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早上,困扰华裔社区两年多的“张东岳被杀案”终有结果。
来自上海的23岁留学生陈敏,在庭审开始前,由其代表律师罗森(John Rosen)向主审法官顿卢(Bonnie Wein)承认二级谋杀罪名(second-degreemurder),皮尔区警方主控官萨特马斯(Mark Saltmarsh)表示没有异议,法官宣布将宣判刑期押后至5月12日。
关于陈敏涉嫌杀害9岁华裔儿童张东岳(Cecilia Zhang)案,记者曾于2004年7月走访了陈敏的上契哥哥J(化名)以及化名为杨小姐的陈敏室友(也就是警方所提及到的,居住在央街/Yonge St.5875号209房赵姓女子),并据此写下了《我所认识的陈敏》以及《我真的不相信陈敏是冷血杀人》等文。
由于当时陈敏尚是掳杀张东岳小朋友的嫌疑犯,为了不影响调查工作的进行,对采访过程中接触到的一些比较敏感的而又容易影响审判公正性的资料压下来不予发表。
今天,当陈敏已经承认了他杀害张东岳罪名后,记者决定将这些资料予以发表,相信读者能从中尽量认识陈敏。
在文章开始前,记者在此为逝去的张东岳小朋友祈祷。
陈敏掳杀张东岳案情重演
根据法庭公布的长达19页的控辩双方共同承认案情书(Agreed Statement of Facts)中陈敏的供词(Admissions)显示,2003年10月20日清晨,陈敏为求取得假结婚所需的25,000元,前往张家意图绑架张东岳以换取赎金。
陈敏到达张家后,他通过未上锁的侧门进入张家,但无法进入主层张家所居住的区域,于是在厨房找到一把餐刀,意图撬开那扇锁着的门,未果后走出房屋,绕道到后院,将餐刀丢弃(刀上留有陈敏拇指的指纹),在厨房的窗户下顺着水管攀上去,撕开纱窗,将窗户打开,从而进入张家(陈敏在此留下多枚指纹)。
陈敏进入张家后,经楼梯进入第二层(陈的朋友曾是张家的租客,陈因此多次来过张家,熟悉张东岳居住的房间),看到前侧靠东的房间内有夜灯的光线,于是趋前接近此房间,张东岳此时恰好从睡梦中醒来,她身上裹着一条紫色毛巾离开床铺走出房来,陈敏与张东岳在过道相遇,陈害怕张东岳发现他惊喊,于是快步跑向她用手捂着她的嘴,另一手环绕在她的脖子上,从侧门将张东岳掳出房屋,奔向他停在不远处的汽车,期间张东岳不断挣扎,但由于陈一直控制着张,令她到汽车时已失去知觉,陈敏将停止挣扎的张东岳置放在后车箱,遂驾车离开现场,陈敏在驶出一段距离后停车查看张东岳的情况,张已没有呼吸,陈试图叫醒她,但没有任何动静。
陈敏在相信张东岳已死去后,将她的尸体弃置在密市Croatian Martyrs教堂后面的丛林。
2004年3月27日,经过一个漫长的冬天,当积雪融去,在张东岳生日前夕,一名密西沙加居民于后园焚烧枯枝时,被郊狼的声音引向沟壑,发现一具孩童尸骸,警方接获报告后,通过牙齿记录,确认该尸骸为失踪的张东岳小朋友。
2004年7月21日,警方经过100,000多小时的调查,将来自上海的21岁学生陈敏逮捕,他被控一级谋杀罪。
陈敏具有暴力倾向?
据中国上海报章报导,陈敏的邻居对于陈敏涉嫌掳杀9岁儿童一事表示震惊,在他们眼里,陈敏是个懂事的乖孩子,他们不相信这个外表斯文的孩子会是个杀人犯,由此他们直言:加拿大教坏中国孩子。
陈敏在父母以及邻居眼里,或许真是个乖孩子,但说陈敏是加拿大教怀的,却是不公道的。
陈敏出身于一个军人家庭,他父亲原来是空军,转业后在东方航空公司招飞处任副处长,母亲是上海市公安局督察部的一名普通的科级干部。
在陈敏两岁的时候,他母亲因决意去北京公安大学进修而将孩子扔给丈夫看管,夫妻为此产生意见,最终感情破裂。
据陈敏的契哥哥J介绍,陈敏从小生长在一个争吵的家庭。
父母每次吵架,他都成为磨心。
陈敏母亲到北京学习期间,陈敏随同父亲生活,出身军人的父亲,对儿子的教育相当军事化,稍有不从,就拳脚相向。
他的教育字典里,是真理出在拳头下。
很多年之后,陈敏在向J讲起自己的童年时,仍郁郁寡欢地说,他童年最害怕的是父亲。
陈敏的母亲到北京学习那几年,陈敏才几岁,但他爸爸对陈敏管教相当严厉,作业没做好会打,家务没完成会打,不服从管教会打,很多时候是用皮带抽。
陈敏说,至今他会忘记童年的许多东西,但父亲的“打教”,却是记忆尤深。
家庭的教育影响人的一生。
所谓“家教”“家教”,就是这样潜而默化地进入了孩子的心灵。
严格来说,陈敏父亲对陈敏的管教,是出于爱。
2001年,陈家花了4000美元,透过上海教育局属下的一间中介机构为陈敏办理留学,所花费用是陈敏父母共同分担的。
陈敏父母过去多年来未曾聚在一起,但陈敏获得签证后,陈敏父母一起请了亲戚朋友来吃饭,为陈敏送行。
2001年8月,陈敏离开上海踏上了他的留学旅程,陈敏抵达多伦多后,J亲自开车到机场去接陈敏,并把他安排在自己租住的镇屋二楼一个独立的房间,每月向他收取330元租金,陈敏住了7个月就搬出去了,原因是与J性格不合,这些都在《我所认识的陈敏》里有所描述。
J后来闻说陈敏因涉嫌杀害张东岳小朋友而被捕表现出相当的惊讶,他说他完全不相信陈敏会做这件事情,因为陈敏并不缺钱,也不赌博,也不好色,是个只喜欢打游戏机吃薯片的孩子,他没有任何爱好,也很少交朋友。
不过,J提过两件事,他说陈敏虽然表明很文静,但内心却很复杂。
其一是他有次与女朋友及陈敏,还有另外一位朋友玩牌,期间J与女朋友打了个眼色,陈敏就很不开心,暴跳起来说不玩了,情绪很激动,然后就回房间去了,但隔不了一会儿,他又走下来,若无其事那样,相当的冷静,令他们很困惑。
另外,就是J养了一只狗,陈敏经常烦这只狗骚扰他,这只狗只要一得罪了他,他就会将这只狗从二楼扔到一楼去。
J和他的女朋友见此很不开心,而那只狗之后每逢见到陈敏,都急忙逃窜。
谁将陈敏推向犯罪的深渊?
据《星岛日报》报导,一位接近陈敏父母的认识告诉该报,陈敏的父母已经知道儿子认罪的消息,军人出身的陈父陈海嘉表示:“是他做的就要承担责任。
”
假若这句话真的是陈敏父亲说的,那么陈家在说完这句话之后,应该好好想想,自己作为陈敏的父母,对儿子犯下掳杀幼童的罪行,是不是也应该负担点责任呢?
陈敏父母因感情破裂分居后,陈敏跟随母亲生活。
婚姻的不如意,致使陈妈妈将人生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
陈敏中考成绩分数很低,后来只好到徐汇区一所私立中学去读书。
高中毕业后,陈敏没有考上大学,他父母为了让陈敏学有所成,决定将他送出国外。
对于许多中国家长来说,“望子成龙”始终是他们生养与教育孩子的目的。
问题是,假如孩子不是“龙”,而是条“虫”,那么为什么非要强“子”所难,将他推出国外去呢?难道国外的教育真的这么神奇?可以将“虫”变“龙”?
陈敏出国后原本是准备在辛力加(SENECA)学院学习电脑的,在进行语言能力测试时,他的英语程度只达到二级,学院就安排他在LEVEL2学习,这个课程要学三个月,结果学完后他考试不及格,记得当时他拿着那张成绩表楞着,显得很不开心,因为他不是个不努力的学生,他极少迟到,更别说缺课,作业也是按时完成的。
2002年,陈敏结束他在辛力加学院的学习后,即转到麦唐娜学院(McDanold Institute)学习,陈敏在麦唐娜学院学习时,通过他一位徐姓同学认识了从事按摩工作的赵姓女子,陈后来与徐一起搬到赵所租的公寓里住(详情可参考《我真不相信陈敏是冷血凶手》,徐在文中化名为阿平,赵小姐化名为杨小姐)。
赵小姐2004年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陈敏在麦唐娜学院学习中规中矩,极少迟到早退,更不会无故旷课,但学习成绩不见进步。
当然,此时的陈敏,学业上已比在辛力加学院时好了很多,有次他在网上的留言版上写到,班上考试,很多同学都不及格,唯有他PASS了。
也许陈敏学习取得了进步,他母亲出钱为他买了辆二手银色的1.6四门ACURA(1994年款)车,大概一万块钱左右,陈敏当时他还把新买的车子的照片贴上网。
令陈妈妈完全意想不到的,她为孩子买的这辆车,不但只没有能协助孩子由“虫”变“龙”,相反,陈敏在学习成绩不能提高的景况下,开始无心向学,除了利用有车这个条件作送餐外,由于所得甚少,他后来转而与徐赵等合伙,负责接送夜店女孩上下班。
中国的家长们,现在是应该从陈敏的留学路中清醒过来了。
特别是那些已将孩子送出国门的家长,请你们扣心自问:你们了解你们的孩子吗?你们关心过他们吗?你们知道他们需要什么吗?
陈敏是如何知道密市那个地方的?
与许多独生子女相比,陈敏的自立能力算比较强,虽然他也很懒散,不喜欢捡拾房间,衣服满房间飞,但他很会做饭,因为人长得比较高,可能还有父亲强壮体魄的基因,他手臂的力气相当大。
J说当初他们到“超市”去买米啊菜啊之类的,一大堆东西,一般的男孩子都要分两只手拿,陈敏一手就可以将所有物品提起来。
另一位与陈敏相熟的朋友也说,陈敏的臂力相当惊人,所以,当初有人不相信他一个人能将张东岳抱出房屋去,这位同学说,以他所熟悉的陈敏,他有这样的身体优势,事情假若真是这样,一点也不奇怪。
我在《我真的不相信陈敏是冷血杀手》里介绍过陈敏因参加徐性朋友的婚礼,与赵小姐相识。
当时赵小姐正设想与徐办一家公司,主要从事上门(公寓)按摩服务,这样就需要雇佣一名司机。
徐在婚礼上将他的同学陈敏介绍给赵小姐认识,由于陈敏是徐介绍的,赵并没有意见,这样,在2004年7月底或者8月初,陈就与徐分别搬进赵所租住的Yonge St.5875号,后来由于赵徐并没有接到什么生意,赵小姐就建议陈徐两人可以印些名片,放到一些类似桑拿按摩、酒吧、卡拉OK等夜店去,一般这些夜店的小姐,因职业需要喝酒而不能开车,所以,店铺打烊后,他们会call相熟的人接送。
这就是陈敏出入夜店的来由。
以前网上说陈敏出入夜店,感情关系相当复杂,事实是,陈敏在男女问题上比较严肃,他的朋友借送女孩子回家,与别人发生了关系,陈敏知道后都很不开心。
由于公司没有业务,陈敏与徐两人除了回麦唐娜学院上课外,业余时间,他们很喜欢钓鱼。
2003年9月初左右,陈敏与徐从地图上找到靠近密市这个钓鱼地点,第二天到学校上了一节课就去了,看见有很多鱼,但因为钓具不行,收获甚少;第二次他们约了赵小姐一起去,赵小姐还记得他们在克罗地亚公园(Croatian Park)祈德河(Credit River)边一草坡上休息,他还叫陈敏帮她将河边的花采摘回来。
2003年9月18日,陈、徐到Walmart买了个呼啦圈,亲手缝制了个捕鱼网,然后乘坐徐驾驶的汽车去捕鱼,开始他们受到市民的劝阻,但陈徐两人并没有理会,结果这名市民报警,被警方截查,陈徐两人扫兴而归。
陈敏被抓前两个星期,赵小姐曾被警方多番调查,后来她还两次亲自带警察到她与陈徐曾休息的草坡上去,事后证实,那个草坡离陈敏弃尸地点仅80米的距离。
警察是怎样收网的?
多伦多警察对张东岳失踪案的调查,花费了很大的力气,基本上与张家有关系的人,都受到了盘查。
据熟悉情况人士介绍,案发后,警察首先将与张家,包括张家的住客,以及与张家有各种联系的人列了个名单出来,在数百人名单里,陈敏并不在其中。
警察开始的重点是张家的住客上,他们根据列出的名单,由里到外地,从电话单上寻找第二层第三层的联系人,扩展调查。
被调查者会被警方约见,不少人被要求提供电话通话清单、电脑、甚至衣物,还会被要求作测谎试验,以及验DNA。
一位昔日曾被要求协助调查的同学对记者说:“我觉得警方开始的突破点是从性犯罪这个预设点去调查,包括检查电脑啊,询问很多很怪的问题。
在面对测谎器(Polygraph)时,大多数问5个问题,大家早就知道该怎么答,相信不难躲过仪器吧?”
无独有偶,赵小姐说,警察开始调查的时候,那些问题令你觉得他们问得很天真,像陈敏平时在家里喜不喜欢看暴力电影?会不会登陆一些黄色网站,这些调查的问题,对于我们来说,有些哭笑不得。
警方后来之所以锁定陈敏,是因为他提供的指纹与案发现场留下的,以及留在餐刀上的指纹相符,警方于是马上将注意力放在陈敏身上,最后采用打草惊蛇的方式,告诉陈敏他已被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警方将会安排法医对陈敏汽车检查,此举令陈敏产生负罪的反应,先后找了14间车行打价,试图更换车后箱的衬垫。
然后用吸尘设备清扫汽车后箱,自此,陈敏最终被请君入瓮。
陈敏为筹假结婚款犯罪?
根据法庭公布的陈敏的供词中透露:在张东岳失踪前不久,陈敏的一个伙伴为他安排了一个花费约2.5万加元的假结婚,以确保他可以永久地居住在加拿大。
陈敏注意到这种假结婚的方式,并表达出也渴望如法炮制,以避免返回中国。
陈敏为如何筹集到这笔不菲的资金忧虑。
2004年2月,应该是陈敏作案4个月之后,陈与Hamilton的一洋人女子在多伦多市政厅注册结婚,结婚前他只与该女子见过3次面,第一次是被介绍认识,后两次分别是到银行开联名户口。
关于陈敏“假结婚”的说法,外间有很多传言,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相信陈敏会为筹集“假结婚”费用而掳人勒索。
其实,记者在2004年采访赵小姐时,不经意漏过了两个与陈敏意图“假结婚”留在加拿大的信息。
现在回想起来,记者之所以漏掉这些信息,一是赵小姐其时还在警察调查范围内,造成她不敢真话真说,只好含糊其辞,轻轻带过,从而也误导了读者;另方面,就是这还涉及到另一个关键人物:阿清(化名)。
先说第一个信息。
赵小姐曾很确凿地告诉记者,陈敏有个女朋友,家里已移民,父母住在Hamilton。
赵小姐还记得有一个周末,陈敏说去Hamilton看他女朋友,一早就开车去,晚上再赶回来。
事实上,陈敏的朋友只知道他在Hamilton有位女朋友,但没有人见过这个人,连相片也没有,这确实有些奇怪,这点连赵小姐都不能解释清楚。
不过,陈敏作案4个月后,他自己用行动解释了这个疑题,即陈敏与Hamilton的一洋人女子在多伦多市政厅注册结婚。
第二个信息是关于阿清。
阿清是赵小姐的朋友,在一律师行工作。
赵小姐告诉记者,阿清曾与陈敏、徐等一起去过赌场,当时她问阿清,陈敏赌了没有?阿清说陈敏在赌场外面等候,没有赌,可见阿清与陈相当熟悉。
也因为这个原因,7月21日,陈敏因涉嫌杀害张东岳被警方带回警局调查时,他曾通过电话找到阿清,请她代找一名刑事律师,阿清很快就办到了,这是陈敏所请的第一个律师。
赵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脱口说:张东岳失踪后一段时间,她与陈敏还有来往,原因是赵没有车,陈敏知道她要办事情,只要有时间,都会来接赵。
赵说有次陈敏告诉她,他想办移民,还专门去找了阿清,让他帮他找个好一点的移民律师。
赵小姐这段话在《我真的不敢相信陈敏是冷血凶手》一文里,她当时讲这番话的所要说明的道理是,如果陈敏是犯了事,他为什么还不跑,还要花钱去申请呢?但今天,这段话好像证实了陈敏确实是想通过“假结婚”达到留在加拿大的目的。
不过,根据记者向熟悉陈敏的人了解,陈敏家庭经济情况并非是那么不堪。
陈妈妈对陈敏可用“溺爱”两字来形容;而陈敏对母亲也很孝顺。
假若他想移民,按理陈敏应该会告诉他妈妈,他妈妈自然也会为他解决2.5万加元的费用,毕竟这个数并非大如天文数字。
记者在翻阅当年的采访笔记时,忽然找到另一段采访,似乎证明陈敏已将移民设想告诉了母亲。
2004年7月,记者在采访新大陆驾驶学校江校长时,江校长说,陈敏的驾车技术是在“新大陆”学的,考G时还是他带的。
江校长还说,2003年6月前后,陈敏还带他妈妈来我们学校,询问以她妈妈作为访客的身份,可否考牌照。
当时陈敏给人的感觉,是他不但有心留下来,而且有将妈妈接过来一起生活的意思。
如果,陈敏在2003年6月前后,他母亲来多伦多探亲时,他曾带领母亲去考车牌,这样说来,此时陈敏应该已经与母亲交换过移民的想法,相信在费用问题上,他母亲也会给他一个建议。
陈后来发展到为2万多元去行凶,似乎是有些牵强和不可思议。
不过,法律是严肃的。
一切正如洪秉政律师在接受本地《星岛日报》记者的采访时解释:控辩双方所订的《认罪协议》,通常需要控辩双方律师根据案情而作出协议,协议结果是双方各让一步而得出的。
《认罪协议》(Agreed Statement of Facts)与公众调查(Public Inquiry)完全不同,《认罪协议》只要控辩双方代表律师同意某些事情,辩方律师根据其当事人所提供的案情而与控方协议,故《认罪协议》内容可能只涉及部分实情,甚至可能未必是真实情况。
洪秉政说其实案件的真实情况如何,只有犯案者自己清楚。
至于犯案动机,洪秉政认为疑犯犯案动机是否合理属见仁见智,有人甚至会为5元而杀人亦不一定,犯案动机是否合理只是每个人的主观看法而已。
还有,2004年夏天,警方曾找记者了解相关采访中的信息,当时记者曾提出陈敏没有犯罪动机问题,但警方信誓旦旦地告诉记者:“请你相信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我们是不可能乱拉人的。
”
现在一切只能这样理解,仅此而已。
(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