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集资经营,即是说有两个或更多的人合资去办,便要在开始的时候清楚和仔细地订下集资的合约。
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去集资经营,便应订立合伙人合约(ParternerShipAgreement);如果是以有限公司名义去集资经营,便应订立股东合约 (ShareHolder’sAgreement)。
这两种合约都是为了让合资的人士清楚各人的权利和义务,为万一将来有人要退出公司,或合伙人人不幸去世的情况,做好解决拆伙或退股的准备工作。
合约的内容大概应该包括:
1.各人投资的款项多少
2.将来如果生意需要更多的资金周转,或需要扩充,是否每人都要按比例再投资
3 .如果生意有利润,应如何分配
4.各投资者是否都有参与生意的日常业务的责任, 是否每人都支付月薪
5.若有新投资者想加入,是否要所有人都同意
6.若有人想退出,应如何处理?若有人不幸去世,他的权益应如何处置?