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籍的程序主要有三个步骤:申请、考核和入籍仪式,整个过程一般需要4-6个月的时间。
1.申请
申请人可到临近的入籍法院或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入籍申请表。
填写时,可以向那里的工作人员或移民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填完后,需将申请表以及必备资料一起送至或寄至入籍法院或办事处。
必备资料包括:
(1)出生证明、护照或其他可以证实申请人出生地点和日期的材料;(2)能证明申请人是合法的加拿大永久居民的文件;
(3)最少两种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如驾驶证、医疗保险卡等);(4)两张一年内所摄的半身脱帽正面照(照片为35毫米/ 53毫米,下留有的10毫米空白作签名之用);
(5)手续费,成人80加元,儿童35加元,所交费用概不退回。
2.考核
一般提前一个星期,申请人会收到关于考核时间和地点的书面通知。
由1994年6月27日开始,入籍考核已渐渐以笔试代替了与法官之间的面试。
试卷有英语和法语两种,考核内容包括对加拿大的历史、文化、地理、政治制度以及作为加拿大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的认识。
一般不会超过《加拿大公民》和《加拿大一 瞥》两本小册子的范围。
3.入籍仪式
如考核通过,申请人将会在一二个月内收到法院寄来的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公民证书颁发仪式》。
在仪式中,申请人将进行入籍宣誓,领取加拿大公民证书。
双重国籍
根据1977年2月15日起生效的《加拿大国籍法》,加拿大公民可以拥有多重国籍。
这表明,其他国家的公民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时,只要原籍国法律容许,他(她)仍可以保留原国籍。
反之,当加拿大公民申请加入其他国籍时,他(她)亦可以保留加拿大国籍。
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值得注意的是,在享受该国权利的同时,还有责任履行该国公民的义务。
也就是说,当你在加拿大之外的另一个国籍所在国遇上麻烦时,加拿大政府将无法对你实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