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移民部昨日在国会提出法案,修改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赋予移民部长权力,可以下令移民官员在有证据怀疑海外工作者可能遭到剥削、羞辱对待的特殊情况下,拒绝发出工作签证给海外脱衣舞娘。
目前这个法案已通过一读,尚待国会二、三读生效。
移民部长范茵丽(Diane Finley)指出,这个修法虽然适用于多个行业的签证申请,但主要针对脱衣舞娘,免她们遭受剥削及虐待,或成为人口贩卖的受害者。
移民部长:免外劳被剥削
范茵丽坚信:“这项修法可以确保加拿大移民系统不会成为犯罪者加害他人的工具。
对于那些想要进入我们国家的人来说,加拿大代表希望、安全及新的开始。
这是确保这项希望不会因剥削行为而遭粉碎,以及维持其对加拿大境内安全期待的另一方法。
”
移民部称,若移民部长没有被赋予这个权力,就不能下令拒绝某类行业的签证申请。
因为根据法律,如果申请者符合申请要求,纵使移民官相信申请者有极高可能被虐待或剥削,移民官不可以拒绝其工作签证申请。
(加国外籍脱衣舞娘日增)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则对这项修法表示赞同。
他认为,这项修法并非给予移民部一张空白支票,让他们可以任意拒绝脱衣舞娘的工作签证申请,而是在有证据显示脱衣舞娘可能遭受羞辱(humiliating)、卑劣(degrading)对待,或性剥削的情况下,否决其工作签证。
这项修法,也将令雇主有诱因,提供不会虐待、剥削劳工的证据。
总结来讲,有利无弊(见另稿)。
维权组织:对保护舞娘无作用
不过,本地一个脱衣舞娘维权组织NakedTruth.ca主持人Annie Temple批评保守党昨日提出的法案,是政治姿态多过实际保护脱衣舞业者的人身安全,只会将依循合法途径入境的工作者拒于门外,但对管制地下经营场地、保护真正受到性剥削的女性,毫无帮助。
她说:“不让外国的脱衣舞业者进入加拿大,并不能解决性剥削的问题。
如果保守党真的想保护脱衣舞娘,就应该集中保障脱衣场所的卫生及安全问题。
”
她指出,法例只会限制合法入境者,因为这个行业的本质,本来就是在国际间到处访问表演的,同样的,加拿大的脱衣舞业者也是到处“走场”的。
她又说,保守党的真正目的,只是要让人记得起多年前自由党政府时期的所为的“脱衣舞娘门”丑闻,一切政治挂帅,并非要保护妇女。
前自由党政府因为“需要填补国内脱衣舞娘的人力缺口”,于2001年将脱衣舞娘列为引进劳工项目之一,并发出特别的签证,令脱衣舞娘临时工作签证发出数量,由2001年的154人,上升到2003年的661人;而罗马尼亚籍舞者更占大部分,以2003年为例,661张工作签证中,就有超过80%、即552张是发给罗马尼亚籍舞者。
不过,在2004年,这个计划却接二连三发生丑闻,令加拿大被讥招募脱衣舞娘的皮条客。
该年,前自由党移民部长斯葛罗(Judy Sgro)涉嫌利用职权,协助她的一名罗马尼亚籍竞选义工,跳过7万名申请者,迅速取得临时居留权。
(原题:严限脱衣舞娘来加掘金 移民部扬言修法打击性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