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在黑灯瞎火的时段被国内同事的姐夫从飞机场一车拉到了东区唐人街的一幢预先租下的房子里。
真正让我体会到这是国外的,是房东的一口粤语。
比英语更象外语,而在这个地区,不懂粤语比不懂英语混得更惨,因为其后几日的找工经历把这个血淋淋的现实扔在我的面前。
第一个房东
房东姓朱,广东人,大概因为是从大陆来的吧,长相倒不象“老华侨”那样“樵头瘪脑”,还了朋友为我垫付的首末两月的房租之后,我开始了短暂的安顿,开始熟悉东南西北。
原来我所住的地方被粤语译成“猪栏街”(Gerrard St),只听说过“虎落平阳”,却未曾料到“虎落猪栏”,而且“猪栏区”内通行粤语,不得志啊,实在是不得志,郁闷了半月有余,决定跨出“猪栏”,走向世界。
通知房东老朱,我要搬走,老猪先是哀叹说:“我知道你住不长的。
”便忧忧愁愁地走开了,我心头不觉一热,想:“还是大陆同胞好啊,你看,才几天工夫,就已经舍不得我离开了。
”
第二天,又去向他道别,顺便向他要我的押金,老猪原形毕露地发起了猪头疯……
我凄凄惨惨地拎着行李从猪栏街搬到了另一个城市,被老猪讹去的那1200刀,在我的心里被6乘了无数遍,对十年前的移民来说,这可真不是一笔小钱啊!何况还是在没工作吃老本的情况下,我心痛!我把老猪在心里割了more than 1200乘以6刀,终于落荒而逃!
山不转水转,几年后的一天,我抱着刚会说话的儿子在一家大排档居然看见了老猪,他当时正卖力地在厚厚的案板上切着一块BBQ的猪肉,而我正在买吃的,他故意将背对着我,此时的我,搜索枯肠,想把几年前他留给我的伤害趁今天的机会好好地“回报”给他。
可奇怪的是,那久违的恨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早已荡然无存了,失去了这股报复的“原动力”,我临时组织的这一次想象中的进攻瞬间土崩瓦解。
看来,老猪并未因贪了我的钱而发财致富;同样,我也并未因老猪的打劫而家破人亡。
而存亡往往只在一念之差,退一步海阔天空。
最后一个房东
从“猪栏街”落荒而逃之后,我搬进了位于密西沙加一个白人老太的房子。
那是一个三卧的镇屋,同住的还有一位孟加拉的单身小伙,早我几个月从大不列颠移至加国。
老太的丈夫已故,儿子另立门户,所以老太孤身一人。
每月一次,她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身上挂满了璀灿的廉价珠宝,等着儿子来看望并带她出去吃饭。
多半的时间,老太就边看电视,边打瞌睡,边流着涎水。
当时还在“温饱线”上挣扎的我,对老太的生活方式和节奏简直羡慕得一塌糊涂,心想,瞧人本地人,活得多滋润!饿了吃,睏了睡,看看电视,溜溜弯儿,闷了还有我陪着唠磕儿,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没有车。
可没多久,老太就为自己找到了一个“专职司机”,此人年轻的时候是卡车司机,挺着啤酒肚的一个糟老头,靠领残疾金过日子,嘴里仅剩的几颗稀松的牙齿上面占满了黄黄的烟和咖啡渍,他殷勤地载着老太进进出出。
老太的生活来源是她的寡妇金和两个卧室的出租金,粗略地替她算一下至少也得有每月八九百刀的收入,一个孤老太太用来应付生活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可谁知从第二个月开始,她就总是问我提前索要下一个月的房租,为了融洽主客关系,我便给她了。
她马上打电话给老头,开车来接她出去了。
晚饭前后,两个老顽童大包小包地进门,老太看上去好象焕然一新,原来她去高级salon 做了头发,然后同老头一起下了酒馆,又狠狠地采购了一番,冰箱立马爆满,估计我提前发给她的那笔钱已经灰飞烟灭了。
“饱暖思淫欲”, 随后的几天,从老太的卧室内不断传出地动山摇的声音,夹杂着老头兴奋的呻吟和老太的叫床,冰箱内的食物锐减,老太的幸福表情日增,剩下我们一个中国人和一个孟加拉人,面对着摇摇欲坠的房子,只好面面相觑,腼腆而尴尬地笑笑。
心里却各自打着出逃的算盘。
因为找到了一份累脖工,我一心扑在了我的饭碗上,老太对房客们的那点不经意的“精神污染”对我来说已由司空见惯,转变为熟视无睹,原先那出逃的小算盘便渐渐地淡忘了。
不知是从哪天开始,我发现冰箱里的食物总是在我需要它们的时候消失得无影无踪。
因上早班而来不及吃早饭的我,只能在出门之前喝一口牛奶,这时却发现牛奶已经空了,只好空着肚子去赶早班车,这实在令我忍无可忍。
经过并不缜密的推理,就基本确定是挥霍无度又童心未泯的老太和老头干的,于是我抽空对老太进行了一番盘问,她一脸讪笑地对我陪不是,说她已将老头扫地出门,买菜已没有以前方便……云云……,我这才注意到已好久不见老头了,为了我冰箱内食物的安全,我答应在自己买菜的时候尽我所能地帮她带一点。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优秀品质嘛。
我已经吸取教训,学会了拒绝,不再应老太要求提前支付房租,省得她寅吃卯粮。
老太于是恢复了她边看电视,边打瞌睡,边流涎水的潦倒日子。
尽管我冰箱内的食物还是时不时地会不翼而飞,老太总算是口下留情,不会把任何东西吃空,还替我留了一口,空肚子打累脖工的历史没有重演。
月末的一夜,刚睡下,便听见恶狠狠的敲门声,原来老太白天睡足了觉,晚上迫不及待精神抖擞地催交房租来了,告诉我和小伙子,明天是交房租的日子,我们自然是非常感冒她的做法,大家默默地将支票写好交到她手上,老太马上喜笑颜开地解释说以前的房客曾经拒不付钱,所以她的痛苦经历让她刚才行为过度,表示道歉。
第二天自然欢天喜地地做头发,下馆子,过上一周的好日子,再靠我们第三世界人民的接济过完余下的三周。
此时的我基本上是去意已定,白人老太廉价的道歉,放浪的行为,对钱和性的贪婪,以及她卧室里不时散发出的微臭的涎水味,让我决定以后坚决不住有地毯的屋子。
于是,我和小伙子商量出去租公寓,一拍即和,他也早就对现况忍无可忍了。
在老太的镇屋住了半年,我们实施了胜利大逃亡,彻底结束与房东同住一个屋檐的悲惨生活。
翻开了崭新的合住的一页。
(mahu)
选自mahu的博客“信手拈来”:
http://blog.51.ca/u-43262/2007/01/2…88%bf%e4%b8%9c/
http://blog.51.ca/u-43262/?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