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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团体要上诉电话公司多收话费6.5亿

文章发布时间:February 20, 2006

联邦电讯管理局(CRTC)作出的各电话公司不必归还溢收电话费的决定,最近遭到加拿大消费者团体严厉抨击。

数家电话公司多收了每个用户约50元的费用,这笔超额征收的电话费总额高达6亿5000万元。

电话公司这样做,是得到了联邦电讯管理局的准许。

在得知各电话公司累积了巨额溢收电话费后,联邦电话管理局裁决,电话公司可以不向用户归还这些溢收的费用,而是将之转用于在偏远地区扩展电讯服务。

加拿大消费者协会主席克兰表示,他收到了愤怒的消费者发给他的一千多个电话和电子邮件,都对联邦政府的电讯业管制机构的糊涂决定感到不解,他本人也对此感到震惊,因为这完全没有道理。

总部设在渥太华的公众利益维护中心负责人简宁甘也有同感:“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项决定或许符合偏远地区的公众利益,但那真的理应由政府拿出钱来,去扩展那里的电讯服务,而不是用其它消费者的钱。

2002 年,联邦电讯管理局命令受到政府管制的贝尔和 Telus 等巨型电话公司,向用户征收偏高的电话费,与此同时又鼓励 Primus 和Sprint 等公司参与提供有线电话服务,用意是透过增加市场竞争压低电话服务价格。

由于得到联邦电讯管理局征收偏高电话费的许可,数年来贝尔和Telus 等大型电话公司共超收了约 6 亿 5000 万元的电话费。

以 Telus 公司为例,目前累积的溢收电话费已达到约 1 亿 3000 万元,该公司现在打算将之用于扩展偏远地区的宽带服务。

加拿大消费者协会表示,将对联邦电讯管理局的上述决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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