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购物,消费者都希望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虽然加拿大的食品管制条例比较严格,但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应提高警惕,不要买到过期食品。
不过新移民要切记“入境问俗”,若买到过期食品,解决方法是消费者应该用正确合理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前不久,多伦多的杨先生因购买了过期饮料,要求超市赔偿道歉未果,发生了纠纷,被超市所在的Woodside Square商场驱赶,一年内禁止进入该商场。
事件凸显了华人“中国式”的处事方式与本地的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
要求道歉反被驱逐
11月11日,多伦多中国新移民杨先生和太太到“红宝石酒楼”喝早茶,之后到旁边的Food Basics超市买了一瓶Sunny D橙汁,当时并没有留意有效期,结帐便走了。
过两天晚上,杨先生打开这瓶果汁,喝了一口之后感觉到味道不对,一看有效期是2006年11月6日,才想起来买的时候已经过期了。
第二天下午,杨先生找了一个朋友陪同去找该超市评理。
超市的一位经理告诉他们,要么退货,要么换一瓶新的,并说不满意的话可以给公司打电话,找任何人,但结果都会是一样的。
杨先生和朋友觉得对方态度恶劣,不道歉,没有诚意,在表明保留申诉权利后就走了。
11月19日下午,来加一年余,英语不太通的杨先生又请了3位朋友一起再次去到这家Food Basics,要求超市道歉并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要求没有得到对方的接纳,相反接待他们的经理叫来了超市所在商场Woodside Square的保安,声称杨先生等人干扰超市的生意。
闻讯而来的两个保安让杨先生等人站到一边,杨先生等人就准备用DV机把当时的情形拍摄下来,但受到了保安的制止,保安的理由是“这个地方不允许使用DV机”。
杨先生等人觉得保安咄咄逼人,担心安全受到威胁,就拨打了911求助。
911要求4人原地等候,保安却勒令他们离开。
双方僵持10分钟之后,两个警察来到现场,听完杨先生等人的叙说之后,要求他们到保安室解决问题。
4人进入保安室时,闻讯赶到的杨先生的另外一个朋友则被挡在门外。
警察要求4人出示证件进行记录,保安则开始写东西,最后给了杨先生4人每人一张《禁止令》,限令4人一年内都不准踏足Woodside Square范围内任何一家商铺,并给4人照了相,杨先生等人表示抗议,但警察并没有理会。
4人拿著《禁止令》走出保安室后,要求再找Food Basics商量解决方案,警察表明4人唯一可以做的是马上离开。
4人转而要求警察提供保安的资讯,准备投诉他们又遭到了拒绝,最后被迫悲愤地离开了Woodside Square。
投书本报指受歧视
当事人杨先生等3人联名给本报多伦多分社的投诉称遭到歧视。
他们认为:
第一,超市卖过期食品,对消费者的投诉不重视,态度轻蔑,没有解决问题,不但不道歉,还让保安驱赶客人,4人不但没有客户就是上帝的感觉,反而被围观,身心受到伤害。
第二,保安态度生硬,在没有经当事人同意之下发出《禁止令》、照相都是不公平的,且保安声称“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公平可言”,他们觉得在号称“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的加拿大被限制出入,剥夺了他们应有的权利;保安并没有询问4人的国籍,却在《禁止令》上注明“CHINESE”,让他们体会到了一种“华人与狗不能进入”的感觉,是明显的种族歧视。
第三,警察和保安关系密切,对警察到场后先与保安打招呼,而对4人的要求不予理会,拒绝提供对方资讯,态度冷淡,口气强硬表示不满。
第四,中国的超市和管理中心是不会限制客人出入自由,而且态度谦恭,把顾客当上帝,但在号称人权平等的加拿大甚至都不能据理力争,没有天理。
投诉要循正确途径
本报记者在对杨先生进行采访,清晰地了解整个事件的过程和细节之后,在22日联络了该Food Basics当日接待杨先生的经理,但电话接线员表示该经理正在休假,记者和另一位值班经理进行了简短的通话,该经理表示暂时没有时间接受采访,之后就没能再联络上。
Woodside Square保安部的电话则一直没人接听。
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伦多警察局华人社区联络主任陈楚标、刑事侦查部警长苗延建和文武律师事务所文武律师。
陈楚标主任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时候,首先要了解商场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商场对所有的物品都包退赔的。
特别是食品,因为在食品离开商场之后,商家无法确保食品的安全。
所以,当消费者发现商品货不对板、质量或价格等有问题的时候,应该找安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不要直接和商家发生冲突。
苗延建警长则提醒说,对商品退赔的处理是商家自己的制度,任何一家公司都有权按自己的方式去做,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必须怎样做。
在这个事件中,如果Food Basics认为没有必要进行道歉或者赔偿,杨先生就不应该坚持要对方这样做,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完全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而且这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
文武律师也表示,Food Basics的做法并没有错,在对方同意退换的情况下,还去商场纠缠其他事情是不明智的。
杨先生对超市的处理不满,应该找专门负责处理消费纠纷的机构进行投诉。
华人消费者协会投诉部负责人陈作人表示,消费者在进行投诉时,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不要在电话中投诉。
因为如果双方都没有电话录音,则没有任何证据提供。
温哥华律师周武强提醒说,在书面投诉时,要把收据及食品过期的照片一同送交商家。
有处理顾客投诉丰富经验的陈作人介绍说,通常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时,协会首先会建议消费者如何进行投诉,再由消费者自己去处理。
陈作人说,因为这样可以锻炼消费者处理此类事情的能力,如再出现类似的情况,消费者则可以自行处理。
冲动或会触犯法律
警方和律师都认为,在杨先生没有接受超市的退赔,反而请3人陪同,拿著DV机再次回去讨说法的情况下,超市叫来保安的时候又引发了争执和围观,对方反而觉得被干扰,他们就完全有权要你走。
但杨先生等人并没有离开,最后保安认为杨先生等人骚扰,列为不受欢迎的人,并根据Trespassing条例开出《禁止令》是合理合法的,不存在不公平的问题。
而且根据条例规定,商场属于私人地方,如果有人在商场里不是在购物,只是在游荡,一但保安确认这种情况,也可以随时请你离开。
所以,如果发生了纠纷,一定要叫走就走,找专门的部门去投诉,不要意气用事,或者大喊大叫,希望得到同情,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很容易触犯法律。
至于歧视问题,陈楚标主任觉得,如果在同一件事的处理上,不同族裔的结果不一样,那可以说是歧视。
比如说,你要退货商场不同意,但却退给另外的人,那就构成了歧视,但事件本身显然不是这样。
苗延建警长认为,警察在查阅证件的时候,不用问国籍,从4人姓名的特征上已经可以确定中国人的身份,应该不仅仅因为4人的黄皮肤而来。
文武律师则认为这应该是必要的资讯,杨先生等人的做法显得有点小题大作了。
事实上,记者经过了解发现,在《禁止令》上注明“CHINESE”,是因为《禁止令》上有相关的栏目,表格上还有“BLACK”等其他可选择的栏目,保安的确在“ASIAN”一栏做了标注,而“CHINESE”是写在“OTHER”一栏里的。
普通纠纷不应找警察
陈楚标主任说,当事人在那种情形下拨打911,实际上属于一种浪费警察资源的行为,911只有在出现险情,身体受到伤害或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象这种普通的消费者与商场的纠纷,消费者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或生命威胁而招来警察,完全有可能吃到告票,被罚款70元。
苗延建警长表示,4个人聚在一起和商场争论,在当时那一刻的身份已经不是顾客,警察的职责是维护治安,在了解事情后,是没有义务听你争辩的,两名警察当时的做法是完全按照工作指引去做的,并没有不恰当的地方。
4人一起讨说法这个事件本身就很容易被看作为聚众闹事,结果可以是很严重的。
而且,如果4人拿到《禁止令》后还不离开,还要再去找超市理论,那警察一定会开出罚单的。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警察已经算是网开一面了。
苗警长还说,如果4人还是对两名警察不满,也可以投诉他们。
可以去多伦多任何一个警察局,填写一张专供市民投诉的表格,就会有专门的部门进行调查,作出处理。
周武强律师也表示,发生消费纠纷时,如果是由于消费者在店内买到了过期食品,则为商家的责任,因为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但是消费者应该采取正常的途径投诉,首先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拨打911并不合理,因为911主要是处理紧急情况的发生,以及刑事犯罪,而消费纠纷则不属于911的职责范围。
店家有权自立规矩
另外,虽然商店是对公众开放,但是仍然有商家内部的规定及管理,如果消费者违反了商家的规定,商家则有权要求消费者禁止入内。
周武强律师表示,商场内保安的职责是负责维持商场内秩序,只要有人影响商场秩序及其他消费者购物,保安都有权处理。
不过,商家在给消费者退货也应考虑到,过期食品是否给消费者带来其他影响,例如,如果造成健康方面的影响,那就不仅仅是退货那么简单了。
消费者如果要证明健康受到影响,则要出具医院的相关证明,而不是单方面的找商家理论。
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应该以书面形式发给店家,连同购买物品的收据、物品上过期日期的照片寄给店家,一般情况下,店家收到此类投诉,会处理,如果店家没有处理,消费者还可以进行申诉。
陈作人提醒,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消费者在付钱之前,一定要留意食品的到期日期,因为消费者一旦付钱,就表示他同意购买此商品,虽然发现问题后还有解决办法,但如果能提早发现,可以避免很多问题。
消费者发现过期食品时,第一,要告诉商家,以防止其他消费者购买后食用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第二,同商家对话时要注意礼貌,不要过分谴责商家。
对于商家,也应该接受消费者的提醒,因为消费者的提醒有可能会帮助商家避过其他投诉。
陈作人说,消费者对于商家所给出的《禁止令》,要看上面所写的内容及原因,如果是因为种族或性别岐视则不合法。
但若因消费者影响商家生意,商家则有权利给禁止令,但消费者要注意上面所写的报告是否属实。
结语
接受采访的华人警察和律师都表达了一个共同的意愿:加拿大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国家,一切都按规矩办事,希望华裔同胞特别是新移民,一定要尽快了解情况加拿大的相关法律和文化,遇事要冷静,不要把原居地的做事风格和习惯带过来,应该入乡随俗,以加拿大的方式面对和处理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发生的事件和纠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及保护自己。
(记者 周文 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