕,摆满了近30平方米的查验场地。
后经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鉴定,这批被当场查获的古生物化石中含鹦鹉嘴龙等三级化石489件,相当于国家三级文物;王冠虫等一般化石597件,相当于国家一般文物,其余化石48件,均属禁止出口物品。
就在杭州海关缉私人员查验化石的同时,金华市海关缉私分局在3个地方同时出击,将参与这次特大古生物化石走私案的数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拿下,以朱春林为首的家庭走私团伙彻底浮出水面。
当地媒体报导说,经过两个月的审理,建国以来数量最多的古生物化石走私案于1月5日在金华宣判。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文物罪,判处被告人朱春林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走私、倒卖文物罪,对朱小刚等其他5名被告人判处2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万至13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扣押在案的各类化石等被没收上缴。
去年11月初开庭时,律师的辩护理由是:中国至今对古生物化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这给案件审理带来了波折。
据文物和海关部门介绍,从科学分类来看,化石不属于文物。
但目前中国对走私古生物化石,是以“走私文物罪”来定罪量刑的。
这类案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古生物化石的法律地位界定。
据专家介绍,由于走私化石获利丰厚,古生物化石的走私出境已成一定气候,潜在的国际市场已经形成。
许多专家建议:为保护珍贵的化石资源,应加快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立法。
最高人民法院也应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古生物化石的法律地位,解决古生物化石走私、倒卖等案件中所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人民网报导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惊人的古生物化石的发现一次又一次震惊了世界,特别是辽宁西部北票、朝阳、义县等地,发现了保存相当完好的丰富多彩的古生物化石群。
种类之繁、数量之多,堪称世界之最。
已发现的20多个门类中包括了动物界的鱼类、爬行类、鸟类、哺乳类、昆虫类以及被子植物类等,几乎涵盖了现今所有生物门类的祖先类型。
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有人开始了破坏性的挖掘,一些农民甚至全家出动,在化石产地挖坑刨地寻找化石。
同时一些不法之徒也开始参与倒买倒卖化石,一条鱼化石几毛钱,一块昆虫化石给钱就卖。
这些珍贵的化石资源流向全国各地,其中大多数都通过走私流向了国外。
近几年来,沈阳、昆明、深圳、杭州、上海、北京,越来越多的海关相继查获古生物化石走私案件,其中不乏涉案化石数量惊人的大案。
据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所专家介绍,目前仅流失到美国的中国孔子鸟化石就有100多件,而专家估计目前我国国内馆藏孔子鸟化石也不过才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