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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律师栗钧从专业角度直陈张东岳案

文章发布时间:May 25, 2006

从自家卧室离奇失踪后,被人发现弃尸于荒郊的张东岳死亡案件,轰动北美,从始至终充满各种猜测,但最终以案犯认罪告终。

陈敏的华裔辩护律师栗钧说,“人们有些疑惑也可理解,但他担心‘有人别有用心挑拨’”。

他说,“控辩双方既然已经达成协议,我们就该接受这个结局。

1990 年来自中国大陆、毕业于 Halifax 的 Dalhousie 大学法律专业、并在加拿大执业十年之久,栗钧已是颇有经验的律师。

他在接受访问时讲话直率,又很有分寸,并不回避谈论陈敏案件。

谈话中感觉得到刚刚终结的陈敏案带给他的震撼并不亚于社会上的其他人士,但角度却有明显区别。

作为少数了解陈敏案的律师,栗钧希望藉媒体表达他的如下观点:

一、张东岳失踪和死亡事件,是陈敏一个人所为,不像人们事先猜测的是“多人做案”,也不存在其它任何诱因。

栗钧说,陈敏的父母像其他人一样是通过媒体、网络了解张东岳案的,他们没错也不知情;张东岳的父母也没错,不存在促使陈敏做案的诱因。

在回答“为什么强调尊重张家家庭隐私”问题时,栗钧表示,他曾在多个场合对采访他的记者表示,在报导时“请朋友们要嘴上留情、手下留情,理解、尊重人家的隐私。

”他说,其实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隐私。

夫妇之间的谈话有必要在媒体上公开吗? 人们应该关注的是小女孩为什么失踪和死亡,而不是与此无关的事情。

失去女儿张东岳的父母已经受到极大打击,再讲什么不负责任的话伤害他们,就是在做伤天害理的事。

二、陈敏的律师团做到了全力以赴保护客户,“我们尽了最大努力,所有现实可行的辩护理论都考虑到了,研究了所有证据,在发现不可能提出排除陈敏做案依据后,经过艰苦的接触、沟通、谈判,方才达成协议,有了这样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栗钧透露,与检控方的接触讨论自 2004 年底便开始了,在事实认定方面双方“谈得十分艰难”,经过长达一年半时间的沟通,协议几经修改,后勉强达成共识。

一度双方几乎认为没有希望达成协议了。

”栗钧戏称,其艰难程度不亚于当年的中美联合公报签属。

栗钧说,陈敏律师团之所以要与检控方谈判达成协议,也是基于陈敏父母一再坚持。

陈敏的母亲多次表示,不希望再给东岳父母带来伤害。

同时,陈敏认罪后张东岳的父母也不希望再进行庭审。

栗钧解释说,既然检控方有能力以超越合理的怀疑标准认定陈敏在张东岳失踪时非法进入了那个房子,他便与张东岳失踪脱不了关系。

既然陈敏与张东岳失踪有关、张东岳又死了,陈敏又不能对她的死做出他没有责任的合理解释,他就必须要对张东岳的死负责。

因为,没人相信九岁的小女孩在半夜自己跑到离家四十多公里的地方去自杀。

所以,如果案件进行庭审,即便陈敏不作证,陪审团也会定他一级谋杀;如果陈敏作证、陪审团不相信他,还是会定他一级谋杀。

栗钧强调,罗森(John Rosen)办理过超过两百个刑事案件,可谓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

最后栗钧表示,绑架张东岳是陈敏一人所为,且事先没有策划、也没有想要杀死张东岳的意图,但他明知那样做可能会对小女孩造成伤害而不顾后果,定他二级谋杀是合理的。

栗钧特别强调说,如果有其他人参与做案的证据,加拿大警方绝不会放弃调查、放过罪犯的。

(戴伊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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